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菏澤成武縣人民政發布了
《關於實施成武籍優秀人才「回流計劃」的意見》
詳細內容如下
成發〔2020〕6號
關於實施成武籍優秀人才「回流計劃」的
意見
為貫徹落實《關於實施「人才興魯」行動打造新時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魯發〔2020〕2號),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和「伯樂優才」計劃,鼓勵引導廣大成武籍優秀人才回鄉施展才華,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意見。
一、幹部回調
(一)實施範圍
1.成武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成武籍人員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3.成武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二)資格條件
1.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須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含縣直公立醫院、職業中專和技工學校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
2.公務員(參公人員)須具備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計算年齡時間截止當年12月31日,下同),且已在省、市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
3.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須具備師範專業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非師範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現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省特級教師、省教學能手、省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的高層次人才,實行「一人一策」。
4.衛生健康系統工作人員須一直從事臨床醫療、醫技、護理、生物醫學工程、醫學信息工程等專業技術工作,具有履行職責相對應的執業資格,2013年以後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相應專業(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和醫學影像類)畢業生須具有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
臨床醫療、醫技工作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現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護理工作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護理專業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生物醫學工程、醫學信息工程工作人員須具備本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其他事業單位人員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其中,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的,須為農學類、經濟學類、法學類、理學類、計算機類、機械類、化工與製藥類、土木類、水利類、建築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管理類等急需緊缺專業畢業生;「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自2017年起參加研究生國家統招,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及以上學歷的,不限專業。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6.特別優秀、特別緊缺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
7.自願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
(1)未徵得現工作單位及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的;
(2)原錄用或聘用手續不全的;
(3)近三年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組織處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尚在試用期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調原則
1.事業導向。聚焦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重點回調成武縣發展急需緊缺專業幹部,優化幹部隊伍結構。
2.空編進人。人員調動必須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限額和年度用編進人計劃內進行,嚴禁超編進人。
3.對等安置。堅持縣鄉分級分層管理,按照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級別、同一層次範圍內進行,不得跨級別、跨層次調動。回調人員津貼補貼、專業技術職稱等待遇落實,按我縣現行政策執行。
4.服從安排。對符合回調資格條件,因編制等因素受限不能正常安置的,按照相近相關的原則,自覺服從組織調整安排。
(四)回調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回調人員持畢業證、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向相關單位遞交書面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當年12月31日。其中:公務員向縣委組織部,事業人員向縣人社局遞交申請材料,填寫《成武縣「幹部回調」報名登記表》《家庭成員和社會關係登記表》,並提交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調動證明,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或編制部門出具的編制證明。
2.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縣委編辦、縣教體局、縣衛健局等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回調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調動,並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確定人選。幹部回調工作每年年初集中開展一次,根據確定的年度回調計劃和上年度申請回調人數,確定具體回調方式。如申請回調人員較少,可採取到人選所在單位實地考察的方式,確定回調人選。如申請回調人數較多,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等方式確定初步人選,經組織考察,確定回調人選。
4.檔案審核。組織、人社部門對擬調入人員的檔案進行審查,看檔案材料是否齊全,進入單位手續是否齊備,重點審核調入人員的「三齡二歷一身份」。
5.辦理手續。對檔案審核、綜合考察合格人員,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縣委編辦對擬調入人員的情況、各單位的用人需求、崗位和編制空缺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出人員安置初步意見。經縣委同意後,辦理調動、任職、入編(備案)手續。回調人員回調後籤訂協議,須在成武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二、人才回引
(一)實施範圍
1.籍貫或出生地為成武縣的在外人才;
2.親屬在成武縣工作的在外人才。
(二)資格條件
1.高層次人才。在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工作,具有行業領域較高專業水平和重大技術研發能力的專家人才。
2.技能實用人才。在企業技能、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領域,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一線技能人才。
3.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具有擔任大型企業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經驗和較強組織、統籌、協調能力的高級管理人才。
4.大學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
(三)回引方式
1.創辦企業。通過投資、技術入股等形式創辦科技型企業,且為企業主要創辦人和最大自然人股東,股權比例一般不低於總股份的30%。
2.全職工作。回成武縣企業全職工作,與用人單位籤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協議),並將人事、社保等關係轉到成武縣。
3.柔性合作。在不改變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係的前提下,通過顧問指導、掛職、兼職、合作引進、退休特聘等多種形式,為我縣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支持政策
1.高層次人才
(1)高端人才資助。對成長性好、貢獻度大、在國內外有核心競爭力的人才項目,啟動「一事一議」,經專家評審認定後,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回引高層次人才,優先評選為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每月發放生活補貼,連續補貼4年。對人才創新能力強、項目發展前景好、符合申報條件的,優選推薦申報上級人才工程,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的,給予50萬元的配套資助;入選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的,給予20萬元的配套資助;入選省市其他人才工程,根據成武縣人才新政,分別給予10萬、5萬的配套資助。
(2)享受「人才貸」支持。對項目成長性好、貢獻大的人才及所在企業,縣農商行建立綠色貸辦渠道,簡化貸款手續,優化業務流程,優先支持、優先審批,給予期限3年、1000萬元以下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利率較同類產品的客戶下浮1—2個百分點。
(3)選聘科技副職。對服務基層意願強烈,主動提出掛職申請的,優先選聘科技副縣長或鎮(街道)科技副鎮長(副主任)
(4)提供「兩通四優先」服務。享受行政審批、醫療保健「綠色通道」,優先保證子女入學和配偶就業、優先申報重大資助項目、優先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優先參加全縣重要活動。
2.技能實用人才
(1)推薦申報上級人才工程。對具備精湛專業技能、關鍵環節發揮作用、工作業績突出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首席技師等各級人才工程,對入選的,最高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2)對回成武縣全職工作的企業技能、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一線技能實用人才,由所在企業申報,優先評選為「成武縣首席技師」,每月發放200元技能補貼,管理期2年。
(3)支持參加技能大賽。組織全縣技能大賽,優先推薦參加上級技能大賽,對獲得獎項的,最高給予一次性補助1萬元。
3.企業高級管理人才
(1)參加高端培訓。對回成武縣企業全職工作的,優先安排到知名大學參加企業管理人才高端研修班,費用由縣財政負擔。
(2)增強政治激勵。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發展入黨、優先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優先參評各類表彰。
4.大學生
實施大學生聚集計劃。對於我縣企業全職引進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籤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縣財政按照博士、碩士、本科,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補貼三年,另外享受市財政按照我縣補貼標準1:1的配套補貼。
(五)回引程序
1.發布政策。通過網絡、微信、郵寄等多種形式,向在外人才發布成武縣人才回引等各類政策。建立並及時完善成武縣籍在外人才信息庫,加強日常聯繫,做到政策人人知曉。
2.聯繫對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主動聯繫在外人才,徵求人才意願。創辦企業的,根據其項目規模、產業類別,聯繫招商單位與其對接,洽談項目落地事宜;全職工作的,根據其專業特長、從業經歷,推薦到對口企業應聘;柔性合作的,根據其專業領域、合作意向,推薦與相關單位或企業對接,通過顧問指導、掛職、兼職、合作引進、退休特聘等形式開展合作。
3.跟蹤服務。人才回引後,各鎮(街)、有關部門主動為人才提供服務,對重點人才項目安排專人「一對一」、全過程服務,協助辦理項目申報、獎項評選等事項,積極爭取各級人才政策,幫助解決工作生活困難。
4.效果評估。對享受政策補助的人才項目,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會同財政、科技、人社等職能部門,定期進行督導評估,掌握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推進順利的,繼續加大政策支持;進展緩慢的,及時督促指導,確保發揮人才最大效能。
三、能人回村
(一)實施對象
在成武縣內外的務工經商人員、機關企事業退休幹部、退役軍人、大學生等人員。
(二)發展方向
1.回村任職:有能力有意願回村擔任村幹部,特別優秀的可擔任黨組織書記,班子無空缺的作為後備幹部培養。
2.新型農業經濟體:牽頭領創辦合作社、家庭農場,流轉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等。
3.創辦工商業實體:在鄉鎮園區或具備條件的村居(社區)投資創辦工業、農業、加工業、電子商務等企業。
4.興辦實事:支持家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經濟、醫療、教育、法律等諮詢服務,幫助弱勢群體解決實際困難等。
(三)支持政策
1.個性政策
(1)回村任職支持政策
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經考察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享受農村黨組織書記待遇,年平均發放補貼報酬2.8萬元,業績特別突出的另外發放考核獎勵。(機關企事業退休幹部到村任黨組織書記的,原單位待遇不變,只享受村黨組織書記考核獎勵)。表現優秀的,優先推選「兩代表一委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報考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符合換屆政策的,可選拔進入鄉鎮領導班子。
擔任其他村幹部:享受其他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的基本報酬,一般不低於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的50%。
擔任後備幹部:根據能人特長,可擔任助理、顧問等職務,列席村內會議,參與班子分工,適時納入村「兩委」班子。對45歲以下的,納入村居(社區)基層幹部免費專科學歷教育範圍。
(2)農業經營支持政策
①農技推廣補助。主要針對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科技示範主體,開展綠色、生態、高效農業種養技術的培訓;經鄉鎮(街)推薦,每年評定一定數量的科技示範主體,按每個平均不超過200元的標準,發放化肥、農藥等物化補貼;開展科技示範基地創建,經認定後每個發放不超過2萬元的物化補貼。
②秸杆綜合利用。流轉土地、建立秸稈綜合利用等相關項目的扶持,優先對接農村能人,免費對其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深耕+旋耕+整平」作業,發放腐熟劑;建立秸稈收儲加工體系的,採取「先建後補」方式進行財政補貼,積極爭取省市項目補貼。
③「魯擔惠農貸—強村貸」。對擔任黨組織書記、領創辦合作社併兼任理事長、合作社成立一年以上(黨組織書記在上級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可適當放寬),可申請貼息貸款,單戶授用信額度為10萬—300萬元。
④農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補貼。在成武縣註冊家庭農場1年或建立農業合作社2年,可申報菏澤市級示範社或示範農場。對評為菏澤市示範農業合作社、示範家庭農場,示範帶動作用特別突出的,縣財政分別補助2萬元。
⑤農民培訓教育。農業農村部門每年確定約200人的高素質農民(主要包括農業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場負責人、種養大戶、加工業大戶、田秀才、土專家等),按照每名人員3000元左右的標準開展培訓,頒發相關證書,優先推薦參加縣級及以上「新農人」評選。
⑥技能資格認定。農業農村、人社等部門,組織能人參與技術交流、培訓,協助申請技能證書、評定等級。
(3)創辦企業支持政策(機關企事業退休幹部除外)
①一次性創業補貼。小微企業: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個體工商戶:對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常經營滿12個月且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②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2013年10月1日以後註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下同)並與其籤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並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於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③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對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成創業青年,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給予全額貼息。小微企業: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2年,按貸款合同籤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貸款個人和企業,還款後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但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個人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3年,小微企業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2年。
④求職創業補貼。對將貧困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到縣外穩定就業(合同期一年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縣外市內輸出每人補貼200元、市外省內輸出每人補貼400元,省外輸出每人補貼600元(每名輸出人員每年只能補貼一次)。
⑤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對2016年8月10日起註冊成立的經濟實體,至今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每年給予3000—5000元的創業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⑥對入駐鄉鎮(街道)園區、發展潛力好、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實行一事一議,讓企業最大程度享受優惠政策。
⑦行政審批部門要簡化流程,建立返鄉創業綠色通道,提供各項扶持政策。
2.共性政策
(1)發展黨員。每年從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中,拿出一定名額,專門用於在能人中發展黨員。
(2)物質獎勵。設立能人回村專項獎勵基金,每年評選一定數量的「新時代能人模範」,給予每人10000元獎勵。設立集體經濟發展增量獎,對回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經村民會議研究通過,從當年村集體經營收入的增量中拿出20%的比例進行獎勵。
(3)政治激勵。對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能人,優先推薦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範等。
(四)推進措施
1.摸清底數,親情招引。各鎮(街)、村居(社區)要摸清外出能人底數,建立動態資料庫;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加強日常聯絡交流;利用節假日舉辦茶話會、座談會,關心關愛能人在家親人,增進情感認同。
2.責任到人,精準對接。根據村內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村居(社區)有針對性的聯繫對接。對村內缺少幹部的,爭取回村任職;對急需發展產業的,爭取創辦企業,發展農業經營;對急需提升基礎設施的,爭取辦理一批惠民實事。各鎮(街)能人回村情況,定期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3.分類指導,強化服務。對回村能人,各鎮(街)要明確1名機關幹部跟蹤服務。對擔任村幹部的,要扶上馬送一程;對創辦企業、農業經營的,要幫助流轉土地,全程代辦證照,對接支持政策,協調解決用工等,盡心竭力排憂解難;為家鄉興辦實事的,所贈錢物納入村集體收入,通過光榮榜等形式進行公示。
4.廣泛宣傳、示範帶動。各鄉鎮(街道)、村居(社區)要在顯要位置張貼能人榜,在各類媒體開闢能人專欄,廣泛宣傳能人先進事跡、典型做法,營造尊重能人、關愛能人的濃厚氛圍,凝聚全社會支持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
中共成武縣委辦公室
2020年8月20日印發
(成武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