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簡稱。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這個詞始終影響了幾千年的人類文明和發展,對人們的和諧和社會的安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佛經上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意思是,過去種什麼因,現在就受什麼果;現在造什麼因,未來就結什麼果。佛教雖然說三世因果,卻著重於現世的因果。過去的惡因惡果今生可以改變它,就是未來的善因善果也可以依靠今世的修持而獲得,因此我們要及早種下善因,為來年結成甘美的果實而準備。正所謂:「人人知道有來年,家家盡種來年穀;人人知道有來生,何不修取來生福?」
但是對於「因果律」的看法,世人並不相同,大致分為四類。
什麼是「因果」?從佛教的角度來看,「因果」是「因緣果報」的簡稱。「因」指主要的、內在的因素,「緣」指次要的、外在的因素,「果」就是結果或者果報。
在佛教中,講「因果」離不開講「業」。「業」的原意是造作或者行為。「業」包含了「身、語、意」的一切造作行為。「業」,既可以是因,也可以是緣,還可以是果,所以在佛教中經常會用「業因、業緣、業果、業報」這些概念。任何身、語、意的造作都會形成一種力量,這是一種潛在的、在條件成熟時能引發未來果報的力量,這就是「業力」。「業力」是推動我們生命輪迴的內在動力。
一、因果的法則。
1、因果不虛。
所謂因果不虛就是指因果的規律是真實存在的,這並不是佛陀發明出來的,只能說是佛陀發現的一個客觀存在的自然法則。這個法則告訴我們:有因就有果,任何業因造作後都不會自然消耗,只要條件成熟就會產生相應的果報;有果必有因,絕對沒有無緣無故的結果。
2、因果不亂。
因果的規律是不會錯亂的,同類的因產生同類的果。也就是說善的因一定是招感快樂的果報;惡的因一定會招感痛苦的果報。善因絕對不會導致苦果;惡因絕對不會帶來樂果。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另一方面,因果也是自作自受的,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因微果著。
這是指因果的增值性。不管是善因還是惡因,其果報都是會不斷增長的,就像一粒種子可以長成參天大樹,微小的善因或惡因,都會產生很大的果報。因此要盡力止惡修善,不要輕視任何一種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行為,所謂「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
4、眾緣和合。
因果規律不是單一性和機械性的,而是錯綜複雜的,任何一種果報的形成都是各種因緣和合的結果。因此我們要珍惜感恩一切善的因緣,同時也要盡力化解不好的因緣。了解到佛教的因果觀是眾緣和合的,可以幫助我們解決很多在因果認識上的困惑。
二、其它因果觀。
1、宿命論。
也叫做命定論、宿因論。宿命論的主要論點是,今生的遭遇完全取決於前世或過去的業因,並且是無法改變的。這種觀點完全否定了個人的主觀努力,只能聽天由命,讓人變得悲觀消極,無所作為。佛教是否定宿命論的。
2、神佑論。
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我們遭遇的一切都是由某種至高無上的神或某種神秘的精神實體來決定的,要改變命運,我們就要祈求神靈的護佑。顯然,神佑論是佛教所不認同的。
3、無因論。
也稱為自然論或偶然論。認為一切的存在都是無緣無故的,一切的結果都是偶然的,是自然發生的。這些觀點都否定人的主觀能動性和人的自由意志,是佛教所反對的。
此外,還有一些錯誤的或似是而非的因果思想也有一定的影響力,並且有時會與佛教的因果觀摻雜在一起,如機械性、庸俗化乃至迷信化的因果觀,也是要引起注意和認真鑑別的。
三、因果與命運。
如何正確看待命運,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明了佛教的因果觀,就能正確看待命運。佛教並不否認命運作為一種現象的相對存在,但通常說到命運還是帶有一定的宿命論或命定論的色彩,顯然這是佛教所不能認同的。命運雖然有一定的軌跡或規律,但我們絕不能只是聽天由命,說到底命運還是把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
佛陀告訴我們:「欲知過去因,現在受者是;欲知未來果,現在作者是。」我們現在遭遇的一切,雖然是過去造作業因的結果,但現在也是未來的因,未來的結果如何,與我們現在的行為密切相關。因此,關鍵是要把握現在,活在當下。所以,佛教並不消極悲觀,命運是可以改變的,是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的。
需要說明和提醒的是,命運雖然可以改變,但是改變需要條件,需要努力。佛教雖然不消極悲觀,但也不是盲目樂觀,因為業力和慣性的力量非常強大,如果我們沒有堅強的意志力,往往都會被自己的業力習氣所控制。當業習非常強大的時候,其實我們是沒有自由的。可能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是自由、自主的,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其實很多時候,我們所謂的自由往往是在隨順自己的煩惱和習氣,甚至是一種自我放縱,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四、因果的意義。
準確理解並深信因果,有利於我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這不僅對於佛法修學意義重大,而且對於心理健康與社會和諧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現在返回原來的話題,探討探討「因果律」是不是自然法。
自然法又稱自然法則,是自然界的事物經過億萬年的適應和變化,形成的固定規律和模式。它作用於自然界的一切生物和物質,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而改變的「真理」。就像春夏秋冬四季變幻,月圓月缺日升日落,這都屬於自然法。
我們種下一粒種子,就能長出一顆幼苗。種下的是瓜的種子,長出的就是瓜的幼苗;種下的是豆的種子,長出的就是豆的幼苗。再拿教育孩子來說,如果一個孩子先天頭腦聰明,父母和老師又勤加教導,將來就很可能成為出類拔萃的人才。這就很真實地說明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的道理,因果的存在,就是一種自然法,這是不爭的事實。
那麼,是不是說,「善就一定得善報,惡就一定得惡報」呢?
要透徹解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懂以下幾個意思。
一、這裡的「善惡」真義到底是什麼?
我們現代人往往對善字有很多的誤解,有的認為付出和吃虧就是善,有的認為不殺生就是善,還有的認為忍讓就是善,還有的人把善與愛劃等號,這些其實都是很片面的,甚至對「善」字的誤解。根據我的領悟,「善」的本意絕對不是那麼簡單的,也不是一般人能夠輕易理解全面的。
從古代聖賢的經典分析和領悟,我認為:善的本意,就是減少對無辜者的殘忍傷害,就是慈悲,就是拯救處在苦難邊緣的人和眾生。反之,那些增加無辜者的殘忍傷害的言行,就是惡。
我這裡著重說三點。
第一,我們行善,其實行的是一顆善心。因為我們作為一個生物,就要進食呼吸取暖,就要消化吸收排洩,就要新陳代謝,就難免要穿衣、洗澡、走路、工作,開車,而且我們生病受傷的時候,還時常用到那些抗生素和殺蟲殺菌藥,即使不用藥,我們身體裡的白血球也會殺死侵入身體的病毒和細菌。
可以說,只要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上,任何行為都是在傷害殺死眾生,是無法避免的,不是說我們只要不去宰殺那些豬狗牛羊小動物就是不殺生了的。因此,我們能夠做的也只能是「減少傷害」而不是「不傷害」(因為根本做不到)。
第二,很多時候我們無法不傷害,那就只能選擇相對不太殘忍的傷害方式。眾生感受到的諸多痛苦傷害,其本質是短時間內無法適應快速變化的外界境況的表現。就像溫水煮青蛙的例子,我們把活的青蛙放在溫水裡,慢慢慢慢地加溫,青蛙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死去,而如果把它直接放入開水中,它就被會被燙得痛苦萬分拼命掙扎。
在網上看但過給活著的狐狸扒皮的視頻,據說是那是因為養狐狸的為了保證皮毛的完整,多賣點錢,這其實就是非常「惡」的行為。為了生活養狐狸那是無可厚非的,你是否可以選擇相對更善良一點的方法(比如讓它快速無痛苦死去以後再取它的皮毛)去傷害它,因為你失去的只是一點點利益,而它失去的卻是自己的生命。
第三,我們說的眾生,指的是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在內的所有生物。有很多人(包括宗教教徒)喜歡把眾生分為三六九等,說什麼「豬狗牛羊等有情眾生不能殺,植物和微生物是無情眾生」等等。佛祖釋迦牟尼說「眾生平等」,讓我們不要有「分別心」,可是到了文明社會的今天,還有那麼多人被自己的「分別心」所蒙蔽,有那樣短淺狹隘的認知,豈不可悲?
雖然,我們與家禽家畜以外的「無情眾生」很少交流,但我們也不應該就說那些生物「無情」,所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眾生也能感受,也有感情,也有家人,其它生物只是無法向我們表達,即使表達了我們也無法理解它們的意思(當然,一些對生物有研究的科學家能夠理解一部分)。還有,因為植物和微生物有著動物無法相比的適應和自愈能力,所以它們受到刺激時產生的感覺也比動物遲鈍許多,但它們的意識和感覺一定有(個別植物反應非常迅速,比如捕蠅草和含羞草),對它們的殘忍傷害也一樣是「惡」的。
第四,對無辜者的傷害才是真正的「惡」。我們經常以為傷害都是惡行,而實際上,對無辜者的傷害才是真正的「惡」。
在自然界,生物為了繁衍生存捕殺其它弱小的生物作為它的食物,不然的話它就無法生存下去,我們人類也一樣,為了生存和自己的家人,不得不去做出一些傷害別人的行為,這都屬於自然法則,不能算是大惡。
有一些人,他們的職業便是「傷害眾生」,就像那些給死刑犯實施死刑的、搞屠宰和驅蟲消毒之類工作的,只要那是他們的本職,他們不做也會有人去做,只要他們做得比別人更「善」,被傷害的眾生也能夠理解,不會產生太大的怨氣,所以也不算是大惡。
還有一些人,見到有人「欺負弱小」,就能夠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想法設法制止惡人,避免更多好人受到傷害,這種「制止惡人」的行為只要得當,只能算是「善」,不能算是「惡」。
我們見到有些人,衣食無憂,精神也正常,卻總是喜歡做出欺凌弱小、傷害無辜的事來。比如下面曾因為爆粗口罵送水小哥的「北京大爺」
還有下面霸佔座位的這一男一女
還有的人,見到比他弱小的人和生命,無緣無故地要傷害他們(它們),做出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來。但無論是什麼原因,只要你對無辜者造成了傷害,那就是「惡」的。
在過去的幾千年來,人們雖然有很多古代聖賢關於「善」的經典語錄可供參考,但是古代聖賢們的智慧和覺悟太過高深,對於「善」的講解太少,沒有進行詳細和透徹的講解(或許,這是因為古代人沒有顯微鏡等現代儀器,太過愚蠢無知,就算聖賢們給他們解釋地再詳細,告訴他們有微生物的存在,他們看不到聽不到,理解不了也無法相信,所以只能「行不言之教,讓後來有天賦之人自己領悟),很多後人對「善」也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逐漸歪曲了善的本意,以訛傳訛,導致今天很多人看不到「善惡因果」,懷疑甚至否定「因果律」的真實存在。
二、因果律,是地球上的生命得以繁衍生息到今天的「自然法則」。
我們知道,地球在49億年的歷史進程中,經歷了五次的「生物大滅絕」。從科學家的資料來看,這五次生物大滅絕中被滅絕的物種雖各不相同,實際上其中卻有著非常明顯的規律和法則。
自然法則:抑強扶弱,揚善懲惡。綜合來看,在每次的生物大滅絕中,那些像古代恐龍一樣,相對強大兇猛的物種都遭受了滅種之災,而像一些弱不禁風的細菌和昆蟲,卻幸運地保存了下來,煥發出勃勃生機。
直到現在,這種生物法則依然在影響著世界上的生物們。比如那些虎豹鷹鷲,它們處於生物鏈的最頂端,但卻因為很多的自然原因,無法得到大量的繁殖,甚至有的已經瀕臨滅絕。那些被傷害最多的植物、細菌和病毒,有著超強的繁殖和適應能力,成為它們得以繁衍生息的「無上法寶」。
也許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則」存在,其實,這就是幾十億年來地球生物進化的結果。或者說,是生物們經過了殘酷的優勝劣汰,大自然通過對生物的進化和變異,逐漸賦予其相應的能力和特性的結果。
三、
我們知道,佛教既講因果,也講空性。那麼因果與空性是一種什麼關係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簡單來說,因果與空性是不矛盾的,我們不能將兩者對立起來。因果,是指一切緣起的現象,因果在現象層面當然是真實不虛的,是存在的,但如果從究竟層面來說,因果的存在並沒有絕對的本質,它們是「無自性」的,是空性的。因此,因果雖然是有,但不是真實不變的有,它是相對的有,是緣起有,其本質是空性。就像我們在夢中會經歷各種痛苦與快樂的夢境,但當人醒過來以後,才發現原來是一場夢,什麼都不存在。因果與空性的關係就是如此,兩者相輔相成,互不排斥,空性不會妨礙因果的顯現,但因果的究竟本質是空性。
由此可知,一個真正了解空性的人一定會了解因果、相信因果;相反,如果一個人自認為明了空性卻否定因果的存在,這就說明他根本就沒有真正通達空性。
須要特別注意的是,對「空」(空性本質)的 執著比對「有」(因果現象)的執著更可怕,因為如果執著空,就會完全否定因果業報的存在。龍樹菩薩在《中論》中告訴我們:「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佛陀說空法,是為了讓我們離開對實有的執著,但是如果我們執著空的話就會落入斷見,否定一切因果現象,那誰也沒有辦法了,這是非常可怕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有許多的「共性」存在,比如:所有生物都需要進食和排洩,所有生物的細胞都在分裂,所有生物都有著生老衰死的過程。還有我們偶爾見到新聞上說的一些「返祖現象」,也是這個原因。
「善性」可以稱為「慈悲之心」,它同樣是世界上所有生物的共性之一。
當我們看到一些可憐的人或者生物受到傷害的時候,就會心生憐憫,而看到壞人欺壓良善時,就有一種想要「打抱不平」的心理。這都是人類「善性」的表現。
自然界為了保持生物的繁衍生息,早已使每一種生物都擁有了「善性」的基因,不僅是人類之間或者同一物種之間,就連不同物種之間也時常會出現相互救助的現象。就像過去新聞上說的「豬孩」和「狼孩」就是實例。除此之外,還有下面這條遇到搶劫見義勇為的流浪狗
救了烏鴉的黑熊
白鵝給金魚餵食的暖心畫面
縱觀歷史,很多很多殘暴惡毒的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那些殺人如麻的都是慘遭橫死。三國的董卓呂布是這樣,二戰的希特勒也是這樣。只要我們仔細觀察和感悟,就會明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果律,是鐵定的自然法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任何人都無法更改且無法違背的宇宙定律。
如果我們對佛教因果觀缺乏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很可能對他人和眾生的痛苦視而不見,缺乏慈悲心,面對眾生的種種痛苦,顯得很冷漠、很無情,尤其是對那些你看不順眼、討厭的人。因為我們為自己的冷漠,找到一個自以為是的理由:你覺得他人的痛苦,是他們過去惡業的果報,是自作自受。作為學佛者,這一點是要特別注意,我們應該對眾生的痛苦生起慈 悲之心。
雖然我們要深信因果,盡力止惡行善,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我們對善業的果報過於執著也會出問題。在行持善法時,我們要考慮他人的實際需要,並具足善巧方便,不能只是一廂情願。因此,我們要隨時提醒自己:我行善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是真正為他人著想,還是為了自己獲得福報與功德?
雖然在自然界,眾生為了各自的生存繁衍,還不得不互相傷害,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只有「善」,才是維持生物之間平衡、讓世間眾生得以長久生存繁衍的根本力量。而作為眾生之首,自認為是地球主人的現代人,更應該以「善」作為自己的做人標準和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減少人與人、人與眾生之間的矛盾爭鬥,才能讓這個世界更加祥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