在舊約聖經的智慧書後面,以十七卷書(十六位作者)的形式出現,我們稱之為先知書。在猶太傳統中,它們則被稱為後先知書,通常有四卷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十二先知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小先知書;《耶利米哀歌》、《但以理書》則被列在聖著中)。
先知的傳統在以色列歷史中非常悠久,可追溯到摩西時代、撒母耳時代。但最終被記載下來的並列有先知名字的經卷在公元8世紀中期(約公元前760年)至公元前5世紀中期(約公元前460年)。
先知在以色列的歷史中扮演著特別重要的角色,作為神的代言人,他們呼喚耶和華的百姓回到約的根基上,宣告了守約蒙福,也宣告了悖逆受罰。神的啟示中有兩個重要的事實:以色列附屬於神,神不附屬於他們;神為了他救贖的旨意,要將在墮落的人類挽救回來,並要祝福萬國。
先知書信息的核心是對以色列人的深切關注,是要以色列人行走在神的路上,遵守與祂立的約,藉此表現出神的性情。同時,不斷提醒以色列人,耶和華神不是一個只屬於以色列的神,而是掌管宇宙的神,祂是創造主,祂掌管萬有,祂是列國的主宰。
參考《聖經導讀:按卷讀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