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一對年過花甲的夫妻,調解之前,妻子跟女兒打了電話,匯報情況,丈夫則跟兒子聯繫,做了交代。兩個簡單的電話,卻是這個家庭已經裂變為兩大陣營的信號。父親偏愛兒子,母親更疼女兒,不同的觀念引起不斷的矛盾。當一筆700萬的巨額賣房款擺在他們面前時,一場財產爭奪戰打響了。為了給孩子爭奪家產,金錢與孝順掛上了鉤。兒子和女兒到底誰最孝順,教育和愛究竟要如何區分?
周女士表明自己的訴求,那就是爭一份家產,給女兒和她一份保障。範先生的訴求是夫妻關係的正常化,讓兒子能夠正常的回家,緩和母子間的關係。
周女士說當時房子賣了700萬,還了200萬的外債後,給兒子100萬,女兒113三萬。緊接著就是借出了100萬,總的算下來,應該還有200萬左右的剩餘。她對丈夫提過說要100萬,丈夫直接就是一句沒有,她無話可說,改口要20萬,結果還是一句沒有,甚至就連10萬的安慰都不肯給,這讓周女士不高興了。
範先生解釋不是不給錢,而是真的沒錢了,首先就是工廠還債,之後又是在海南買房子,緊接著又拿了40萬回老家蓋房,200萬哪裡還能有剩餘。一旁的周女士不樂意聽了,她直言全是謊話。200萬的錢款中,丈夫先是花了21萬給兒子買車,然後又拿了20萬給兒子裝修,家電家具也花了10多萬。
一對帳後她發現,丈夫光是給兒子的花銷就有88萬那麼多,可女兒卻只有13萬,這讓她有著很大的怨言。範先生覺得很正常,因為兒子明顯要比女兒更需要錢,這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周女士表示自己這樣做還不是因為兒子不孝,而是女兒太孝了,所以財產理應女兒多得。自從兒子結婚後,老兩口身上所有的衣物都是女兒買的,生活中的日用品也是,一旦她開口,女兒放假就會立刻去買,對他們日常生活的照顧,女兒可以說是做得很不錯。
兒子就不一樣了,畢業參加工作11年,她是分文沒見兒子掏生活費給他們,還好吃懶做。在她生病的時候,也是女兒負責照顧的,兒子都不知道跑哪裡玩去了,這讓她心裡很有意見。
範先生解釋兒子小三歲,心粗,不如女兒那麼的心細。不是兒子不願意去做這些事,而是根本就沒有考慮那麼細緻。另外對於生病住院的事上,兒子確實不如女兒孝順,這點他也認可,但他覺得作為父母,不應該對兒子這麼斤斤計較。周女士表示她做不到不計較,在分財產的事情上必須要改,她也不求多得,只希望女兒能夠拿到一樣多的財產。
接著周女士提到了一句話,丈夫曾對女兒說:「女兒,在法律上提倡男女平等,在城裡也是男女平等,但在老家不是,我以後想給你多少,就給你多少,不想給就不給了。」這句話周女士一直沒有忘記,她對丈夫重男輕女的行為很氣憤。女兒當時也很傷心,但她還是表示以後會照顧他們二老,這讓周女士很感動,她對女兒很是心疼。
之後的一件事,更是加劇了他們母子之間的關係。那時候兒媳生二胎,兒子竟造謠,說她在醫院把親家母推得摔了個跟頭,這讓她受不了這個氣。她什麼苦都能吃,就是不能被冤枉。
回家後的兒子馬上就跪了,道歉說我知道媽媽你是無意的。這更讓她火大了,明明就是沒有的事情,還要這樣冤枉她,加上丈夫之後維護偏袒,她一氣之下就把兒子趕出了家門。
範先生解釋他之所以不讓兒子繼續跪著認錯,是因為兒子膝蓋不好,不想讓他跪太久,十五分鐘跪下來已經是差不多了。另外女兒是從小就在身邊帶大的,可兒子不一樣,一直到四歲才帶到身邊,感情基礎自然是不牢固的,這才會導致現在會有矛盾產生。
觀察員想提醒的是孝順是沒有統一標準的,遇事夫妻倆要多溝通商量再做決定。同時希望周女士注意的是兒子下跪認錯是要承受很大的痛苦的,雖然僅僅只有十五分鐘,如果當時她出面扶兒子起身,可能他們的矛盾就會緩和很大。另外範先生也要注意,他的寵愛會讓兒子失去承擔責任的能力。最後希望他們做父母的,要深入了解一下兒子成長過程中的心理變化。
調解結束了,兒子通過電話連線,為自己不孝順的行為道了歉,他哭著說自己以後一定改正,希望能讓他再次回到這個家,回到母親的身邊。聽到兒子的道歉,周女士忍不住哭了,她願意原諒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