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的名義是讚美的意思。正是因為這個名字很有意義,所以我們會發現聖經中有很多取名為猶大的人。這些名為猶大的人遍及新舊約聖經,有的猶大我們很熟悉,有的是一筆帶過,所以我們不熟悉。而且,從這些取名為猶大的眾人之中,我們還會發現有些人是名副其實的,有些人則是名不符實的。那名不符實的猶大有誰呢?我想最為突出之人,應該非主耶穌的門徒猶大莫屬。他絕對是一個名不符實的人,是個很壞的人,他貪婪金錢、賣主賣友、不知悔改。具體來說,猶大的各種壞,可以用以下五個字來形容:
虛
這個「虛」,指的是猶大貪圖虛榮。可以肯定的是,猶大跟隨主耶穌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尋求永生,敬拜真神,而是別有其它。那他跟隨主耶穌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乃是為了貪圖虛榮,希望耶穌將來可以做君王,如同大衛一樣,掌管世俗的一切。這樣的話,他就可以從中受益,可謀個一官半職。可惜的是,他的如意算盤打錯了,因為主耶穌道成肉身的目的並不是要做世俗的君王,乃是要做人屬靈的君王。
貪
我們可以發現,猶大在主耶穌所建立的十二門徒團契中主要負責財務,拿著錢包,從這點上我們可以看出其他門徒對猶大還是比較信任的,不然不會放心地把錢袋子交給他。但是,猶大卻辜負了眾人對他的信任,竟然以公謀私,常常偷取錢袋子裡面的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約12:6)
經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可以說,猶大一步一步地走向滅亡之路的根本原因就是貪財,是貪財使他與主耶穌的永生失之交臂,而且還背上了一世的罵名。因此,我們當謹記,基督徒可以去追求錢財,但不能無休止地貪戀錢財,也不能不擇手段地去賺取錢財。
賣
只要提到猶大的賣,我們馬上就知道這指的是他把主耶穌賣了,因為經上記載的很清楚:「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太26:14-15)猶大賣主是一件極不道德事情,因為主耶穌一沒有犯罪,二是受到了別人的排擠、陷害,在這種情況之下,不要說是主耶穌的門徒了,即便是別人也不能做這種不道德的事情。所以當謹記,我們既不能陷害別人,也不能充當別人的打手。
陰
這個「陰」指的是陰險狡詐,也就是說猶大是一個陰險狡詐的人。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主耶穌雖然知道猶大是什麼樣的人,但祂並沒有直接處理他,而是屢次善意地提醒他,希望他可以悔改,不要再繼續錯下去。(參約6:70、13:18)但猶大怎樣面對主耶穌善意的提醒呢?他不僅不聽勸、不悔改,反而是一錯再錯,還變本加厲,搶先把主耶穌給賣了,唯恐自己的惡行會被主暴露於眾。在現實中若面對這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儘量避而遠之,免得一個善意的舉動,卻被他視之為威脅。
硬
這個「硬」,指猶大是一個硬著心腸的人,如同摩西時代的法老王一樣。他的硬不僅體現在他還是主耶穌門徒的時候,不接受主耶穌的教訓;也體現在他賣了主耶穌之後,雖然知道這個做法是錯誤的,但卻寧可吊死,也不願意回到耶穌的面前悔改。(參太27:4-5)可以說,猶大與其他門徒最大的區別之一就是不願意悔改,這是他與神漸行漸遠的最大原因。因此,我們也要從中吸取教訓,當知道人無完人,當我們在犯罪得罪神的時候,切記一定要回到神的面前認罪、悔改。
猶大的這幾個壞,是導致他與神漸行漸遠的關鍵因素,他雖然貴為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但卻與神的救恩無分,真是非常的可憐。這使我們看到,即便是由主耶穌所揀選、最為親密的門徒,也有變壞的可能。所以,我們一定不能妄用神的恩典,當時刻地保守己心,我們的心切不能被邪情私慾所佔據或利用;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夠時常地行在正路之中,結出美好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