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觀察網
原標題:深圳「綜合授權改革」是什麼意思?聽聽專家怎麼說……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銳 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以設立經濟特區40周年為契機,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是新時代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關鍵一招,也是創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接受經濟觀察網記者採訪表示,從方案的名字來看,綜合改革其實已經隱含了授權的意思,但方案的主要內容裡還是點名了綜合「授權」改革,這裡面的意思就是要讓深圳更積極、更主動的做一些事情。
「現在的改革,全國的改革進入了深水區,深圳要繼續先行先試,其實也是為全國的改革做探索。」郭萬達稱,從目前方案公布內容來看,是方向性、原則性的,因為清單還沒有公布,細節都需要做進一步的討論和研究。「比如,科技成果的轉化,《方案》說市場來決定項目經費評價,原來都是去找一些專家來認證的,那市場決定要怎麼決定呢?」
與此同時,他也提到,例如「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託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前提下,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深圳是有過一些探索的,那接下來要怎麼做呢,這些都需要新的清單細節再作研究。
再比如,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探索擴大辦學自主權,支持深圳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
「海南自貿港的方案也有,但海南的重點更偏向開放,而深圳的重點更偏向改革。」郭萬達表示,深圳《方案》中提及的很多探索並不是今天才開始的,而是持續在做的,但四十周年對於深圳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時間點,《方案》的落地說明中央對改革的重視,對深圳改革的特別重視。
按照《方案》的指導思想,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將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構建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推動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
《方案》的主要目標提出,2020年,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要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實施首批綜合授權事項清單,推動試點開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誌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