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中的KO、TKO】
KO:是Knock Out的英文簡稱,拳擊賽時把對方擊昏或擊倒時說的K.O。
裁判讀秒結束,倒地拳手未能在規定時間站起。具體又分兩種,10秒內無法站起,8秒內沒有起身動作,都可以按KO算。
常見情景:
1)拳手被擊倒後昏厥,裁判不讀秒直接揮動雙手結束比賽。
2)拳手被擊倒後,裁判讀秒到8時候仍然無法「開始」起身,裁判終止比賽。
3)拳手被擊倒後,在8秒內開始起身,但在10秒內沒有完成站立姿態.裁判終止比賽.(例如泰森被道格拉斯KO、泰森KO博薩、泰森KO斯平克斯)
----
TKO:是technical knockout(技術性擊倒)英文簡稱。
1)裁判:裁判認為某拳手遭到連續猛攻已經無防護能力,拳手雖然未倒地,但局面嚴峻、無法繼續比賽,裁判為保護拳手安全而終止比賽,即便沒有讀秒或者讀秒未結束也可能揮手示意終止比賽。
2)放棄比賽:拳手遭到連續猛攻已經無防護能力,教練、經紀人為保護自己拳手安全拋白毛巾或以其他方式向裁判示意終止比賽。拳手自己也可以提出放棄比賽。
3)醫務監督:醫務監督認為拳手的傷勢影響繼續比賽,出於安全考慮而示意裁判終止比賽。
4)規則終止比賽:比如一個回合3次被讀秒或者累計5次被讀秒的,都算TKO。拳手在一個回合內3次被讀秒,即便他第三次仍能站起,也要判TKO。
5)規則終止比賽:一些比賽「沒有三次擊倒規則」之類的解釋。拳手在全場比賽第5次被讀秒,雖然拳手還可以繼續,但裁判宣布終止比賽,也要判TKO。
-
通俗籠統地說,KO就是打的對方爬不起來,TKO就是雖然對方還站著但被打的慘不忍睹,甚至要靠裁判、醫務監督、經紀人、規則來保護安全。
【附:新浪拳擊記者周超對裁判的採訪摘錄】
1,中國邊裁:打分錯誤,打9比8的分數;臺裁:擊倒和滑倒不分,亂做TKO手勢等等對於規則的基礎理解問題也層出不窮。
2,WBC的裁委會主席休伯特-米尼說:「裁判在賽場上一般只會說STOP、BOXING等4個詞彙,但是在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和下面的邊裁進行溝通,要問邊裁是否看清這個是拳打開的口子還是頭撞的犯規,做好統一和溝通……裁判只能是附屬於比賽的,不能在場上跟著選手興奮起來,自己也表情豐富進行表演。」
3,休伯特還講了個例子說,「比賽是流動著的,一名裁判要不斷根據比賽的變化對比賽進行判斷打分,這一拳是10比9,還是10比9,10比10扳回來,9比10了,10比10,10比9 ,最後才會決定這一回合的歸屬。而且每一個回合都是完全新的比賽,不能受到上一個回合的比賽影響。等到比賽打完了,計算比分的時候,一名優秀的裁判最好的情況是不知道誰贏了,也不知道比分,這才是對的。」
4,日本的著名裁判福地勇治說:「場裁一定要和邊裁進行溝通,比如如果出現了一次受傷,我一定要告訴邊裁,這次受傷是拳頭打的,還是頭撞的,在日本甚至要和現場電視解說的人進行溝通解釋,他必須告訴電視觀眾以及現場的觀眾。日本的解說在現場會不斷翻規則,進行查閱,然後告訴觀眾這次的判罰是怎麼回事,一切都會很清晰明了。」遺憾的是,目前在中國,連一本完整版的中文WBC拳擊規則都很難找到,就別說其他組織的了。
5,如果兩人頭相撞有一方受傷的話,那麼不論這次相撞是否是故意的,造成對手受傷的一方都會被罰1分。在以前,普遍認為造成對手受傷犯規會分故意和無意。但是WBC的規則是不論是否故意,都會減分,這一點和WBO的規則不一樣。
對於這個規則的執行,福地勇治進行了解釋,他說,我一般會根據現場的情況進行判斷。是拳造成的傷口和傷害,不會進行判罰,只有頭撞等犯規造成的傷害才會引起注意。
當然,這種受傷也不是都必須判的。如果造成的傷口比較小的話,不會執行這一規則,畢竟減1分有時候會造成比賽的逆轉,特別是極為接近的比賽中,這種判罰會影響比賽的結果。但如果這個傷口越來越大,流血不止的話,那麼規則就是規則,造成對手傷害的一方必須被減分。」
6,至於受傷造成的比賽終止,福地說,「不論幾回合比賽,是拳擊打造成的受傷比賽終止,都會判罰TKO;而在4回合以上後,由於受傷,醫生決定比賽終止的話,要根據現場前幾個回合的比分打分做出判斷。不過首先是場裁決定這個比賽是TKO還是進入查驗判定,如果場裁認為是TKO,直接進行判罰的話,也不會查驗前幾個回合的比分。」
7,目前在中國,有一些觀點是,職業拳擊不打拼打進攻也可以獲得勝利。對此福地勇治搖頭說,「那是業餘的看法,業餘的規則和職業規則是不同的,職業規則是要看打擊效果來決定比分的,一名有經驗的裁判肯定要看重拳的效果做出判斷,這是職業拳擊的精髓,否則就是觸摸一樣打中10拳也沒什麼用。業餘拳擊很少打擊腹,而在職業拳擊中,擊腹的一拳有時候看著力量不大,但是卻因為打得恰到好處,從而直接出線KO。觀眾買票是想看一場精彩的比賽,在日本,如果一名拳手不進攻,他是沒有市場的,沒有人會去買他的票,觀眾首先就會把他轟下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