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餘杭一條街上的商鋪店主們這段日子真是苦不堪言,因為他們的店接連被撬門,被盜走了大量店內財物。小偷被警方抓到進去過,但是立馬又被放了,放了又出來作案,讓人頭疼不已,毫無辦法。
據杭機路上一家水果店老闆項先生回顧:11月18日的半夜我們的水果店被破門而入,損失比較嚴重。放在收銀臺的7500元貨款,自己的三千塊現金,還有800多的營業額總計一萬一千多塊錢均被偷走。小偷偷竊的全過程是被監控錄下的,從暴力破門而入到偷竊的整個過程都非常清晰,之後隔壁的店也被偷竊了。
小偷偷竊後很快被警方抓了起來,可沒想到的是5天之後這條街上的商鋪又有幾家店遭遇入室盜竊,作案的還是同一個人。
據一開美髮店的老闆嚴先生所說:23號凌晨3點多點,門外面的把手被拉斷。這影響非常大,不是一家兩家,我們這一排開門的店鋪幾乎都被他撬過了。
讓店主們納悶的是這個小偷不是被派出所抓進去了嗎,怎麼這麼快又被放了出來並且還在繼續作案?店主們都有點被打擊,心裡有不好的想法。帶著商鋪們的擔心,記者趕到了當地派出所,警方表示:「這名盜竊嫌疑人確實患有疾病,又因為涉案價值較小,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取保候審。至於是什麼疾病考慮到嫌疑人的隱私不方便透露。對於商鋪們的擔心,已經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等審判結果下來就可以採取進一步措施。」
審判結果什麼時候下來?我們不知道,相信不會很快,但是這段時間商鋪還是繼續被盜,這怎麼處理?至於這個入室盜竊的小偷患了什麼病能讓當地派出所對其取保候審,抓了又放繼續作案?都能把門給撬了,半夜三更跑出來作案,一作還是好幾家,這人得了什麼嚴重的毛病還能如此活蹦亂跳?不要說是得了感冒絕症吧?對於警方所說的「作案價值較小」,在此也不敢苟同,單是水果店老闆一家就被盜了一萬餘元現金,這還小嗎?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此小偷多次作案且數額並不小,為什麼採取取保候審抓了又放讓人很難理解。
在此還是希望商家們在晚間不要放置貴重物品,做好防範工作,只要店內沒什麼值錢的東西相信小偷也不會再來光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