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一男子向朋友借了7萬元,可由於手頭緊還不了錢,便購買了大量100元面值的冥幣,還錢時頭一張和最後一張各放一張人民幣,中間全是冥幣。最終男子向警方自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友評論:「迷惑行為?」 「過分了有點」
法律連結: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三條
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原標題:塑料友情?男子拖欠朋友7萬拿冥幣還款)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人民網 @安徽公安在線 @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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