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陳浩洲
12月11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發布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件有關問題的通報,指出張家慧涉及的部分案件因其腐敗行為影響裁判結果,聯合調查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對所涉案件啟動內部監督程序進行審查複查。
(圖說:聯合調查組通報 來源:微信公號"海南政法")
1965年3月出生的張家慧是重慶萬州人,曾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19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今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張家慧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
(圖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 資料圖)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家慧非法收受37人財物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行賄人數之多、數額之大、情節之惡劣令人觸目驚心。
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人為海南當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其中7人行賄數額達到百萬以上。例如,張家慧收受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615萬元,收受海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哲韜300萬元,收受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主任塗顯亞245萬元,收受海南天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杰140萬元,收受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律師童天行125萬元。
2019年3月,廖哲韜通過時任人民日報海南分社採編中心主任丁汀請託張家慧,關照其代理的陳春生、王春華與他人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該案一審敗訴,陳春生、王春華的訴訟請求被駁回。該案上訴至海南省高院。張家慧給承辦法官郭龍濱打招呼。按照張家慧的意見判處,二審判決支持了陳春生、王春華一方,兩人獲得股權轉讓款2000萬元及逾期支付違約金。2019年4月,廖哲韜向張家慧行賄300萬元。
此外,行賄人中還有不少企業家,例如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曹黎明行賄500萬元,深圳甲乙丙基金管理公司股東、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邱代倫行賄500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曹黎明請託張家慧和劉遠生(張家慧前夫),為其公司裝飾合同糾紛案提供幫助,送給劉遠生300萬元。劉收錢後告知張家慧,張利用職務便利,向負責該案二審的三亞中院院長李慶、副院長陳恆打電話,要求支持金螳螂公司訴求。但並未如願,二審駁回金螳螂公司上訴,維持原判,金螳螂公司支付違約金605萬元。
2018年初,該案在海南省高院申請再審,曹黎明再次請託張家慧和劉遠生幫忙。張家慧向該案申訴複查業務庭負責人鄒漢江打招呼,要求支持該案進入再審程序。張家慧還在審委會上發表了有利於金螳螂公司的意見。三亞中院後受指令再審,審理結果是終止原判決的執行。2018年下半年,劉遠生收受曹黎明200萬元。
行賄人裡還有政府官員——原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鄭成發。2015年左右,鄭成發和前妻因感情不和進行離婚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判決,前妻不服,2017年向法院申請再審。他通過劉遠生請託張家慧幫忙。張讓法院分管部門人員林珍向該申訴案承辦法官鄭燕傑打招呼。再審申請被駁回後,2017年底,鄭成發送給劉遠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