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院長Gillian Lester正式宣布,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將以該校首位華裔畢業生張康仁命名。張康仁於1886年畢業於哥倫比亞法學院,後成為第一位在美國獲得律師資格的美籍華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學研究中心將被命名為「張康仁中國法學研究中心」(Hong Yen Chang Center for Chinese Legal Studies)。
張康仁
張康仁於1859年或1860年出生於中國廣東,父親去世後,他在1872年作為中國教育使團(Chinese Educational Mission)中國幼童留美教育計劃的一員來到美國。到達美國後,他先居住在康乃狄克州學習英語和美國文化,之後就讀於麻薩諸塞州的菲利普斯學院(Phillips Academy)以及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1883年,他被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錄取。
1986年5月,張康仁以優異的成績從哥大法學院畢業,時任院長的Theodore Dwight在畢業典禮上還專門提到了張康仁就讀哥大法學院的重要意義。但是,由於1882年《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ve Act of 1882)的影響,張康仁畢業後嘗試獲得紐約律師執業資格時面臨很大的歧視。最終,經過兩年的努力,他在1887年被允許參加紐約州律師考試,在1888年成為了歷史上第一位獲得律師資格的美籍華人。
在紐約短暫執業後,張康仁移居加州並申請加入加州律師協會,但由於法院不承認他的身份,他的申請被無情地駁回。為了避免類似的身份資格問題影響到更多華人,張先生積極地在外交、銀行業和學術界博弈,建樹頗豐。他曾加入了中國外交部門(Chinese Diplomatic Service)並擔任中國駐華盛頓特區大使館的代辦,還曾從事銀行工作,之後在加州教授中國海軍學員。
2015年3月,在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亞太裔美國法律學生協會(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School of Law’s Asian Pacific American Law Students Association)和Gabriel 「Jack」 Chin教授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請願,也得到了時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院長David M. Schizer的支持。最終,法院做出具有裡程碑意義的裁決,推翻了1890年的裁決,追認張康仁獲得加州州律師資格。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
哥大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是美國第一個專事中國法的學術研究中心,由中國法律領域的傑出權威、哥大法學院名譽教授R. Randle Edwards於1983年創立。
可以說,哥大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是法學院所有中國法項目之基柱,在中國法研究領域屢創佳績。每年有逾60名來自中國的學生和學者於哥大法學院學習、訪問。哥大法學院的教授與這些訪問學者們深入合作, 在中國法研究領域產出了許多創新和前沿的成果。多年來, 中心在中國公益法的發展上也貢獻良多。中心的訪問學者中, 既有世界知名的法學專家, 也有嶄露頭角的青年才俊。
如今,哥大中國法律研究中心已成為世界知名的學術研究機構,匯集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和學生。中心大力支持對中國法及相關主題的研究和學術項目,也因此成為了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學生及討論中國相關議題的重要聚點。
各方積極推動
此次更名是通過哥倫比亞大學全球領導力理事會成員、哥大法學院89 Tim Steinert和他的妻子張莉霞發起的500萬美元捐贈基金實現的。Tim Steinert 1983年獲得耶魯大學歷史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得哥倫比亞大學JD學位。Tim曾在2007年至2020年3月期間擔任阿里巴巴的總法律顧問。在加入阿里巴巴之前,他曾是富而德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的合伙人。
該基金還獲得了近100名來自哥大法學院熱心校友的捐款,主要捐贈者包括96屆校友李錄、84屆校友魏群、91屆校友李小加、97屆校友夏廷康、89屆校友孫湛、89屆校友孫瑋等。
張康仁克服重重障礙,成為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第一位來自中國的學生和第一位美籍華人執業律師。哥大法學院以這樣一位校友的名字來命名中國法律研究中心是對他傳奇一生的高度肯定,也標誌著哥大法學院對中美兩國深入學術交流的重視。
國際法和比較法方向的研究一直是哥倫比亞大學的驕傲,因此這筆高額的捐贈能進一步推進中心在中國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活動,幫助法學院提供更多與中國法律相關的學術研究機會,更加注重加深學術界與解決現實世界問題之間的聯繫。以此為契機,託普仕留學相信哥大法學院會繼續培養一代又一代優秀的中國法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