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亂且窄小的出租屋內
床底下、桌子上、床墊下
隨處可見散落的「紙幣」
這毫不掩飾的「財大氣粗」
與小小的陋室搭配起來
顯得格外的違和
問題來了
這究竟是何人的住所?
人去樓空?
1
近日
高明公安經偵大隊接到線索稱
在更合鎮一出租屋內
有一羅姓男子
涉嫌自製人民幣
不但自己使用
還銷售給他人
民警通過研判分析
決定先對該出租屋進行摸排
可偵查人員到達現場才發現
屋子裡早已人去樓空
現場只留下零散的假幣
人在東莞?
2
民警再次將所有的線索整合
迅速展開進一步排查
通過認真細緻的分析
在複雜龐大的信息中
辦案民警還是找到了蛛絲馬跡
嫌疑人在東莞市塘廈鎮露出了馬腳
為了準確鎖定嫌疑人的活動軌跡
及落腳地點
辦案民警馬不停蹄
趕赴東莞進行蹲點摸排
當場抓獲!
3
最終,在東莞某出租屋
將外出使用假幣
剛剛返回的羅某抓獲
並在其身上搜獲假幣70多張
隨後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內
查獲用於製造假幣的電腦
印表機、掃描儀等設備
以及假幣成品、半成品一批
現場扣押假幣約600多張
專選偏僻士多店下手!
4
原來
在工廠務工的羅某
一直覺得賺不了錢
於是就從2018年開始
輾轉多地嘗試製造假幣
經過多次試驗
他做假幣越來越「真」
辦案民警在出租屋內
發現了其用假幣
買來的煙以及零食
據羅某交代
他專門選擇一些偏僻的士多店
進行購物
(圖為羅某用假幣買來的香菸)
放了我,我以後不做這個了
5
讓人哭笑不得的是
羅某不管在審訊的時候
還是在進看守所之前
不停重複著這麼一句話:
「放了我,你們把假幣都扣走
我以後不做這個了
現在就去好好找份工作」
可時間不會倒退
人生不能重來
悔不當初的時候
才想著好好找份工作
換個角度想想
堅持不懈的他
連「人民幣」都能造出來
如果他把這份認真用在正途上
天下誰人不識君?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已被刑事拘留。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來源:高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