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購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將被罰款50元
前往辦理牌照途中及購車當日,出示證明可免於處罰
本網訊 12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福州市實行電動自行車新式號牌管理後,車輛需登記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否則將依法予以罰款處罰。但考慮人性化執法管理,市民在前往辦理牌照途中及購車當日,出示證明可免於處罰。
依據福州市政府文件規定,2020年6月10日起,福州市五城區電動自行車全面實行新式號牌管理。但該政策施行後,新車號牌預約難等問題普遍出現。針對新式號牌管理涉及的牌號申請預約方法、未上牌能否上路、新車上牌是否可以找他人代辦、網購的車牌是否能用等問題,福州交警做統一解答。
福州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應經福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號牌及行駛證後方可上路行駛。考慮到市民購車及上牌需要,福州交警採取人性化執法方式,在購車當日途中被交警攔截查處,現場提供當日購車憑證可免於處罰;在辦理新車上牌途中被交警攔截查處,現場出示當日預約碼可免於處罰;其餘情形一律按照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非機動車號牌罰款50元,不存在網上流傳的「一個月不掛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切勿相信網絡謠言。
市民可通過「福州交警」「e福州」「閩政通」APP在線辦理新車黃牌網上註冊,按照流程及要求上傳清晰準確的照片資料,切勿自行改裝加裝配件(如載物籃、保險槓),以免對車輛識別造成影響,導致無法辦理。同時,也可使用「福州窗」公眾號預約市民服務中心窗口辦理。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新式號牌只能通過上述途徑辦理,其他途徑獲取的號牌均為偽造號牌。目前福州道路交通監控設備和警務通已實現電動自行車號牌真偽核查功能,警方將對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等違法行為開展嚴厲查處。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的,使用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的,使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的屬於違法行為,警方將對上述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業務不允許委託辦理,也不存在代辦情況,福州交警特別提醒,不要相信虛假消息,以免個人信息洩露,上當受騙。
□記者 魏青
【來源:福建長安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