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
孝順父母、尊敬長輩
是中華民族歷來的傳統美德。
今天是重陽節,
讓我們來看看,
寧鄉市人民法院灰湯人民法庭
是如何依託灰湯片區依法治理調度中心,
整合多方資源,
積極開展訴源治理,
高效優質地化解了92歲老人的贍養難題!
九旬老人來法庭求助
今年92歲的熊奶奶,有四個子女,其中女兒已外嫁,經三個兒子商議,由三人輪流贍養老人,每人支付老人4個月居住在敬老院中的相關費用。
8月底,熊奶奶在孫子的攙扶下來到灰湯人民法庭求助。因為兄弟之間的矛盾,本應由熊奶奶的兒子劉某生負責支付相關費用的周期到了,但劉某生卻遲遲未繳納敬老院費用7200元,導致敬老院多次找熊奶奶催收。
無奈之下, 熊奶奶來到灰湯人民法庭。法庭工作人員了解事情原委後,耐心地向熊奶奶解釋了相關法律問題,考慮到熊奶奶年事已高,工作人員便聯繫了法律援助中心,說明了熊奶奶的情況,希望法律援助中心為熊奶奶提供法律援助,維護老人的合法權益。
先予執行 解燃眉之急
之後,法律援助中心為熊奶奶指派了援助律師,援助律師考慮到該案系贍養費案件,欠付生活費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熊奶奶的生活,當前最要緊的事是讓熊奶奶能夠安心居住,於是申請法院先予執行欠付敬老院的生活費。
法庭經審查後認為申請人關於先予執行贍養費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於是依法下達民事裁定書,要求劉某生在裁定生效的5日內支付贍養費。裁定下達後,劉某生以兄弟間存在宅基地糾紛為由,對贍養方式提出異議。承辦法官積極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其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以及不贍養父母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同時解讀了寧鄉市委政法委於2019年牽頭出臺的《關於敦促贍養義務人履行贍養義務的通告》。
經法官多次溝通交流,劉某生意識到贍養母親跟宅基地糾紛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隨即便支付了7200元贍養費,解決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多方參與顯成效 訴源治理治根本
熊奶奶眼前的難題解決了,但贍養的後續問題並未得到妥善處理,兄弟間的嫌隙也未解開,贍養問題仍有很深的隱患。
考慮到這點,灰湯人民法庭依託灰湯片區依法治理調度中心,藉助綜治力量,組織庭前調解,邀請當地司法所、村書記及小組長參與調解事宜。經法官釋法明理,援助律師、村組長及兄弟劉某忠反覆提議,三兄弟一致同意輪流贍養,每人贍養四個月,贍養期間的費用各自負擔。同時,就劉某生提出的父親過世後其繼承的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被大哥侵佔的矛盾也進行了調解,並最終順利解決。
經承辦法官、村鎮幹部等多方力量的努力,兄弟之間因贍養及宅基地引發的糾紛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普法課堂
什麼是「贍養」?
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包括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
我國有哪些關於「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係或者租賃關係。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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