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司法民工,小明在工作之餘經常會接受老家親戚朋友的法律諮詢。雖說是免費,但畢竟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幫人解決問題還是蠻有成就的。這不,前兩天老家一鄰居打電話前來諮詢,說自己因酒駕被公安機關查獲,後被檢察院不起訴,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留下案底。
這個問題,小明在日常的執法辦案中,也經常會被問到。畢竟沒有人不會愛惜自己的羽毛,心甘情願留下案底。所以,小明決定今天在這裡說叨說叨,讓大家好有所了解。
案底,簡單來說,就是是犯罪記錄
如果一個人經法律確認其有犯罪,就存在犯罪記錄,就有案底。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判處一個人有罪,那麼這個人就會有犯罪記錄,就會存在大家所說的案底。這個不難理解,但是檢察院不起訴會不會有案底呢,很多人還是不清楚。
要搞清楚檢察院的不起訴到底會不會留下案底,關鍵在於弄明白不起訴的類型。
在我們國家,不起訴的類型包括三種,一種是法定不起訴,一種是認為存疑不起訴,一種是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以免除處罰的相對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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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述幾種情形要麼是不構成犯罪,要麼是依法不應追究刑責的。
01
對於不構成犯罪的
當然不存在犯罪記錄的問題,自然就不會存在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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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依法不應追究刑責的
由於其前提是構成犯罪,只是因為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才不予追究,小明個人認為其犯罪確鑿無疑,這種也應當有犯罪記錄,是有案底的。
02
存疑不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存疑不起訴是指存疑不起訴是檢察院對於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證據不足的。
由此可見,存疑不起訴中,嫌疑人是否犯罪是不確定的,從疑罪從無的角度來說,他是不構成犯罪的。因此,對於存疑不起訴的,他是沒有犯罪記錄,不存在案底的。
03
相對不起訴
相對不起訴,是指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相對不起訴中,之所以不起訴,是因為情節輕微,但是其也是構成犯罪的。因此,從這一層面講他是有犯罪記錄的,也就是有案底的。
小明說法
具體到小明鄰居的案例中,其被不起訴是因為情節輕微,屬於相對不起訴,所以其會有案底。只是這個案底,相對於被判處刑罰的案底來說,要輕很多。所以,小明在此勸告各位,做任何事情前都要三思而行,千萬不可能魯莽行事,以免觸犯刑法,落下一個案底,影響自己也影響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