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許,古稱鹹平,隸屬古都開封市,總面積766.22平方公裡,是黃河南泛衝擊而成的黃淮平原之一部分,全縣土壤面積963742畝,人均耕地1.3畝,是河南省勞務輸出基地縣,據河南省統計年鑑2019年的數據顯示通許縣戶籍人口65.22萬,常住人口51.84萬。
2019年通許縣人民政府《關於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行限行的通 告》成了幾十萬農民進城的「攔路虎」。
通告內容顯示:自2019年5月20日起,電動三輪、四輪車在水利路(含)以南、富民路(含)以東、文衛路(含)以北、上海路(含)以西封閉區域內禁行;裕豐路以南(不含)、宏達大道(不含)以北、迎賓大道(不含)以東、經四路(不含)以西封閉區域內每天7:00至20:00限行。
依據2020年10月21日《通政文〔2020〕54號通許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附件1第21款《通許縣人民政府關於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行限行等6個通告》依然有效。
2019年5月起至今實施近兩年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禁、限行後,通許縣老百姓的評價如何?城市交通秩序又有哪些改善?
2019年相關通告發出後,根據通許縣2020政府工作報告顯示:不斷規範縣城交通秩序,實施電動三(四)輪車城區全域禁行限行、電動兩輪車上牌管理,大力推行ETC免費安裝,新增公共停車位500個,投入電動公交車100輛,城市交通更加順暢。
為了通許縣的城市交通更加順暢,通許縣政府投入100輛電動公交車,甚至讓市民或進城農民免費乘坐半年,這項投入對於財政一直緊張的通許縣來說一筆不小的支出,老百姓的反映又怎樣呢?
老百姓A:在這個通告之前,通許縣曾多次治理過電動三、四輪車,但那些治理基本是面對營運車輛,早前營運電動三、四輪是通許的一景,那些營運車輛搶客、宰客、亂停亂放、不按交通規則行駛、亂闖紅燈等現象非常嚴重,原因是當時的公交車輛少、運行時間不確定、計程車價格高老百姓無力承擔等因素存在,杞縣、尉氏、扶溝跑三輪的都跑通許來了,真正當地的跑三輪倒不是特別多,當時滿大街都是營運電三輪,確實影響交通,治理營運電動車以後,通許的交通秩序確實改善很多,營運三輪早就不敢上縣城來拉人了,就連鄉鎮裡也沒有營運三輪了。
但是2019年的縣政府通告又開始治理電動三、四輪車,這次主要針對的是家用車輛,通許還不富裕,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電三輪或四輪,因為去灌個煤氣,拉點東西,都是用電三輪很方便,通許縣有一個生產電動車的工業園區,也有不少企業都生產電三輪或四輪,為通許經濟做出過巨大貢獻,鄭州的朋友一說起通許,唯一記得的只有電動車生產,買起來也不貴,一般家庭都能承受,突然禁行給老百姓的生活影響非常大,去灌煤氣沒法灌了,接個老人或孩子沒法接了,陰天下雨接學生,大人小孩都淋溼,重要的是到了冬天非常冷,孩子非常受罪,居住在縣城還好一些,很多農村的孩子現在也送到縣城接受更好一點的教育,來回接送很不方便,做出這個決定的領導們家孩子有車送,有車接,根本理解不了基層老百姓生活的艱辛,任何一項決策都應該徵求民意吧?這樣不管不顧老百姓死活只為自己治理省事實在讓百姓寒心!
網友王同學說:開封市都不管制三輪車、四輪車,目的就是方便老白姓出行,你管制可以理性管制不讓亂停亂放,闖紅燈違法可以教育罰款,不讓老百姓開三輪、四輪,政府準備給通許每個人配一輛汽車還是咋滴?下雨、下雪了接送老人、接送孩子政府是準備統一接送統一送回家麼?如果是這樣話我們當然贊成,如果做不到請理性管理而不是一刀切的管制。這擺明就是跟老百姓過不去。
網友秋冬冬夏說:一刀切 制定這事得領導你已經站在老百姓的對立面 脫離了群眾。
你能管點升經濟的嗎,通許那麼窮,你不知道呀,三輪車給我們拉來多少經濟你不知道呀,反對禁三輪,你要管就管呀那不守規矩的呀,這樣一刀切算什麼?
家用的不得讓跑嗎?太不人道了!
不作為,亂作為。
通許不發展其它項目讓老百姓收入,都會扣車。無語。
通許政府在2018年要求三輪車上牌,剛上完拍照,又不讓騎了。政府政策前後不連貫、和老百姓都沒法交代,現在有要求電動車強制上拍照,上牌照也太貴了,比鄭州還貴。
街上冷冷清清的,縣城生意難做,街上沒人經濟沒發現空間,以後的通許會好到哪去?
通許的公交車讓拉牛拉羊嗎?
也有諮詢律師的:我是河南省通許縣的一位公民,通許縣政府禁止所有的三輪四輪進入縣城,對於這樣一刀切的方法是存在不合理型?政府要求我們規範開車這是應該,作為一位公民我們也應該遵守,但是對於我們這些規規矩矩開車的還要沒收我們的車實在是令我們怨聲四起,這畢竟是一個縣城,消費水平沒有那麼高,不是人人都開得起轎車的,而且車一沒收就是三個月,如果三個月不給電車充充電稍微開開的話電瓶就壞了,一個電四輪的電瓶就得好幾千,這個損失誰來給我們承擔,幫我們解決一些相關的法律問題,謝謝你們啦!
律師的回答均有: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為什麼通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治理城市交通,老百姓卻不買帳呢?
被扣車的B說:通許的電動車早就讓上牌了,上牌費還非常貴,一個車牌85元,說是防盜的,各個鄉鎮的派出所會在路上查查沒有上牌的電動車,發現沒有上牌的車輛必須上牌,鄭州的電動車上牌都是免費的,為啥通許要收85一個,我記得在哪看過文件通許的電動車上牌也是免費的,為啥又要收85呢?最重要的上牌時錢都是交給了攔車的民警或輔警?他們還說是縣政府統一規定的,都是85,錢是交給縣財政的,那為啥又是民警或輔警的個人微信收款呢?這其中有什麼貓膩?
花錢上了牌的電三輪或四輪是不讓進縣城,對於農民來說,家庭經濟能力有限,不可能家家買得起車,即便有的家庭有車,也都是年輕人在開,上點年齡的有幾個有駕照的?去縣城買東西、賣點吃不完的糧食、蔬菜和瓜果都沒法去,有的為了避開限行時間,早上三四點就騎車王縣城去,七點之前再出來,身體好點、年輕點的還行,有的七八十了,家裡的一點東西吃不完捨不得扔,也是半夜起來去縣城賣,發生事故的機率豈不是更高?限制電動三輪車進城,成了阻擋農民進城的攔路虎,在21世紀的今天實在難以想像。
通許是農業縣,人均一畝三分地,整體收入低,一畝地一年下來掙不了2000塊錢,電動三輪車以經濟、便捷成了家庭出行必備代步工具。
老農C說:我們這種上點年齡的,出去打工沒人要,在家種地一年下來除了投資一畝地掙不了1000塊錢,為了增加點收入,在地裡種點菜,外地來收菜的又把價格壓的很低,舉個例子,土豆在我們這收2毛錢一斤,到鄭州賣兩塊都不止,老百姓辛苦耕種都讓這些菜販掙走了,農民只落個幹活,以前還能騎電動車帶著去縣城零賣或者去蔬菜批發市場批發,現在不讓電動車進城,菜也沒發去賣,要不爛地裡,要不就三分不值二分的賣給菜販,還要被這挑那挑的,其實這些無公害蔬菜城裡人最喜歡了,以前冬天拉一車白菜去幸福路早市上,一會就賣完了,這兩年我家的白菜能賣就賣,賣不了爛那,那沒法。
再說縣城那個公交車,我去打工的時候坐過,扛著大包小包的東西要走很遠才能坐上車,實在是很不方便,後來孩子就不讓再去打工了,縣城基本也不去了,需要去縣城買東西了,要不讓年輕人去的時候帶回來,要不就等孩子放假回來開車去買,去縣城看個病人,走親訪友的能不去就不去,等病人出院回來了再去家裡,親戚也少走或不走,那你沒法,誰讓咱是農民,誰讓不會開車,也買不起車只能騎電動三輪呢?以後可以把家裡的扁擔重新用起來了,挑菜進城!
一邊說電動車上牌吧,為了規範管理,一邊又說上牌不收費,一邊又收高價,另一邊說錢是交縣財政的,拿出來的收費碼卻是收費人個人的微信收款碼,為了規範管理的上牌後又不讓進城,這是單純為了收取上牌費嗎?通許人表示,沒學問看不懂這是啥玩法?
看相關文件通許縣的說法均是為了治理交通秩序以及電動三輪高事故率才禁止和限制電動車進城,難道不進縣城電動三輪車就不出事故了還是只有電動三輪在縣城才有事故?
2016年通許發生或一起影響惡劣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人是原通許縣反貪局局長、法院領導,酒後駕駛豪車撞多車多人,導致多人受傷並逃逸,事後8個月受害人仍難維護自身權益,據當時的媒體報導肇事人被送到了新鄉精神病院,不知有精神障礙的人還能在通許任職主要職務?這位原某局長不管從學歷、能力和素質都比騎電動車的老百姓要高吧?汽車一樣會出事故,怎麼一直也沒看到通許縣發文件禁止或限制汽車進城呢?根據通許縣政府的思維,給縣政府一個建議,取消所有車進城,所有人一律步行,即節能、環保,更便於交通管理。
通告顯示解釋權歸通許縣交警大隊,登錄通許縣政府官網,2020年11月11日第31期的《通許縣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通報》裡案件處置月考評得分不及格單位,第一個就是通許縣交警大隊,由此可見,通許縣交警大隊的工作表現不佳,禁限制電動三輪進城有懶政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