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轎也叫「喜轎」,是傳統中式婚禮上使用的特殊轎子。一般裝飾華,以紅色來顯示喜慶吉利,因此俗稱「大紅花轎」。花轎的主要用途是接新娘到丈夫家舉行婚禮。新郎如果去迎親,多為騎馬伴隨,有時也可乘坐藍、綠甚至紅色的小轎子跟隨。
花轎多為4人抬,有的時候加2人替換,或者在前後打傘、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轎、新郎家下轎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有關的民俗儀式;但具體情況則因地域差異而有所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轎一般不可以空著,而是坐一名男孩,稱為「壓轎孩」。
傳統上,只有初嫁女子可坐花轎,寡婦再嫁最多是在普通轎子上扎些彩布或紙,稱為「彩轎」。至於納妾,有些地方可以坐花轎,有些地方不能坐轎或者坐其他的轎。但總的來說,舊時女性一生最多只坐一次花轎,因此這是有特殊意義的經歷。
關於花轎的起源,有多種不同的說法,有說此風源於唐代北方土族違禁偷娶活動。東漢魏晉以來,士族大姓自恃門第高貴,恥與異姓結親。其中最稱顯貴而頑固的,要推太原王氏、範陽盧氏、滎陽鄭氏、清河與博陵崔氏、隴西與趙郡李氏這七大望族。
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但卻無人理睬。李義府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的門路斷絕了。
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東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吹拉彈唱等一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後弄一乘花紗遮蔽的「簷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婚。
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簷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頭過後,又見捲土重來。中唐以後,「簷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份的標誌,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到了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簷子」送嫁轉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簷子」,日後再流變為花轎。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人認為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送嫁婚儀的改革。
據說在北宋之前,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後,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
程頤和其兄程顥並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裡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後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簷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
程頤死後十多年,金兵內侵,中原動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後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簷子」,夫死不歸,「守節終身。
隨著理學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簷」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俗亦流行起來。其後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為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