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地時間8日就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作出一審宣判。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地時間8日就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作出一審宣判,裁定日本政府向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
法院表示,綜合相關證據、證詞等材料,認定被告方存在非法行為,給原告方身體和心理造成了難以想像的創傷,且原告方未能得到應有的賠償。因此認定原告索賠要求合理,支持原告訴求。
△首爾街頭的「慰安婦」紀念銅像
2013年8月,已故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以日本政府在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期間,誘騙或強迫她們充當「慰安婦」為由,向韓國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億韓元的精神賠償金。日本政府則一直不回應調解,該案於2016年1月正式轉為訴訟,並於去年4月首次開庭審理。
當天的裁決是韓國法院首次對「慰安婦」相關案件作出宣判,判決結果預計也將成為其他多起索賠訴訟的重要參考。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上述案件中12位原告目前僅有5人尚在人世,而韓國登記在冊的「慰安婦」受害倖存者也僅剩16人。
(原題為《韓國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
編輯:湯哲梟 黃志航
統籌:王紹禹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