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1日至來年的3月底為遼寧省的供暖期,由於主要靠燃煤供暖,致使排放量劇增,再加上不利氣象條件等因素,所以在長達5個月的供暖期裡,空氣汙染往往隨之加劇。這是遼寧人民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也讓遼寧各級環保部門倍感壓力。
瀋陽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10月下旬,遼寧省大部分城市持續籠罩在霧霾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近日瀋陽市遭遇史上最重霾天,從10月30日~11月1日,全市空氣品質指數為500的狀況持續了整整36個小時。首要汙染物為PM2.5和PM10,從瀋陽市11個國控點位單個數據看,兩項汙染物在部分時段分別突破1000,極限值甚至接近1500。
為了應對罕見的嚴重汙染天,10月31日16時,瀋陽市首次緊急啟動空氣汙染一級(紅色)應急響應:二環內,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三環內,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全市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環衛工人可調整工作時間,最大限度減少公車出行……同時,瀋陽市環保局也加大了監控執法力度,僅在供暖首日就檢查了199家企業,其中24家企業因各種違法行為受到上限處罰。
除瀋陽市外,全省絕大部分城市均陷入「霾伏」,其中空氣品質指數在500左右的城市佔了大多數。11月2日晚,一場西北風及降溫,終結了遼寧省的「霾伏」,全省14個地級市均進入優良天氣之列。瀋陽市也於11月1日16時,將預警等級降為三級。
據了解,瀋陽市乃至遼寧省這次持續的霧霾天氣,主要屬於區域性汙染傳輸所致,更與特定的氣象條件有關。
深入開展治理霧霾亮劍行動
為應對今冬重汙染天氣,10月10日,遼寧省環保廳就連續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重汙染天氣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開展2014年~2015年冬季取暖期燃煤鍋爐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重汙染天氣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深入開展「治理霧霾亮劍行動」,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各市要按照《關於印發遼寧省2014年整治大氣違法排汙行為暨「治理霧霾亮劍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燃煤鍋爐為重點,對重點大氣排放源開展專項檢查,在每個企業門前張貼《遼寧省環保廳關於實施2014年~2015年冬季取暖期燃煤鍋爐環境專項整治的通告》。對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要立即責令整改,確保鍋爐除塵、煤場、灰渣場防塵等各項汙染治理設施在供暖期前達到整改要求;建立完善的日巡查和夜抽查制度,加大檢查頻次,對拒不整改、惡意排汙的企業,要堅決予以從嚴、從速、從重查處。
遼寧省要求,密切部門合作,做好應急相關準備工作。各市要加強與氣象等部門合作,要重點關注周邊城市及京津冀地區重汙染天氣和氣象信息,加強對本地區未來24小時和48小時環境質量變化的定性分析。在不利氣象條件出現之前,提前做好各區域重汙染天氣應急準備工作,對重點大氣排汙單位做到執法人員提前駐廠、提前盯防,指導企業提前採取有針對性措施,減輕汙染程度。
各市要加強與農業部門合作,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網格化體系,建立秸稈焚燒尖峰時段日巡查制度,形成對秸稈焚燒環境監管的全覆蓋。嚴守工作紀律,做好重汙染天氣信息報告。各市要嚴格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前、啟動後以及重汙染天氣信息匯總分析的信息報告工作,堅決杜絕遲報、謊報、瞞報。
各市要高度重視重汙染天氣環境管理工作,將其作為當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切實做好專項檢查、應急工作準備和信息報告工作。
在《關於開展2014年~2015年冬季取暖期燃煤鍋爐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的通告》中,要求所有燃煤鍋爐必須確保大氣汙染物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大氣汙染物達標排放。所有儲煤場、灰渣場必須採取搭建煤棚、覆蓋防塵網等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汙染。所有煤炭、灰渣運輸車輛必須實施全封閉,車輛進出儲煤場後要對出入口及時清掃。各燃煤企業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整改工作必須在11月5日前完成。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將採取定期巡檢及不定期抽檢形式對企業進行檢查,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從2015年1月1日起,將依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採取「按日計罰」等措施;對阻撓環境監督檢查、多次超標排放且屢教不改的,將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追究刑事責任。遼寧省環保廳設立環境舉報熱線,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燃煤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共同參與到冬季燃煤鍋爐環境專項整治活動中。
省政府將對霧霾嚴重地區問責
10月22日,遼寧省環保廳又發布了《關於做好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會議期間空氣品質保障工作的通知》。10月30日,遼寧省政府召開了全省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環境空氣品質暨秸杆禁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嚴控揚塵汙染,嚴控燃煤供暖鍋爐汙染,嚴控機動車汙染。明確強調,對會議期間,環境空氣品質惡化、霧霾嚴重、產生嚴重影響的地區,省政府將實施問責。
作為我國老工業基地的遼寧省,一直把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列為全省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為了有效遏制大氣汙染,早在2012年,遼寧省委、省政府就決定實施為期3年、總投資178億元的旨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藍天工程」,目前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為形成對大氣汙染防治的高壓態勢,遼寧省把2014年定為大氣汙染防治執法年,並實施專項執法活動。同時,遼寧省堅持屬地管理、統一領導、預防為主、提前響應,積極應對重汙染天氣,使其制度化,還制定了《遼寧省重汙染天氣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工作制度(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