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作為一項歷史悠久而又歷久彌新的運動,至今仍是全球體育界的吸金霸主;而綜合格鬥,則是一項歷史僅有二十餘年的運動,但其近年來發展速度之快、範圍之廣,在搏擊項目中無出其右。
「VS」,英文全稱為versus,是我們在體育運動中常見的詞語,有「對陣,對抗」的意思。在這篇文章中,把拳擊和綜合格鬥用VS相連,並不是要討論它們孰優孰劣、孰強孰弱,而是要通過一些拳擊手與綜合格鬥家的「跨界」比賽示例,讓各位看到,不同搏擊項目甚至體育項目之間,要通過相互切磋、學習和融合共同獲得提高。
我是一名綜合格鬥愛好者和業餘練習者。記得十年前剛接觸泰拳時,一度認為它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搏擊術,對於其他搏擊項目則不以為意;說到拳擊更是嗤之以鼻,認為只用能用拳頭擊打的搏擊真是「弱爆了」。但隨著對搏擊認識和練習的不斷深入,我發現每個項目都有其優點和長處,變得不敢輕視任何一種搏擊術。拿拳擊來說,它的各種基本動作、拳法、腳步移動和躲閃值得學習之處實在太多太多;而想必各位也都知道,現在拳擊已經成為幾乎所有綜合格鬥運動員的必修課之一。
好了,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拳擊手和綜合格鬥家的幾場比賽。
首先要說的,當然是一場在近一年前舉世矚目的跨界「世紀之戰」。北京時間2017年8月27日,由五個級別金腰帶、戰績49勝0負的弗洛伊德·梅威瑟對戰UFC炙手可熱的羽量級、輕量級雙料冠軍康納·麥格雷戈。比賽在拳擊規則下進行。
「嘴炮」康納的拳擊技術和他的「嘴擊」技術一樣,在UFC中可以說是頂尖水平。他12歲就開始練習拳擊,而他在MMA比賽中,絕大多數勝利都是通過拳擊終結獲得的。然而要在拳擊規則下並在拳臺上對戰一位拳擊界的傳奇選手,獲勝雖並非沒有可能,但卻似蜀道之難。
簡單對比一下雙方的優勢。
康納:身高臂展(尤其是188cm的臂展),年輕11歲,戴8盎司拳套(梅威瑟戴10盎司),賽時體重更大。
梅威瑟:拳擊規則,場地為拳臺。
畢竟「術業有專攻」,比賽結果大家有目共睹,在第十回合,梅威瑟TKO康納獲勝。同時,梅威瑟還稍有「放水」嫌疑,如果盡全力,可能會更早終結比賽。然而縱觀這次跨界「世紀之戰」,雙方都是贏家,賺得盆滿缽滿。
讓我們回到1993年11月12日。這是UFC1,也就是第一場UFC比賽舉行的日子。這場UFC比賽是一次裡程碑式的探索,也是一次「大亂鬥」。我們現在看起來,似乎有些滑稽——不同重量級、各個流派的格鬥家穿著不同的著裝進入八角籠,有戴拳套的、徒手的,身著道服的、僅穿短褲的,穿鞋的、光腳的……然而有一位選手的著裝更加吸引人,那就是美國輕重量級拳擊手阿特·吉米森——他左手戴著拳擊手套,而右手則是徒手。而他這麼做的原因,我們一會兒再說。
吉米森帶著1983年全國中量級「金手套」冠軍的名頭和15連勝的戰績進入八角籠。他的對手,正是後來成為UFC初代王者的柔術天王霍伊斯·格雷西。
吉米森對格雷西的地面纏鬥技術完全無解。事實上,吉米森十分忌憚格雷西的柔術,以至於在他被拉到地面以後,在格雷西使用降伏技之前就已經拍墊認輸。
而吉米森戴一隻手套的原因,則是他在賽前同裁判麥卡錫聊天后,感覺這次比賽對他來說難度很大,於是他決定光著另一隻手,以便在他在陷入困境時裁判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拍墊認輸。
時間來到2009年。前WBO重量級拳擊冠軍雷·默塞爾和UFC重量級冠軍蒂姆·西爾維亞準備進行一場拳擊比賽,然而比賽被新澤西州體育運動委員會否決。他們轉而在6月13日進行了一場特殊的綜合格鬥比賽——二人在賽前進行了「君子協定」:比賽中只在站立規則下使用拳擊。
這場比賽的結束速度令人咋舌——開局9秒,默塞爾用一記右手大擺拳送西爾維亞進入了夢鄉。
時隔一年多後,在2010年8月28日,三個級別的世界拳擊冠軍獲得者詹姆斯·託尼(他有個很有意思的綽號叫「滅燈」)與UFC前輕重量級和重量級雙料冠軍蘭迪·庫卓進行了一場MMA比賽。
詹姆斯·託尼追著UFC總裁白大拿要求和UFC選手進行比賽,白大拿一開始是拒絕的,但最後還是收下了他的戰書,並讓蘭迪·庫卓出戰。
但大拿認為託尼毫無贏面,他說:「我的預測是這樣的:比賽開始,他們來到八角籠中央,稍許試探過後,蘭迪抱雙腿把他頂到籠邊,然後比賽就結束了。」
詹姆斯·託尼回擊說:「如果蘭迪想放倒我,那麼這將會是一個很短暫的夜晚。」
結果證明,他們都言中了。蘭迪·庫卓在放倒詹姆斯·託尼15秒後,利用手臂三角絞迫使託尼拍墊認輸,計時器定格在開局後3分19秒。
以上就是我要與大家分享的比賽示例。在這些比賽中,拳擊手與綜合格鬥家在不同的規則下、不同的場地中進行了結果不同的比賽。而我只與各位分享比賽本身,不對比賽進行評論。因為「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看完後作何感受,各位見仁見智。
最後,我想說,所有能進行跨界比賽的搏擊手都是真正的勇者。不管由於何種出發點,他們敢於跨出自己最舒適的區域和最擅長的領域,去探索、切磋,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而對於現在的中國傳統武術來說,這是尤為重要的一點,不是嗎?突然又想起李小龍的一句名言:「Be water, my fri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