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態正朝變本加厲的方向發展!
你看遊行隊伍中,出現的是什麼旗?!英國旗、美國旗、港英旗!你再看鮮紅的五星紅旗受到什麼待遇。就在昨天,一幫聚集尖沙咀的天星碼頭,有人把位於海港城與碼頭之間旗座的國旗給降下來,然後丟進海中!
對於這種侮辱國家尊嚴的形象,我不能說「竟然」,因為這些「獨手」在衝擊中聯辦的時候,就把國徽給塗黑了。
這是我經常走過路過的地方,通常我從文錦渡坐車到中港城,然後走過海港城的走廊,接著去天星碼頭搭渡去港島。那天去會展中心的香港書展,就是這麼走的,我常常仰望這座旗杆,覺得旗幟各有各的飄法,蔚為壯觀。
孰可忍,孰不可忍!港府漏夜譴責,但是他們應該「預」到這一「獨招」。其實前特首CY懸賞一百萬緝兇,我覺得多餘了。現代科技這麼發達,無處不眼,這要是在內地,三分鐘就「緝拿歸案」。還有你CY在那裡慷百萬之慨的機會嗎!
昨午到今晨,香港的和平遊行又「習慣性流產」,說它流產,是人們不按警方批准的路線散場、走人,而是另闢蹊徑,堵路、衝擊並鬥警。本來有人提出在旺角遊行,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不同意,認為最近的遊行緊接著都是破壞和搗亂。但是申請人向「保安局公眾集會與遊行申訴委員會」申訴並經聆訊得直,警方對這次行動開出《不反對通知書》,路線比以前長,但遠離人群。
你一定對「不反對通知書」這種叫法很稀奇。什麼意思呢?
香港政府的不反對通知書是指政府表示不反對特定事物的文書。
按《公安條例》,如警務處處長針對集會或是遊行,可以對提出遊行及集合意圖的組織者,發出不反對通知書(Letter of No Objection)[1][2]。然而,假如處長在指定期限內沒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只要處長沒有發出反對遊行的通知,仍可視為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唯若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則代表遊行被禁止。若參加被禁遊行,可能會被視為非法集結[3]。
而公司在註冊後若要解散,沒有未繳稅款,在《稅務條例》下的責任均完成,稅務局會發給《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也簡稱不反對通知書(Notice of No Objection)。
按我們內地人的思維,其實就是「同意集會遊行通知書」,其實在內地,你要在公共場合搞什麼活動,都要向公安局申請同意書,這個不反對通知書,就相當於蓋滿章的那一個《同意書》。
其實在7月底,警方在考慮每次遊行都出現惡性堵路和衝擊後,就不發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
最典型的是元朗的那一例。一個叫做鍾健平老兄向警方申請所謂光復元朗的遊行,但警方以可能導致市民衝突及申請人無法控制安全為由,發出《反對通知書》,後來的申訴也被「保安局公眾集會與遊行申訴委員會」駁回,但是這位姓鐘的仍說,我單獨一個人把路線走完,並呼籲市民那個周六(7月26日)到元朗散步、買老婆餅。
這個姓鐘的名義上雖然沒有帶領群運,但事實上當天11人被捕、四警察受傷的事件是他引發的。在元朗集會期間,這傢伙還大搖大擺接受媒體訪問,無懼無憟,香港人這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淡定也不知道從哪兒來的。
次日下午一點,鍾在出席一個《城市論壇》節目後,離開圍園世,因元朗衝擊事件被捕。罪名是涉嫌煽惑非法集結。
脫離遊行合法線路,把國旗丟落海堵路、堵隧道、衝擊警署、點火、圍攻紀律部隊宿舍……8月3日的遊行本來是7月下旬以來獲批的第一個「不反對通知書」,但是後果令人扼腕。口罩黑衣人在旺角、尖沙咀、黃大仙三地開花,鬧到凌晨才休止。
凌晨,來自香港的新聞告訴我們,當夜有20個滋事分子被捕。
警方召開記者會交代九龍區衝突情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餘鎧均指,警方在衝突中拘捕至少20人,批評示威者武力不斷升級,包括投擲汽油彈及縱火等,威脅市民人身安全,警方予以最嚴厲譴責。
餘鎧均指,有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至少20架停泊在內的私家車遭受破壞,亦有人圍堵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並投擲炮仗入內,嚴重威脅居民安全。示威者亦曾兩度堵塞紅隧,以至將示威活動擴展至東九龍,堵塞龍翔道,又破壞多處逾20組交通燈,影響多條主要道路運作。、
今日的港媒說出自己的憤慨,較中立的東日說,我們不妨撫心自問,香港亂了,究竟誰人得益?罷工、堵路、衝擊,最終得到什麼?香港本是太平盛世,沒有饑荒,沒有民不聊生,年輕人甚至是得到最多政府資源栽培的一群,即使港府施政無能,也沒有必要用極端手段搞死自己的家。流血衝擊固然是看得見的暴力,罷工更是沒有硝煙的戰爭,只消看一看鼓吹罷工最力的一傳媒和反對派政客,他們不罷工、不收手,就知其用心之險惡,我們為何要讓香港斷送在這些人手上?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毀掉只需一天。好好的香港被搞到奄奄一息,無日安寧,有些人還為此拍手叫好,自以為做的是正義之事,可悲復可笑。港人再不覺醒,香港只會由國際金融中心變成臭港、廢港,永不超生,就像許多閃爍一時的歷史名城一樣,最終淪為廢墟,留下的只有一聲嘆息。
面對「港版文革」,駐軍要不要出圍,針對嫌犯的宵禁已經實施,大面積的宵禁有沒有必要,無計可施時,是不是實施戒嚴?中央雖然一次次對傳言進行闢謠,但是在我看來被提起就是有那個方向的想法。在港府駕馭不了事態的時候,一旦越來越惡化的事態被定性為外部幹涉,那意味著一種外部侵略,動軍或者粵警協助,是必要的選擇。
這是這兩天我的廈門朋友在西環和北角訂的酒店的價格。上個月的書展時,它們的價格還是七八百,而我上周來住是四百多。廣播裡說,最近的退費率達到五成。為什麼呢?「香港最近很亂,有的人堵路堵地鐵,有的人見人就打……」傳言跟事實有距離,但是任何小動靜都會引起恐慌的。恐,就是一種預防心理,一種寧可信其有的心態。所謂的有備無患。
現在而今眼目下,鑑於每遊必鬧的規律,大聲建議:香港阿sir,別再發「不反對通知書」了,人一上街就抓,在他們出手前你們先出手。亂世用重典,中央那麼直接信任你們,上頭一定點頭的,怕麼嘢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