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事件發酵不絕,其小說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更被指是回憶的詩化展現。是甚麼讓林奕含走上不歸之路?或許身在社會的你我都有責任。
林奕含開讀書會時照片。<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很多人覺得就是一個女孩子被誘姦或是被強暴的故事,我認為該改一下,是一個女孩子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上月底臺灣年輕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事件一直發酵不絕,發展之初本定義為憂鬱症女生的一時看不開,可藉著其父母在社交網站發出聲明,指出女兒自殺源於中學階段被補習名師誘姦所致,林奕含唯一的小說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更是其不堪回首的詩化展現。事件激起網民大眾熱議分析,並直指加害者為臺灣一中文補習名師陳星(原名陳國星)。
林奕含外表清麗。<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陳星當下沒有回應,躲藏多天後現身,利用第三者發佈專業到不行的聲明書,指出其本人的確曾為林奕含的導師,可戀情卻是林奕含升大學時展開,不到兩月即在林家父母反對下分手,事件在陳星獲得妻子原諒下告終。
聲明書開首名言事件已令他身敗名裂,可罪卻不至於此。指出兩人是林奕含中學畢業後才搭上,免去與未成年人性交的疑惑;又因妻子的原諒,婚外情這種需由當事人告發的罪行亦不了了之。陳星文中更引用林奕含一次讀書會的說話:「房思琪不是我,是我身邊人的真實故事。」作結,為這件美少女自縊事件帶來峰迴路轉的說法。
被指為加害人的陳星。<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本來單純一宗自殺事件,因著案情的撲朔迷離,字裡行間真假難分,林奕含本人更才貌雙全,芳華正茂卻香銷玉殞,大眾心生憐憫可以想像。但陳星的解釋其實非常完美,當事人亦死無對證,為何大眾在未有定論前已將他置諸死地,彷彿目睹整個過程進而痛心疾首?這或許因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書的文字,實在太過真實。
陳星聲明稿全文。<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我下樓拿作文給李老師改,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在牆上,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
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
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連同本文開首的節錄讀白,整本小說就是不加掩飾在描述誘姦犯與被害人的故事。當中情節之真實,細節描繪之精準,燈光的微黃、牆紙的繡花,令讀者切身代入其中,像是與受害者交談著,更像是以第三者角度目擊整個受虐過程。
林奕含唯一小說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所以作為當事人的「房思琪」,是憎恨著這位李(國華)老師嗎?按照林奕含生前的解說,這不是單單愛恨的二元對立,更是一種既痛且快的感覺。李老師與房思琪位階不同,多年公開演講的李老師舌燦蓮花,對著懵懂青澀卻熱愛文學的女生,其吸引力無法阻止,是愛、是傾慕,性是否愛的延伸,少女不會明白。
可因著老師的直接要求,是誘姦沒錯,但過程中的張弛愛欲,少女心內的欲欲一試,被害與加害人的心理為何,是痛了,卻是何種程度的痛,大眾卻無法知曉。是否簡單的善惡分辨,說句「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就能一言閉之?
故《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出版,依林奕含所言,就是將苦澀的真實以小說的美呈現出來,讓人不期然一飲而盡,進而切身了解當中世界。以筆錄之,未必能將心理壓抑釋放,但當中真實絕對值得記下。是插進身體為妳帶來最大痛楚?更多的痛在於你要憎恨當年的愛人與自己。
林奕含旅行照片。<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所以林奕含事件告訴我們甚麼?或許是法律的規避遺漏,或許是社會對性教育的輕視與補習文化的過分推崇,但更多的是,展露了整代青澀少年少女的態度看法,以及父母家長社會對當中關係的歧義扭曲。
作為父母輩,希望子女成績優秀聽教聽話是常態,代表的是閉上反叛的嘴低頭做事,站在成熟社會人士這當然無不妥,可放諸年少男女間,規則與感受是二元對立,將自身想法強加於他人之上始終難以配合,形成強大落差。
臺南立委林俊憲為林家父母發聲,背後橫額寫有「陳國星就是你!」。<圖片來源:上報>
林奕含事件隨著陳星的「完美」聲明按照法理邏輯應終會不了了之。目前還差林家父母的再度開腔解釋為何事以至此才公佈事件或有否任何回應。
可陳星即使免去牢獄之災,因著林奕含的清麗外表與社會氛圍的義憤填膺將來肯定無處立足。有評論指有憂鬱症的林奕含仍是處心積慮學好中文發佈小說再以死諫之,企圖讓加害人身敗名裂。這不可考究,可從林奕含的字裡行間得悉,她的感受確是何等真實。她在痛恨誰?或許不是陳星,更多的是這個讓陳星不斷出現的社會,她看不下去,或許離開,是唯一的選擇。
林奕含近照。<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採編: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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