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公廟會,是我縣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大、參與人數眾多且傳承五百多年長盛不衰的民俗文化活動。賴公在贛南客家流傳甚廣,會昌縣有「無賴(賴公)不成廟」的說法。
據《同治會昌縣誌》記載,我縣早在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就建有專門供奉賴公的翠竹祠;正德年間,因南贛巡撫王守仁((1472—1529年),字伯安,別號陽明)在會昌翠竹祠祈雨應驗,從此名聲大振;清鹹豐年間(1850——1861),賴公又被擁戴為成功抵禦太平天國軍隊入侵會昌的神明;同治初,會昌士民奏請稟報朝廷給賴公賜封,同治三年(1863年)十二月,皇帝御批:以神靈助順,加江西會昌縣賴公祠封號,曰:「顯應」。從此,賴公又稱「顯應公」,成為贛、閩、粵客家地區享有盛譽的地方神袛(福主)。
明清以來,會昌城鄉信眾在每年農曆七月初二至初七,定為慶祝賴公誕辰而舉辦盛大的廟會活動,期間,家家戶戶要到廟裡殺鴨子祭祀賴公,以祈求風調雨順、合家平安。清末民初,賴公廟會達到鼎盛,場面十分壯觀,贛州、寧都、瑞金、興國、於都、尋烏、安遠及福建武平、廣東梅縣等地的客家百姓,都聞訊趕來逛廟會。從七月初五日起,逛廟會的人便川流不息,絡繹不絕。七月初六,人們進入縣城南門開始活動,人們高擎萬民傘和功德幡,各色彩旗迎風招展。整個隊伍長達近百米,吹吹打打,浩浩蕩蕩。觀眾人山人海,各家商號、店鋪都燒香放鞭炮。
賴公廟會,尤其以七月初六賴公生日為盛,廟會以祭祀娛神為主題,活動內容主要有:
1.召開理事會。每年年初,賴公祠主事都會召集理事會成員及緣首召開理事會,商討該年祈福、謝福及菩薩出街相關事宜,會計將活動預算通報給大家。會後,緣首們紛紛踴躍發動信眾化緣。六月初,再次召開會議,商討菩薩出街具體事宜,擬定活動安排,如有資金缺口,還需發動信眾捐獻。
2.選香首香尾。香首香尾是十方信眾的代表,廟會期間代表信眾向神明獻供、頂禮膜拜,一般由男性戶主擔任,由全體信眾公開推選,條件主要有為人誠實善良,從未做過傷天害理之事;夫妻健在,子女雙全;在同條件中年齡最大、輩分最高。香首香尾選出後,還需通過準告,經賴公侯王同意方可。廟會前三天,香首香尾需沐浴齋戒,直到結束。
香首香尾的任期各不相同,有些祠廟是終身的,有些祠廟一次一任。賴公祠實行終身制,除非身體不允許,可申請辭職。
3.準告。主事(道士)待各項事務擬定後,點上香燭,將該年廟會的活動安排一一稟告給賴公,通過準珓的形式獲得賴公批准。如得陰珓或笑珓,需重新準珓或更改安排,直到準到聖珓為止。
4.洗臉。由主事用新毛巾(沒有用過的,每次必須新買),沾乾淨的茶葉水給賴公及金、肖諸舍人、賣碗客等護法洗臉,一般各洗三次。洗臉前要先跟賴公及諸位神靈講明,否則視為大不敬。
5.換新裝。由主事給賴公及金、肖諸舍人、賣碗客等護法換下舊龍袍,穿上新龍袍。龍袍一般由信眾捐獻,當日由緣首帶領一路敲鑼打鼓送到賴公祠。
6.申文。由道士主持,念經,讀表文,祈求賴公賜福給廣大信眾,保佑平安。
7.開五營。道士手執令旗,按東、南、西、北、中方位分別招兵若干,將旗幟遍插道路兩旁,保佑信眾路途平安。此時,尤其是七月初五晚上開始,就有很多信眾前來割鴨子祭祀賴公。
8.菩薩出街。由祠廟理事會具體組織,用八抬或四抬大轎抬著賴公侯王、管數先生、賣碗客等菩薩,按照既定的線路遊街巡視,所到之處,縣城內外家家戶戶都在自家門前擺「三牲」、燃香燭、放鞭炮迎神,參加活動的民眾最多時達10萬餘人次。
9.拽歸宮。巡視結束後,賴公在眾多護法的擁簇下,回到老廟。富尾村金、劉、賴三姓中的兩姓(每年有兩姓輪流)組織人手,爭著推菩薩進廟,拉來拉去,推來推去,像拔河那樣。率先將菩薩送進廟裡的那姓,那年將五穀豐登,戶戶平安。這就是「拽歸宮」。新世紀以來,「拽歸宮」的熱鬧場面幾乎看不到了,賴公及眾多護法回到祠外,眾人擁簇著,同心協力抬著菩薩(面朝祠門口),漸次退入廟中。
10.收五營。待賴公及眾多護法回到祠內,道士還要將祠外的五營按東、南、西、北、中順序依次收回。期間要化錢作為軍餉,發給各營兵馬。
隨著時代的發展,賴公廟會這一習俗漸漸融入到老百姓生活當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鄉村,幾乎每個村落都有祭祀賴公的福主廟,由村民自發組織活動,一般農曆正月進行祈福活動,以祈求風調雨順、合宅平安;十二月進行謝福活動,感謝賴公福主賜福與庇佑。賴公廟會整合和凝聚了不同的社會群體,滿足了人們的宗教需求,促進了社會和諧,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重要參考,具有重要的民俗學、社會學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