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是我們常見的寵物名字。「白」代表著寵物大概是白色,而「小」則是一種嬌小且親暱的稱呼。這種名字還可以小黃小黑一直延伸下去。
有時候主人費心為它們打扮,甚至當主人出遠門時,它們還有專屬的高級旅館和人員細心照料,比世界上很多人過得還要好。因為對主人而言,它們不僅僅是寵物,還是朋友、知己,家人。
當然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許多虐待動物的例子。他們在可愛貓咪的哀嚎與掙扎中滿足了施虐的愉悅感,這是一種徵服欲的興奮快感。甚至把虐待動物的照片放上網絡上,讓世人瞻仰一下動物的可憐表情,證明他能如何宰制這弱小的生命。
這讓我想起任天堂發售的知名電子寵物養成遊戲「任天狗」。這個遊戲有一個基本的設定,也就是不管怎麼做,「寵物都不會死亡。」
所以雖然也有一些玩家想出玩弄狗狗的手段,不過就算這狗狗滿身蒼蠅,四肢無力,它依舊不會死。
後來在雜誌訪談中,製作人有提到,為了避免年年紀輕的玩家得失心過重,也怕有玩家利用此遊戲逞虐待欲,更希望玩家隨時打開遊戲,都發現狗狗在家等著你,所以才設計了這樣的原則。
雜談到此,我這篇要講的是,西方文化中具有一種「審判動(寵)物」的習慣,相對的,在中國這樣的例子幾乎很少見。
在中國的傳奇與小說中,當然也有老虎吃人而被抓到衙門,或是在聊齋與其他民間故事中,都出現許多動物精怪蠱魅人心,最後被道士或是法師就地正法,或是認錯向善,如雷峰塔下的白蛇。
但是相對的,西方則是認定這些動物為惡,故用人類的法律與刑法來審判動物(且大多處以極刑),這和中國動物也能改錯向善的基本原則是完全不同的。
根據資料的記載,這種審判動物的案例,可以從9世紀一直下追到工業革命的19世紀都還存在,尤其是16世紀上下最為明顯,有學者便認為,這和獵捕女巫時代有關係,都表現了當時西方人對於未知的極端恐懼,進而對於周遭的任何不尋常之事物,採取過渡的激烈措施。
在西方,對於動寵物的追捕與審判基於下列三種情況:
一、動物傷人的事件,如豬吞吃嬰兒(這是真實的案例)。
二、認為動物造成了疾病、災害或詛咒(如蝗蟲、鳥類的怪鳴)。
三、違反自然律的動物異狀(如公雞下蛋)。
其中第一種是動物犯錯,故需要接受審判,在這裡說明西方把動物也視為是一種擬人性格的被審體。
第二種則認為動物帶來了自然災害,所以要處罰。在某種意義上,其實這類似慧星掃把,也似今天我們發現動物異狀、鯰魚翻滾而預測會有地震發生,只不過當時認為這種自然的災害是動物所帶來。
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故對於蝗害也多有措施,比如說劉猛將軍廟,就是一個因為驅蝗有功而神格化的驅蝗神,大約在628年,唐太宗李世民也公開嗑吃炸蝗蟲來表示對惡蟲的對抗。
但第三種就非常有趣了,也是在中國很難找到例子的事情。1474年瑞士巴賽爾,大量的公雞被判處以火刑,被活活燒死,因為它們竟然產卵,違背了自然倫常之理;同樣的判裁公雞不潔而焚死的案例在1730年也發生,而這些發生的時間已經是西方號稱「彰顯人類理性光輝的啟蒙時代」了。
用今天的角度來看,很可能這個母雞隻是性徵不明顯而被誤認是公雞,但之所以如此,其實最主要的是「公雞之卵」的宗教意義存在。
不管您喜不喜歡科幻文學,大概都會浮現一個印象:披著黑色長衣的女巫,在一個大釜前攪拌著奇怪冒泡的液體,然後丟進什麼蝙蝠的翅膀、死人的指甲、蜥蜴血等等奇怪物品,作為煉藥的引子。
上述這些東西其實都不難獲得,但是公雞卵這種背德自然的物品可不是隨便去蝙蝠洞、墳場挖挖那麼容易就可以獲得的,而是要等待上天的巧合、自然的惡作劇,所以在中古西方人的心中,公雞卵是一種女巫秘藥的重要成分,如果被女巫獲得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一定要阻止女巫獲得。
中世紀歐洲大量獵殺是所謂的「女巫」
同樣的,如果放置公雞卵不管,當時的西方人相信卵會孵化成巴茲裡斯克蛇或雞蛇獸,認為它們的眼神會使人致死。
所以在西方中古的法庭,一旦有這種公雞下蛋的謠言或是情況,通常都會不問結果是非,舉行宗教審判,然後全數焚死。
從這些細微之處可見中西文化之差異與優劣。
一方面是西方宗教影響力的巨大差異,而中國沒有頻繁的宗教衝突與戰爭,自然也對於這種超自然事物較少迷信且恐懼。
另一方面,比起中國的改過勸善道德理論,「人人皆可成堯舜」的意識形態可以把範圍從人擴大到動物。
而西方則重視「法律」的認定與審判,就算是動物,也需要經過一個「嚴格」的定罪程序與處刑,這也凸顯了中西對於法律的理解與看法,以及對於人治/法治的概念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