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哥斯大黎加的腐敗呈現高層腐敗影響巨大、長時間缺乏輿論監督、腐敗與毒品犯罪牽連的特點。國內外形勢的變化、本身反腐敗的需要、加入經合組織的要求迫使哥斯大黎加加強腐敗治理。為打擊腐敗,哥斯大黎加從打擊賄賂的角度入手,不斷完善反腐敗立法,其中《法人責任法》是核心。哥斯大黎加還採取構建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司法制度、支持民間社會組織發展、加強國際合作等等。哥斯大黎加的腐敗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成為中美洲最清廉、拉美排名前列的國家。但也存在打擊賄賂有失偏頗等缺點。
一、
哥斯大黎加腐敗的特點
(一)高層腐敗影響巨大
幾位前總統捲入腐敗醜聞,震驚了整個哥斯大黎加社會,最終導致哥斯大黎加政治格局的劇烈變遷。幾名前總統涉嫌腐敗並且其中兩名前總統被判處刑罰,使得原本屬於兩個主要政黨之一的基督教社會統一黨由於腐敗醜聞而幾乎被摧毀,哥斯大黎加政壇隨之湧現出一批規模較小的政黨以填補因基督教社會統一黨倒塌而產生的政治真空,最終終結了哥斯大黎加長期而穩定的兩黨制,使得多黨制從此在哥斯大黎加建立。因為高層腐敗的影響範圍極為深遠,對哥斯大黎加的政治體系造成了嚴重後果:一個主要政黨崩潰,兩黨制終結,少數派政府崛起,國會支離破碎。同時,對哥斯大黎加的公民民主觀點產生了負面影響,政黨制度的崩潰破壞了選民對政府和整個政黨的信心。
(二)長時間缺乏輿論監督
在21世紀初以及之前,在哥斯大黎加新聞界報導的腐敗行為比較罕見。20世紀初哥斯大黎加曾進行規範誹謗的立法,要求記者在發表指控公眾人物腐敗或任何其他不當行為的調查報導之前,要具有充足的證據。而在沒有具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發表指控公眾人物涉嫌腐敗的新聞可能會導致記者被追究責任甚至是被處以刑罰。21世紀前後,由於網際網路的快速普及和社交媒體的興起,加上哥斯大黎加修改了相關法律,廢除了將合理的錯誤報導定為刑事犯罪和降低了對涉及腐敗的新聞報導的證據標準,與腐敗相關的新聞才快速增多,腐敗問題逐漸進入公眾的視野。
(三)腐敗與毒品犯罪牽連
由於哥斯大黎加所處的地理位置,是南美洲和北美洲陸路往來的必經之地,加上北邊貝里斯、墨西哥,南邊哥倫比亞等都是毒品犯罪大國,哥斯大黎加不免受到鄰國和區域位置的深刻影響。毒販通過賄賂、給予利益等手段,腐蝕哥斯大黎加公職人員,以期能過境哥斯大黎加或者直接在哥斯大黎加銷售毒品。由於毒品犯罪的豐厚利潤,使得毒販有能力許諾給予哥斯大黎加公職人員巨額的賄賂財產。
二、
哥斯大黎加加強反腐敗的背景
(一)國內外形勢
國際社會對打擊腐敗已達成了廣泛的共識,並採取各種措施打擊腐敗。對於拉丁美洲而言,儘管在政治層面上,有十幾位前總統因捲入腐敗行為或被免職,或已在監獄服刑,但阻嚇力依然有限。就哥斯大黎加而言,腐敗已成為一個主要問題,動搖了哥斯大黎加民眾對任命和當選的公職人員的信心。因此,反腐敗的主張深得人心,一些政黨正是高舉反腐敗的旗幟、以反腐敗為政黨宗旨獲得民眾的支持,進而贏得國會議席甚至總統職位。在本身形勢和國際反腐敗合作的國際背景之下,以打擊賄賂為重心的反腐敗在哥斯大黎加興起。
(二)本身反腐敗的需要
2004年,前所未有的腐敗醜聞加劇了哥斯大黎加對腐敗的危機感和對反腐敗的緊迫感,連續在位的三位前總統因涉嫌腐敗而受到指控,引發了哥斯大黎加民眾廣泛的關注和輿論的風波。2005年Calderon Guardia醫院遭受火災,牽連出了政府許多部門和官員收受賄賂等腐敗行為。而本身的腐敗程度並不低的警察部門作為與民眾接觸最為廣泛的一線部門,加深了哥斯大黎加民眾對政府貪腐的感受。2017年發生的「水泥事件」對哥斯大黎加產生了深遠影響,牽扯了腐敗黑幕,也拉開了涉及眾多商業機構和政府眾多部門官員之間官商勾結、貪汙受賄的遮羞布。
(三)加入經合組織的要求
作為哥斯大黎加加入經合組織的要求和標準之一,經合組織要求哥斯大黎加加入某些反腐敗條約,且經合組織建議哥斯大黎加修改其立法。哥斯大黎加明白單純加入概括性的《OECD反賄賂公約》不足以調整國內猖獗的賄賂行為,國際條約也必須轉化為國內法才能更有效地發揮作用,且由於經合組織的高度關注,哥斯大黎加意識到,通過對跨國賄賂等行為進行明確而懲罰性的立法對於哥斯大黎加融入經合組織至關重要,因此根據經合組織的建議,哥斯大黎加頒布了反賄賂和腐敗法。
三、
哥斯大黎加反腐敗立法
(一)反腐敗立法
哥斯大黎加在尋求加入經合組織之前,已經加入了許多涉及反腐敗的國際條約,統一構成了哥斯大黎加的反腐敗法律體系。比如,哥斯大黎加於1997年批准了《美洲反腐敗公約》,於2007年3月批准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除了《刑法》外,哥斯大黎加陸續通過立法,出臺了一系列對腐敗治理影響深遠的法律,核心是四部:《財務管理和公共預算法》《內部控制法》《防止過度行政程序的公民保護法》《反腐敗和資產非法增加法》《法人國內賄賂、國際賄賂及其他犯罪責任法》。其中,《法人責任法》)是哥斯大黎加最新的反腐敗立法,也是哥斯大黎加為加入OECD所作出的努力的結果之一。
(二)《法人國內賄賂、國際賄賂及其他犯罪責任法》
哥斯大黎加是拉丁美洲最近對賄賂行為確立公司等法人刑事責任的國家,因為對賄賂規制的不足影響了哥斯大黎加反腐敗的成效,為此,哥斯大黎加的立法機關新近通過《法人責任法》,對已經為《刑法》所列明的腐敗犯罪(包括國內外賄賂)增加規定了公司等法人的刑事責任,並增加了新的會計欺詐罪等罪名。《法人責任法》還規定了嚴厲的新的財產處罰和行政處罰,但同時允許公司法人通過採取合規行動而減少40%的罰金等等,上述規定都對哥斯大黎加的腐敗治理產生深遠的影響。
四、
哥斯大黎加反腐敗的其他措施
(一)構建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2018年,兩位普通的哥斯大黎加公民向哥斯大黎加財政部提出了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這兩位普通公民的申請,揭開了哥斯大黎加政府信息公開改革的大幕。最終憲法法院確認政府侵犯公眾知情權。哥斯大黎加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展開,並獲得了快速的發展。比如,哥斯大黎加通訊部頒布一項行政法令,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和便捷公民對政府信息的獲取,同時建立後續機制以及進行適當的監控和評估。
(二)完善司法制度
自19世紀80年代以來,哥斯大黎加就主張建立一個擁有專業、公正、獨立的司法系統,對行政權力特別是對總統特殊權力的明確限制,加強司法系統的自主權,以限制行政部門的自利行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改革創建了具有明顯制度凝聚力的司法部門,為正式分權制奠定了基礎。這些改革使得法院擁有橫向問責的能力,並能在沒有政治幹預的情況下維護法治。為應對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和金融腐敗醜聞,1989年成立拉丁美洲最強大的法院機構之一的最高法院憲法法庭或稱第4法庭,自成立以來,憲法法庭就一直在哥斯大黎加發揮重要的問責作用。
(三)更多措施
除了反腐敗立法、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司法制度外,哥斯大黎加還採取了一系列其他措施以加強腐敗治理,這些措施與上文論述的措施一起,構建成哥斯大黎加完整的反腐敗體系。首先是支持民間社會組織,其次是構建公職人員財務披露制度,第三是加強國際合作。此外還有提高國家應對和治理腐敗的研究能力、加強政府內部紀律措施等等。
五、
哥斯大黎加反腐敗的成效與問題
(一)哥斯大黎加反腐敗的成效
與拉丁美洲地區清廉度度最高的烏拉圭和智利相比,哥斯大黎加的表現並不突出,但相較於中美洲各國,則一騎絕塵。總體而言,哥斯大黎加在拉丁美洲地區其腐敗程度是較低的,僅位於烏拉圭和智利之後。哥斯大黎加社會各界對政府腐敗程度的感知和反應與透明國際的研究結論一致。在哥斯大黎加民眾的印象中,腐敗是生活的事實,但是,哥斯大黎加人的腐敗經歷卻非常低。許多外國投資者也仍然認為哥斯大黎加是中美洲汙染最少的國家。
(二)哥斯大黎加反腐敗中存在的問題
儘管哥斯大黎加所採取的反腐敗措施多樣且涉及多方面,但是腐敗問題並未得到有效的改善,根源在於反腐敗措施存在的問題:第一,僅重視打擊賄賂有失偏頗;第二,有些反腐敗措施存在缺陷;第三,反腐敗措施資源不足;第四,單行刑法有損刑事司法基礎。
六、
結論
哥斯大黎加對反腐敗的反應是積極的,並已作出重要的努力和取得許多結果。以現有的證據和目前的情勢而言,哥斯大黎加的腐敗治理力度有望繼續得到加強。不過,哥斯大黎加目前採取的反腐敗措施和構建的反腐敗制度能否獲得多大的成效,依然可持保留態度。哥斯大黎加已經顯露出腐敗治理的一些薄弱的地方,亟待加強。
(作者:劉天來,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本文摘自《學術探索》2020年第6期)
原標題:《哥斯大黎加腐敗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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