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楊麗萍被指責說,作為女人很失敗,因為她這一生都沒有結婚,也沒有生孩子。這件事迅速引起了大家的熱議,成功女人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不結婚不生孩子就是女人最大的失敗了嗎?社會在進步,觀念在改變,不再用婚育定義女人,才是正確的方向。
不少人其中也包括女性,都認為身為女人沒有結婚,沒有生過孩子,人生是不完整的。對女人來說,家庭確實是非常重要,但是也沒有重要到「非有不可」的地步。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女人先是「人」,然後才是女人。她們在組建家庭之前,有好好做自己的權利。
和男人相比較起來,女人似乎更容易受到這方面的責問。如果是一個事業成功的男性的話,大家可能會把關注點都放在他成功的事業上,而不會關心他是不是結婚,有沒有小孩。但是如果是一個事業成功的女性的話,外界很快就會把焦點聚集在她的私人生活上。如果她上了一定的年紀但是沒有婚育的話,可能也會被打上「失敗」的標籤。即使是事業成功,也完全沒有辦法彌補這一點。
這樣來看,女人受到的指責是非常不公平的。即使是像楊麗萍那樣的舞蹈家,在藝術事業上如此成功,也要被說成是「失敗的女人」。當然了,這裡並不是說鼓勵不婚不育,只是這些都是女性的個人選擇而已,沒有必要讓世俗的眼光給女性帶來沉重的枷鎖。在一些世俗的眼光中,女人在30歲之前應該結婚生子,這才是「正常」的選擇。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女性的家庭觀念非常重,也更願意把精力和時間投入在家庭生活中。在柴米油鹽、相夫教子的過程中,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收穫人生的幸福感。而有的女性則更願意在事業奮鬥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在沒有遇到對的感情的時候,依然保持著單身的狀態。不管是哪種人生選擇,都是值得尊重的。
現在很多父母也會有這樣的觀念,好像女兒過了30歲就不容易找對象了,因此非常著急讓孩子相親。哪怕相親對象並不是那麼合適,也希望孩子可以「將就」。其實這樣的觀念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戀愛結婚的初衷就是要找到那個適合的人,提升人生的質量和幸福感。如果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的話,這樣的初衷還存在嗎?
在年齡的問題上,女性同樣也處在弱勢的位置。比如女人過了30歲,就會被稱為剩女,嫁不出去,只能「打折出售」。但是男人過了30歲之後,依然還是所謂的「黃金階段」,並不會發愁婚戀的事情。現在我們反對為女性貼標籤,就是希望女性能夠擁有更加自在的生活態度。如果僅僅用婚育來定義女性的話,顯然是非常不公平的。結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生子,請把選擇權交還給女人,這樣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