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清代前中期史》雖然力圖揭示清代社會的內在動力,打破停滯、封閉的刻板印象,但同時建構了另一種「走向近代」的線性歷史敘事模式,與傳統中國社會的自身脈絡不盡契合,甚至掩蓋了清代作為中國王朝國家最後一環的內在機理。
《劍橋中國清代前中期史》(下稱《清代前中期史》)是《劍橋中國史》系列的第9卷,該卷試圖突破舊的研究範式——費正清的「衝擊—回應」模式(即清代中國被形容為保守、停滯的「舊秩序」,西方衝擊導致其漸次瓦解),重新評估清代前中期歷史的特性及其在帝制晚期歷史中的位置與作用。牟復禮在《劍橋中國明代史》中將明代稱為「傳統中國文化成熟之最後階段」,言外之意,清只是明的延續甚至衰退。清代前中期是否就是由盛轉衰的時代?明清之間的延續性是否應給予重新審視?能否在清代中國找到內在的發展動力?這些問題的出現,正反映出「中國中心觀」的興起與北美中國學研究範式的轉換。然而,《清代前中期史》的嘗試未必取得了成功。
其一,《清代前中期史》仍以歐洲的近代經驗作為參考標準。
「在中國發現歷史」本是針對「衝擊—回應」的解釋模式而發,旨在詮釋清代中國內部發展的多種可能性,北美清史學界也確實試圖展現清代社會的內在活力。但該範式的前提仍是以歐洲近代經驗作為歷史定位的基本參照系。正因如此,《清代前中期史》對明清兩代延續與更新、共性與差異問題的處理,均出現了明顯的偏差。
由追尋中國內在的「近代性」為旨趣而衍生出的「中國中心觀」,對於重新理解中國的近代化提供了頗具新意的論述,但它卻無法有效處理傳統王朝國家的連續性,亦即所謂「舊」因素或傳統結構在清代的際遇。他們認為,由於基本的社會結構與統治方式並未發生改變,清代社會呈現出的種種新動向只發生在一定範圍內,「新」與「變」的程度也不可「誇大」。比如,羅威廉認為帝制社會的若干基本特徵在此時期內變化甚微;曼素恩強調清代性別、家庭關係相對於晚明的延續;蓋博堅也稱清初的巡撫制度是明代舊制與現實壓力共同促成的「混合物」。
另一方面,《清代前中期史》對清代某些「革新」的認識,卻忽略了明代以來的發展因素。比如,《清代前中期史》認為,以奏摺為中心的文書行政體制以及君主直面大臣的統治方式是清代政治結構的重要革新。然而改革的動議事實上在明末已是相當流行的話題,甚至在崇禎朝的皇權運作中已初見端倪。又如,裴德生以方以智、顧炎武、王夫之為例,詳述「學」在清初的重新定義與範圍拓展,凸顯新學術典範的意義。然而,學風轉向固非一時之功,重視五經的學風至少可以追溯至復社,知識範圍的拓展更是晚明士大夫群體中常見的現象。此外,如鄧爾麟注意到順治朝內大臣成為新的權力重心,史景遷則稱康熙帝親政之初的權力基礎是侍衛群體,大致指出皇權與內廷官員的關聯性,這事實上正是歷朝均存在的內朝化趨向,如僅從滿漢關係、八旗權力中央化的角度考察,恐無法窺見全貌。
其二,傳統中國被排除在敘事主體之外。
首先,從傳統中國統治與治理的角度來看,行政制度、官僚體制是題中應有之義,但除督撫制度外,《清代前中期史》並未專設章節討論這一問題。河工、漕運被康熙帝視為國家要務,也是清代國家資源調配能力的集中體現,該卷亦未涉及。
其次,英文學界常常將士人作為地方社會與政府的中間者,其初衷是試圖在中國社會找到一個「中間階層」與「公共空間」,但是士人本身所代表的學術傳統,士人的精神世界及其與國家、帝王的關係,這些重要議題反而日漸邊緣化。以乾嘉學術為例,《清代前中期史》僅釐清了士人興起的社會環境與人際網絡,簡要提及了作為先行者的閻若璩與胡渭,基本沒有涉及漢學的內在脈絡。除考據學外,清初經世學特別是理學經世的傳統、乾嘉新義理學以及漢宋之爭,作為清代學術思想史的主要脈絡,均未見論及。
無論是漢學、宋學,抑或經學、理學,都與史家關注的近代化問題關涉較淺,但卻是清代士大夫知識世界中最為核心的組成,更是傳統的政治、思想資源應對時變並在自身脈絡中尋求解決方案的例證。但是,這些議題在劍橋史中的缺席,使得該卷呈現出的是一幅並不完整,甚至缺少內在機理的清代中國的歷史圖景。
其三,對「新清史」糾偏不足。
「新清史」研究在理論與史實上的缺陷,學者論之已悉。雖然素被歸入新清史譜系內的柯嬌燕亦為《清代前中期史》撰有專章,但整體來看,其理路仍與新清史有較大的不同。《清代前中期史》並不否認滿洲以及其他非漢文化傳統對清代統治的影響,但同時承認清代漢化面向的存在及意義,這事實上即是對「新清史」「滿洲特性論」的否認。比如,陸西華將建州女真的興起置於明、蒙古諸部以及朝鮮等多方角力的分析框架中,揭櫫後金軍事活動背後的經濟因素,並強調中原政治文化傳統與後金政權的調適;吳才德認為乾隆朝皇權並非建立在明確的族群基礎之上,而是基於對傳統古典價值的再製作,這些價值亦非特定族群的專屬。
與「大一統」相表裡的「同文」或是一種可資參考的概念。簡言之,「同文」首先以「大一統」為前提,一方面彰顯清代皇權治道合一的性質,另一方面則強調多元族群與文化相對平等地共處於同一治理框架,清帝協調非漢族群的實效與虔敬尊儒的成績,正是兩者交相為用的結果。如何超越滿漢二元論乃至中原與北方民族的二元論,進而全面理解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清代國家治理的多元策略、機制運作及其所參照的思想資源,仍是值得繼續討論的問題。
此外,西方漢學慣以「帝國」稱呼中國歷代王朝,《劍橋中國史》各卷中也不乏此類用例。中國古代史研究領域中「帝國」概念的濫用問題,已經被中國學者注意並批駁。裴德生《清代前中期史》下冊導論中,以較長篇幅辨析了這一有爭議的概念,在他看來,相較於缺乏界定的「帝國」,用「一統」的觀念或許更貼近13世紀後中國各王朝的統治實態。在競相援引社會科學理論的北美清史學界,這種對概念的謹慎與警惕實屬可貴。然而令人感到疑惑的是,《清代前中期史》個別概念亦存在嚴重的謬誤,如將清代的邊疆治理一概稱為「殖民」(colonization),將理藩院譯為Court of Colonial Affairs。這究竟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為之」,仍需要中國讀者予以特別關注。
《清代前中期史》並未對明清之際的連續性以及中國傳統社會的內在演進邏輯做出有效回應,雖然試圖揭示清代社會的內在動力,打破停滯、封閉的刻板印象,但同時建構了另一種以走向近代為終點的線性歷史敘事模式,與傳統中國社會的自身脈絡不盡契合,甚至掩蓋了清代作為中國王朝國家最後一環的內在機理。因此,如何發掘「中國話語」,強調中國史研究的主體性,並在此基礎上與西方學界對話,在更廣闊的歷史視域內理解明清中國,仍是需要繼續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