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健全管理機制。一是健全組織,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鄉村振興項目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同時明確區財政、林業水利、國土等區級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的管理職責。區農業農村局也專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科站負責人組成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專設局項目辦,負責牽頭協調、督促檢查和項目備案、項目庫建設管理、資料存檔管理等工作;局計劃財務科負責對項目資金的統籌統一管理,開展項目資金落實及使用情況等檢查指導工作;局各業務科站負責主管項目的申報、審核遴選、監管等工作。二是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及時出臺《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產業項目管理辦法》,制定《餘杭區鼓勵民宿(農家樂)發展實施細則》、《餘杭區支持現代農業園區提升發展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對區級及以上項目申報、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項目驗收、資金撥付等全過程各環節作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規範項目建設程序,確保資金使用安全。三是組建項目專家庫。從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相關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及社會中介中聘請專業人才65名,組建涵蓋種養殖、工程、財務等項目建設相關領域的專家庫,負責農業產業項目立項評審、考核驗收等工作。
二、注重前期,科學決策部署。一是注重項目儲備。認真對照鄉村振興產業項目申報具體要求,精心謀劃各類產業項目,建立項目動態儲備庫,做好項目規劃方案、年度計劃編制等前期工作。二是開展項目預審。對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各級工程建設類農業產業項目進行工程預審,有效控制項目建設造價,完善決策程序,控制決策風險,確保農業政策資源實現合理配置。三是完善項目庫管理。依託大數據信息平臺,探索數位化管理模式,更新完善項目庫平臺,拓展項目建設內容重複預警、項目儲備申報、省級項目庫信息互通等功能,提高農業產業項目高效化、智能化和全過程管理,形成從項目儲備、申報、實施、驗收到資金撥付、績效評價的閉環管理模式。
三、加強監管,規範資金使用。依法依規開展農業產業項目全過程監管,對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驗收等各環節進行全方位審查。一是實施三級監管。項目建設主體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和建成後的運營負總責;屬地鎮街(農林集團)負責項目初審初驗和日常監管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局組織規資、林水、財政等部門和省市有關專家對項目立項的可行性、項目竣工等進行現場踏看評審和竣工驗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職責對項目進行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重大項目報鄉村振興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審議。二是加強審計監管。對農業產業項目實行「兩編兩審」管理,即在項目申報立項前,引入第三方審計審價單位,對申報項目的方案、資金預算等進行審計審價,確保項目實施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降低後期隨意變更的可能性;項目完成後,由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再次進行審核,核定工程投資額,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三是實行陽光監管。在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實施過程中,實行信息公開和陽光操作,重點做好產業項目「三透明,二公示」。「三透明」是指申報立項工作透明,項目中期檢查工作透明,審計(審價)驗收工作透明;「二公示」是指項目申報立項7天公示,補助資金撥付7天公示。農業項目管理工作在陽光下運行,確保項目公正、公平、公開,讓公眾參與進項目實施監管工作中來,利用社會的力量降低廉政風險。
四、注重績效,強化結果應用。一是落實預算績效管理。出臺《全面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制定《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著力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二是開展項目績效評價。我區每年組織開展對完成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工作,2017—2019年度現代農業園區提升發展項目在全區項目績效評價中評定為優秀。三是結果反饋與整改。針對項目績效評價中存在的問題,我區及時組織項目「回頭看」,實施重點績效運行監控,督促項目建設主體限期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來源: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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