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很是危險,
有的是故意為之,
也有的是意外。
最近在遼寧瀋陽就發生了一起
高空意外墜物的事情,
現場畫面觸目驚心……
8月6日中午,遼寧瀋陽興隆大奧萊附近樓體安裝空調外掛機時,安裝工人的扳手不小心墜落,直接插進一名路人頭頂。
從現場視頻畫面中能夠看到,這位男子坐在地上,有一把扳手豎直插在他頭部的位置。
男子用右手捂著受傷的頭部,表情痛苦。
隨後120急救車趕到現場,在現場緊急處理之後,受傷男子被送往醫院救治,目前該男子正在進一步治療中。
△事發時工人正安裝空調外掛機
高空作業尤其要注意安全,不僅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也要注意身邊其他人以及各種物體和工具的安全,像扳手在這麼高的地方掉落到樓下,並且砸到了人的頭部,實在太過危險。
高空拋物的嚴重性想必大家都了解,
上文的男子被砸了個頭破血流,
而浙江嵊州的李先生不僅被砸到,
還窩了一肚子火。
當天,李先生報警稱,自己在一小區門口被從樓上掉下來的一桶「泡麵」砸到了。
民警在現場發現了一個泡麵桶裝的螺螄粉,內有湯汁和粉絲灑落在地,報案人李先生頭部被砸,身上有多處被湯汁燙到。
民警一排查,發現是住在3樓的一個8歲男孩扔下來的。男孩說,當天晚上,他一個人在家,肚子餓,就開了一桶螺螄粉,沒想到太臭了,以為粉過期了,又擔心臭的東西放在家裡會被家人責罵,所以就將這桶粉直接從陽臺扔了下去,結果砸到了過路的李先生。
幸好沒造成嚴重後果,孩子道歉後,獲得了李先生的諒解。事後,民警提醒家長要對孩子的這種行為進行批評和糾正,並告之高空拋物既不文明,且具有很大的危險性,以免以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普法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意見》對於如何準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和高空墜物犯罪做出了具體規定,對在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高空拋物的,依法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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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圓圓視頻/ 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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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高空拋物,從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