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冶農商行內控不到位導致員工空存實取,董事長行長被警告)
湖北大冶農村商業銀行
7月7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了湖北黃石銀保監分局對湖北大冶農村商業銀行(下稱大冶農商行)的8張罰單,其中7張為個人罰單。7張個人罰單中,包括對大冶農商行董事長譚曉彬和行長駱瓊的2張罰單。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0年7月1日。
黃石銀保監分局對大冶農商行的罰單顯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支行員工發生空存實取等違法違規行為,黃石銀保監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罰款50萬元。
大冶農商行董事長譚曉彬和行長駱瓊的罰單顯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均為:對大冶農商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負領導責任,黃石銀保監分局對兩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警告。
大冶農商行其他幾人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劉國柱對大冶農商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負領導和監督責任,段先華對大冶農商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負管理責任,鄧雲對大冶農商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負管理責任,周坤對大冶農商行支行員工違規空存實取等行為負管理責任,陳冠宇作為大冶農商行支行員工,對空存實取等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黃石銀保監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劉國柱、段先華警告,鄧雲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周坤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陳冠宇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大冶農商行董事長和行長的任職資格是在同一天被監管部門核准的。2019年6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黃石監管分局關於核准譚曉彬同志任職資格的批覆》顯示,核准譚曉彬大冶農商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中國銀保監會黃石監管分局關於核准駱瓊同志任職資格的批覆》顯示,核准駱瓊大冶農商行行長、董事的任職資格。
2011年11月3日,原湖北監管局《關於湖北大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覆》顯示,大冶農商行的前身是大冶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註冊資本為1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