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辦印發了《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這是即2019年3月份中辦印發《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並將2019年確定為「基層減負年」之後,再次為基層幹部撐腰鼓勁、減負加油,讓基層幹部輕裝上陣的改進作風文件。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一起說說這一文件為基層幹部帶來的好消息。
第一,進一步改進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方法,既發現問題又幫助解決
基層幹部最頭痛的莫過於督查檢查頻繁,前一波剛走,後一波又來,很多基層幹部疲於應對督查檢查,沒有時間去抓落實。從2019年「基層減負年」開始之後,基層督查檢查考核多的問題,有了質的轉變,此次《通知》要求,「從一味挑毛病、隨意發號施令向既發現問題又幫助解決問題轉變」,這一要求不僅減少了督查檢查的頻次,更為基層幹部解決難題提供了支撐。
在基層工作的幹部職工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有些基層解決不了的問題,到督查時被督查了出來,最後經過上級部門又反饋到了基層,基層還是沒法解決。這次關於督查檢查工作的改進要求,通過上級督查部門的協助,這一現象將會逐漸得到解決,這不僅解決了基層的負擔,也可以解決一些基層無法解決的難題。
第二,積極穩妥使用影響期滿、表現突出的幹部
《通知》要求,「對近年來被問責和受處分幹部情況進行全面了解梳理,積極穩妥使用影響期滿、表現突出的幹部」。在基層,有些幹部因為在工作中的失誤,受到了處分,影響了交流使用。根據這次《通知》精神, 將為那些錯而能改、浪子回頭的幹部提供戴罪立功的機會,讓基層真正想幹事、能幹事的幹部不至於因為一次的失誤而永遠沒有了機會。
第三,建立村(社區)幹部報酬動態增長機制
對於基層鄉鎮社區的工作人員而言,這估計是一個最大的好消息了。在此次疫情防控之中,我們也看到了村、社區的重要性,看到了村(社區)幹部的付出。但是相對他們的付出而言,大部分村(社區)的幹部工資待遇還是比較低的,以小編所在的縣區為例,社區工作者大部分是公益性崗位,工資連2000元都不到。建立村(社區)幹部報酬動態增長機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讓村(社區)安心抓工作,更好服務群眾。
第四,科學規範「屬地管理」,防止層層向基層轉嫁責任
在基層鄉鎮街道工作的幹部職工對「屬地管理」這一詞尤其熟悉,很多時候,但凡是基層職權不涉及到或沒有明確的事項,上級行業部門都會用四個字來為基層安排工作,那就是「屬地管理」,濫用「屬地管理」儼然已經成為一些部門「責任甩鍋」的代名詞。
對基層幹部而言,「屬地管理」不僅僅是增加了幹部的工作負擔,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幹部的責任負擔。比如在鄉鎮街道一級,很多執法權限他們是沒有的,比如拆遷違建等工作,這些本應該是要基層配合的,但是行業部門以「屬地管轄」為由將工作壓到基層,把自己從工作的「落實者」變成了「監管者」,基層幹部不去落實就是「不作為」,落實後一旦出了問題就要被問責,讓基層左右為難。相信隨著這次《通知》的發布,「屬地管理」一詞的使用將會更加科學規範,不再成為向基層轉嫁責任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