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陶器的故鄉,中國陶器的發明是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的偉大貢獻,在英文中「陶器」(china)一詞,也有「中國」的意思,而中國的陶製器皿,最早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時期。
仰韶文化的發現,使「中國沒有新石器文化」這一流行百年的論斷被否定,舊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的斷裂被合理連結,中國歷史得以順利延展。仰韶文化展示了中華遠古文明的發達和中華祖先的卓越智慧,然而,今安特生們始料不及的是,他們的發現還有一項非常的意義,無意中觸摸到了中華酒文化的源頭。
我們從仰韶文化遺址中證實,其居住處,都近山臨河,目的是適合家牧漁獵,求火容易,取水方便。因為當時人類還不會鑿井,賴以生存,找甜水,尋甘泉就成為仰韶時期氏族社會選擇定居的重要條件,同時還要氣候適宜,物產豐富,這些都為釀酒創造了有利的自然條件。
仰韶時期農業的繁榮,糧食的剩餘及居住環境的優越,已具備了釀酒所必要的條件。但這些還不足以證明「仰韶文化」時期已出現了真正的酒。考古學認為,研究酒的起源,是普通、最方便的方法,就是研究釀酒所用工具,貯酒所用容器,飲酒所用杯等。我國古代的酒具有獨特的風格和特色,這是古代酒文化的一個重要標誌。酒具反映釀酒的發展水平,也反映著古人的飲食習慣,更可以說明酒的古代生產歷史。
此外,在「仰韶文化遺址」中,發現了大量酒具。在仰韶文化遺址和「醴泉」東南鹿寺二里頭文化遺址中,多次發掘出大量釀酒與飲酒器,其中有一隻盛酒用的「黑陶大口尊」最為著名。1983年10月,在楊家村文化遺址出土的一套酒具(5個小陶杯、4個高腳杯、1個陶葫蘆),曾由史前考古學家證明確認為酒具,屬泥質紅陶,系仰韶文化早期偏晚時期遺物。
關於著名的仰韶彩陶小口尖底瓶的用途,眾說紛紜,著名考古專家蘇秉琦先生說:「小口尖底瓶未必都是汲水器。甲骨文中的酉字有的就是尖底瓶的象形。由它組成的會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裝的不應是日常飲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飲用的酒,而應是禮儀、祭祀用酒。尖底瓶應是一種祭器或禮器,正所謂『無酒不成禮』」 (見蘇秉琦《關於重建中國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
彩陶器典型器皿——雙連壺,也是酒具,但又不是普通的酒具,而是禮儀用具,為遠古部落間結盟時領導者對飲所專享,以象徵和平友好。也許在溝通和好之前,兩個部落之間曾經有過矛盾或戰爭,如今化幹戈為玉帛,信任十分重要,因此,雙連壺之間開有孔道,這樣兩個部落首領既避免了嘴對嘴共飲一杯酒又可以不必擔心酒中有毒,正所謂「生死之交一壺酒」 (見中央電視臺《探索與發現》——《神秘的中國彩陶》)。
近些年,有研究甲骨文和金文的學者發現,古文中的「酒」字作「酉」,在寫法上像極了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的模樣。仰韶文化距今7000年至5000年,遍布大半個中國,橫跨2000餘年,是華夏文明的初始狀態。而小口尖底瓶作為仰韶文化的典型陶器,吸引了大量學者的關注和研究,小口尖底瓶的小口易於密封,便於形成釀酒所需要的密封環境。而尖底的構造則方便用來澄清酒中的沉澱物。因此,許多學者曾推測小口尖底瓶的功能和釀酒有關。
通過這些大量酒具的明證,直接說明了我們的祖先在仰韶文化時期,就已經和酒產生了關係,而且當時我國釀酒技術已經開始萌芽。無獨有偶,刊登在美國《國家科學院學報》上的一項研究中又給我們帶來了科學的參照,史丹福大學的考古研究人員稱,他們發現了在7000多年前古代的中國人已經開始釀造酒的證據。這篇學術研究的作者、史丹福大學的博士生王佳靜在接受《華爾街日報》「中國實時報」欄目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在仰韶文化時期的陶器中找到了澱粉顆粒的殘留物,通過檢測,這些殘留物有明顯的缺坑(和發生在釀酒過程中的情形吻合),這又從科學角度佐證了中國的釀酒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時期。
據此,我們可以確定,距今約7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應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可信的中華酒文化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