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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不僅應體現公平,還應體現溫度和責任。疫情期間靈活調整學生應繳費用、酌情擴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補助範圍,是彰顯教育責任的應有體現。
近日,一則「高校給2萬學生退3個月住宿費」的話題登上了熱搜榜單,引發了網友熱烈的討論。
據報導,西安有高校發布通知,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本學期將只收取學生2個月的住宿費,已經繳費的學生將退還3個月住宿費,未繳費的同學將按照2個月時間收取。本次退費涉及2萬餘名師生,費用總計1700餘萬元。
受疫情影響,高校的開學時間都不同程度推遲,因此在近段時間住宿費怎麼交,成了不少學生和家長們關注的話題。而此次涉事高校給學生退還3個月的住宿費,滿足了學生及家長的期待,回應了社會關切,還體現了「契約精神」。
住宿就繳費,不住宿就不繳,繳了則退,合理合規,就是簡單的「契約精神」。4月10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相關要求,其中就規定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高校按規定退還住宿費,也是認真落實規定和履行「契約精神」的表現。
在網上,也有人質疑退住宿費對大學不公平。學生放假後,學生的衣物及其他物品依然佔用著宿舍,也就意味著大學生們在使用宿舍,而學校也沒有將宿舍挪作他用,學生們理應為此付費。
話是這樣說,可基於高校的公益屬性、非營利原則和疫情損失公平承擔精神,高校理應考慮到疫情這一不可抗因素和高校不能按時復學複課、學生沒有住宿等情況,或者將在此期間的住宿費全免,或者酌情收取少量。沒住宿也全額收住宿費,肯定不合適。
值得注意的是,除陝西之外,不少省份都已紛紛發文力挺「退住宿費」。河北明確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四川將綜合實際住宿時間和成本支出結算清退;浙江要求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多地高校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正好說明履行「契約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共教育不僅應體現公平,還應體現溫度和責任。疫情期間靈活調整學生應繳費用、酌情擴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補助範圍、在有條件的前提下幫助學生晾曬被褥等,正是維護教育公平,彰顯教育責任的表現。事實上,潤物無聲,成風化人,本身就是大學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眼下各地高校復學複課時間已陸續明確,接下來,各高校也宜結合實際抓好做實具體的收費和退費辦法,體現教育公平,傳遞教育溫度——本質上,高校給學生退還住宿費,也是給他們上了一堂主題為「契約精神」的公共責任課。
□李萬友(公務員)
責任編輯:徐亞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