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疫情期間,武漢市某新冠肺炎患者家屬,因為親人患病去世,遷怒於醫生,對醫生進行毆打,撕扯醫生口罩防護服,被警方刑事拘留。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師認為,患者家屬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
案例:
日前,武漢市礄口區公安分局通報,礄口區公安分局接到市四醫院(西區)報警稱:「醫院12樓有病人家屬打醫護人員」。經查:柯某的嶽父(68歲)因病毒性肺炎於當日在醫院去世,柯某情緒激動,抓扯並毆打醫生頭部和頸部,醫生的口罩、防護服也被扯壞,擾亂了醫院正常秩序。目前,礄口警方已經刑事立案,依法對柯某刑事拘留。
以案說法:
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師認為,根據《刑法》規定,實施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在公共場合起鬨鬧事等行為,情節達到一定程度,即構成尋釁滋事罪。
他提醒,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遵紀守法、嚴格自律、與人為善、理性克制才是對疫情防控最大的貢獻,傷害醫護人員行為;日常生活中因購買口罩、醫療防護用品、生活物資等引發的肢體衝突;因疫情恐慌或防疫物資短缺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甚至哄搶等不理智行為,都有被刑事制裁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