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通訊員 尹杉 記者 沈之鎣 董小芳
今天上午,鄞州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庭審理一起銷售假冒「3M」口罩案。
今年1月,被告人沈某因了解到N95口罩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較好防護作用,與被告人蔡某合夥銷售N95口罩。
被告人蔡某從浙江省永康市應某(另案處理)處,以每個4.5元的價格購進10000隻標有「3M」標識的N95口罩。
被告人沈某、蔡某收貨查驗後,在明知系假冒「3M」品牌N95口罩的情況下,仍銷售給10餘人,在接到買家投訴存在油墨褪色現象後仍未停止售假行為,共計銷售假冒口罩8000多隻,銷售金額7萬多元。
據介紹,其中一部分假冒口罩賣給了藥店。
疫情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在一家藥店巡查時,發現藥店銷售假冒3M品牌的N95口罩,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經鑑定,被查獲的標有「3M」標識的送檢產品系侵犯「3M」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鄞州區檢察院指控沈某、蔡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於4月20日向鄞州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沈某、蔡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法院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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