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在我們大多數人的認知當中,養老金那更多的情況下,就是我們老年人晚年以後「安身立命」的資本,那在什麼時候,就都只能是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裡面,是斷然不能輕易的交到子女的手裡面的,好像老人一旦將養老金交到子女的手裡面,那必然就會給我們的老人帶來「滅頂之災」。
那麼這句話,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面,也被我們很多的老年人,視為了一句「金科玉律」,而「銘記於心,付諸於行」,可是在有的時候,我們有的老年人,卻更多的和這句話的「精神」背道而馳。
一天我正懶洋洋地,背靠在小區的躺椅上面曬太陽,迎面來了幾位老人,坐在對面的長椅上面在聊天,他們聊得正起勁的時候,一位老人就提議說,大家明年共同出資購買一輛房車,這樣大傢伙一起再出去旅行的時候,就會方便很多。
他的這一提議,也引來了其他老人的一致同意,他們也都紛紛表示贊成,可就在這時,一位老人就說自己雖然也非常贊成這個想法,可是自己沒錢,因為自己的養老錢,就早在去年的時候,就都給了自己的子女。
結果他的話音剛落,其中一位老人就直接來了一句「把養老金都給子女,你是不是傻」?,而其他幾位老人也是連忙的「隨聲附和」,面對眾人不解的目光和質疑反對的聲音,當事老人隨即說出了自己的考慮和答案!
老人為什麼會將自己的養老金,給自己的子女呢?他說出3點原因
子女有了實際困難,自己不可能說坐視不管吧?
人這一生就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和不幸,那麼此時的他們,最需要的就是別人,所伸出的援手和安慰的話語,以此來幫助他們度過這段難關,而同樣的作為我們老人的子女來說,他們就也有遇到困難和不幸的時候,那麼這時作為我們的老人來講的話,不可能說就是「視而不見」吧?
當事老人說:「去年的時候,兒子的單位要給職工建集資房,名額就是有限,兒子也想買,可就是錢不夠,兒子找到自己,自己在明明手裡就有餘錢的情況下,不可能說就是不管的,後來小女兒出了一場意外,自己也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當事老人直言:養老金確確實實是自己以後「安身立命」的東西,但是即便如此,自己的子女在有實際困難的情況下,自己不可能就還只是守著這筆養老金,而卻全然不顧子女的「死活」,自己如果真的那樣做了,那自己良心就是一輩子都不會心安的。
子女的家庭因為自己的養老金鬧矛盾,自己不可能說無動於衷吧?
很多時候,我們有些子女的家庭,會時不時的爆發一些家庭矛盾和誤會,在這個過程中間,既有我們的子女家庭本身出現的問題,所導致的一系列家庭矛盾和誤會,而也有因為我們老人的財產問題,而讓我們子女的家庭為此鬧矛盾的,這時我們的老人,就必須要做出點什麼,不能說說自己就是「處之泰然」吧?
當事老人說:「兒媳婦長時間以來,就是一直惦記著自己的養老金,為此她就和自己的兒子經常吵架鬧矛盾,兩個人甚至於差點就要鬧離婚了,就算兒媳婦的做法不對?可自己也不能說,就眼睜睜地看著兒子和兒媳婦,為此事而鬧離婚吧」?
當事老人覺得:「家和萬事興」這是最重要的,其他一些就都是次要的,如果說以犧牲子女的家庭幸福,而以此來保住自己手裡面的養老金的話,那是斷然不可取的行為,清孰輕孰重自己還是分得清的,那種「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是不可能在自己的身上「上演」的。
子女平時對自己很孝順,自己也要懂得「投桃報李」吧?
常言道:「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我們做人理應就是如此,同樣作為我們老人來講的話,如果說我們老人的子女,平時就是對自己特別的孝順,處處的在為我們老人的利益著想和考慮,即便是說子女孝順老人是應該的,可我們的老人,是不是也應該對自己的子女,要有所表示才對呢?
當事老人說:「一直以來,自己的子女在平時的日常生活當中,就都非常的孝順自己和照顧自己,從來就沒有對自己不好,和有照顧不到位的時候和地方,人心就都是肉長的,子女如此對待自己,自己的心裏面就是特別的感動」。
當事老人認為:本來子女平時就對自己特別的孝順,自己現在提前把自己的養老金給自己的子女,就只會換來子女,日後會越發的孝順和照顧自己,現在子女得到了養老金,心裏面必然會很高興,而自己的晚年生活幸福,就又有了保障和依靠,這豈不是「一舉兩得」的好事嗎?
小微結語
我們通過上面這位當事老人的講述,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在有的時候和情況下,老人把養老金給子女,也並非就像是我們許多人,所想像的那樣不堪和錯誤,反倒在一定程度上面,就只能說明我們當時老人的做法,就是非常的睿智和「高明」。
可是即便如此,我們的老人也不能說,以後就都把自己的養老金給子女,這肯定是不正確的也是不提倡的做法,我們做任何事情,就都需要在滿足一定先決條件的基礎之上,我們的老人才能這麼做,否則的話,我們老人的養老金,還是保管在自己的手裡面,最為可靠和踏實。
所以說,老人的養老金到底該不該給子女?我覺得這個並沒有什麼標準和統一的答案,我們一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靈活運用和掌握,在有的時候,我們老人的養老金可以給自己的子女,可是在有的時候,我們老人的養老金,就千萬不能給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