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香港法治蒙羞的一天。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息,6月21日,金鐘、灣仔一帶,示威行動再度升級,數萬示威者早先聚集金鐘,堵塞立法會出入口;再佔據夏愨道,包圍警察總部,雞蛋扔警、阻礙警車、膠紙封天眼、粗鐵鏈鎖閘;再「快閃」湧堵稅務大樓、入境事務大樓、金鐘道政府合署。同一天下午,在距離這一帶30多公裡的辦公地點,香港警務處前任處長、新任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曾偉雄接受記者獨家專訪。談起近來針對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連串暴力事件,他直言,目前不守法的意識正在社會上蔓延,比起5年前的非法「佔領中環」、3年前的「旺角暴亂」,這一次暴力衝擊由入夜行動變為「光天化日」的白晝暴力,而在新聞片段出現參與事件的外籍人士也明顯增多。
採訪當天,警察總部正在被激進分子圍堵,而警員也正在飽受著扔雞蛋、網絡欺淩和語言暴力的衝擊。對此他表示深深的憂慮,他認為這些行動的主要目的是打擊警方意志和衝擊法治,意圖用「森林法則」來掌握政治話語權。他強調:指出特區正面對的問題,幫助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思考如何走出困境,這比僅僅指責批評更為重要。
曾偉雄在香港警隊工作了38年,自上世紀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他一直從事做打擊毒品工作,曾任臥底。2014年,他挑起「日峰行動」總指揮的重擔,歷經了劍拔弩張的非法「佔中」81天。那時的他,連續79天在警總度宿以便指揮,創下歷任警務處處長不休假及不回家的最長紀錄。長期的前線工作經驗,令得他十分明白警察尊嚴與執法意志的重要。他直言不希望警察捲入議會政治,不偏不倚依法辦事是每一個警察的職責所在,而社會安寧的基礎同樣也有賴於回歸法治。
曾偉雄
問:從「佔中」、「旺暴」到如今的反修例事件引發的部分「佔鐘」,此類公共活動的暴力程度似乎在一步一步升級。根據你的前線經驗,你對整件事有什麼觀察?
答:沒錯,很明顯這次參與暴力的人數更多。它比「佔中」、「旺暴」的時候更嚴峻。起碼「佔中」的時候,沒有這麼多人掟(扔)磚掟鐵枝,也沒看到像現在這樣的密集式攻擊,所以令人很擔憂。我發現,此次暴力行動在時間上也有改變。在「佔中」的時候,這些場面多數都在入夜後出現,「旺暴」也是一樣。但這次就在白晝發生了。光天化日,就是視法律如無物。這是令人擔心的地方。
問:那麼對於整個社會的長遠發展來說,這是否存在憂患?
答:對,從「佔中」開始不守法的意識已經在蔓延,而後是「旺暴」,最後到這次的事件,不守法意識都在加劇。社會是需要秩序的,而秩序是透過守法意識去維護的。如果不守法意識蔓延,社會秩序就會受到破壞。如今任意佔領馬路,甚至任意包圍政府部門,這些行為都顯示出不守法意識的蔓延。我認為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好,不滿也好,都需要以合法的方式去做的。但我似乎看到,很多人都沒管這麼多,想做就做,不理合法違法,這樣的情況就是我所說的不守法意識。
市民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佔領金鐘
問:如果不守法意識蔓延,你預見會對香港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答:如果不守法意識不能停止下來,香港的局面就難以改善,這才是最令人擔憂的。我希望香港市民明白,香港賴以成功的是法治,走下去也要靠法治,而法治其中一個基石就是警方有效執法。如何做到有效執法呢?就是讓警察可以安心地去依法履行職責。很多同事跟我吐苦,他們都表示只想做好本份,不想捲入政治漩渦。所以,當我們評價警察的工作時,我希望大家能夠嚴格地用法律去看。如果你說他做得不對,那就說出在法律上他為什麼不對,而不要以政治立場來作口號式批判。如果人人都不講道理,不講法律,離開理性和客觀事實,公義便蕩然無存,社會氣氛就會變得更為惡劣。
問:你提到警察在事件中都是依法辦事,那麼你認為香港警察使用武力是合法合理的嗎?
答:香港警方使用武力往往是因為出現了一些暴力場面。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警方使用武力,主要是被動而非主動。事實上,在這次公眾活動中,整個事件不是因為警方用武力驅散非法集結的人群引起,而在非法集結的人群,使用了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僅在抵抗。被動使用武力是否恰當,我們可以依據當時出現的暴力行為來判斷。透過直播,我們確實看到暴力程度是很嚴重的,足以對防守的警察和其他在場人士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那當時暴力的場面是否算暴動呢?從法律的角度看,人群先在立法會前庭非法集結,繼而以種種暴力方式向警方施襲,衝擊警方防線,這明顯是暴動行為。
問:關於使用武力的程度,香港警察有什麼規定與限制?從電視上看,警察在這一邊,磚頭扔過來了,警察一再舉旗(舉旗是警方舉起即將使用某一類武器的警告旗幟,以便提醒示威群眾撤離與躲避)。這個舉旗是有什麼規定嗎?
答:只要情況許可,警方應先舉旗警告。使用什麼武力要按當時情況和需要決定,如情況緊迫,沒有警告也可以用。但是警告的好處是讓一些人停手。如果不停手怎麼辦,那就只能使用最低的所需武力來達致合法目的。當日的暴力程度比2014年「佔中」時更嚴重,從畫面所見警方若只使用催淚彈,相信沒可能達到阻止示威者攻擊和驅散示威者的合法目的。以使用削尖的鐵枝作鏢槍來攻擊警方的示威者為例,使用布袋彈可能是唯一的選擇。只用催淚彈、橡膠彈,可能是不足夠的。與催淚彈和橡膠彈不同, 布袋彈一般是針對個別施襲者的, 因此需要瞄準鎖定目標。布袋彈是非致命性武器,不會入侵身體,只會造成表面的撞擊,等於是一記重拳。
問:面對類似的情況其他國家的警察,比如法國、美國,他們會怎麼處理?
答:這些國家的警察依法處置這些事件時使用的武力相信不會低於香港。比如法國的「黃背心運動」,沒有聽說過否認「暴動」,民眾要求撤回「暴動」這一說法。又比如美國的「華爾街」運動,警察使用的武力值一點也不低。現在說香港警察在整個事件中濫用武力,我們不妨回想一下,香港警察是不是一個慣性使用武力的警隊?這可以用數據來說明。在日常執行任務時,是否有很多警察在使用武力呢?我們香港每年都有幾千起公共活動,有多少起使用了武力呢?你只會看到他們在執勤的時候被罵得狗血淋頭,同時他們又被批評過於軟弱。
對於此次事件,警察執法是因為有人違法,若不理有人違法, 只顧批評警方執法的不是, 這是倒果為因。若不幸變成社會風氣, 這樣會嚴重打擊執法人員的執法意志,當警員喪失了這意志, 這個社會就會很危險。我們要記住,香港一直以來都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區之一,警察盡忠職守肯定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問:當下的香港出現一種怪現象,一些人不分是非,一味指責用防暴槍對準年輕人是不對的,年輕人偷搶放火,難道不該抓捕嗎?
答:早幾天有關人士還在說有暴動還是沒暴動,現在都不再講定性的問題了, 而是講其它要求,要求你怎麼做,做不到就要怎麼樣。有些人不講客觀事實,只憑感覺, 只講政治立場, 個人感到十分不安。我相信警方當時使用武力的對象是暴徒, 不是學生。如果警方真的用防暴槍對待手無寸鐵的人,這當然是不對的。但我們從電視畫面上可以看到,事實並非如此。另外, 發生暴動時警方是不是有責任清場呢?我相信是的。清場的目的是防止暴力再發生。如果警方不依法覆行職責, 他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因此, 回歸事實很重要,但是現在事實究竟是什麼樣,大家真的要花點時間查証, 因為網絡太厲害了,假的東西太多,網絡世界就是虛擬世界, 容易造成各執一詞, 造成對立。
問:反對派認為6月12日警方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釋放了150枚催淚彈、20枚布袋彈及橡膠彈,數量超過5年前的「佔中」,由此指責警方使用不對等武力,並要求成立委員會進行調查。你認為此說法有其合理性嗎?
答:我覺得若整體有執法問題,才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從直播畫面上看現在並沒有這種狀況出現,只是個別的執法過程中,可能出現了問題,我這裡說得是「可能」。因此完全可以使用現存的渠道來跟進這些問題,比如, 監警會成員都是社會各界的專業人士, 都是值得信賴的。
問:在6月12日衝突後,有22名警察受傷,此外警方也拘捕了32名示威人士,有5人與暴動暴力相關,那法律上會不會對這批人起訴?
答:看當時情況,出現了暴動怎麼可能沒有起訴呢?我就覺得很奇怪。剛剛提到社會需要回歸法律,同時社會必須明白為政者同樣也需要回歸事實與法律, 不可能為了安撫部分人士的情緒,而不作檢控。另外部分社會人士,事無大小也要求別人道歉,似乎總是別人錯的。這我也有意見, 我不希望道歉變成一個「風土病」,你為什麼道歉呢?你要講清楚。如果警方認為自己某些地方做得不好,他們自己會有決定。我看到當時的情況,警方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
是非對錯,我以為應該是法律說了算。如果你不同意法律,就應該提出修改法律。不應將政治和法律混為一談,否則, 誰比較兇誰就贏,這就如回到了「森林定律」,那麼香港會變成什麼樣的社會呢?如果大家都不依法辦事,大家都認為合法不合法不再重要,社會氛圍是永遠不會得到改善的。從2014年食下了的「苦果」,再到旺角暴亂,這些情況都沒有根本改善, 不守法意識的蔓延, 造成了今天的局面。香港賴以成功的就是法治,現在我們的路怎麼走下去,很多人很迷茫。我認為,社會認認真真的看待法治可能是唯一出路。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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