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是2019年個人所得稅彙算申報的截止日期,需要申報還未申報的要抓緊啦!
特別是有一類人是100%可以申請退稅的,切勿錯過時機喲!
這類人就是每月有繳交個人所得稅,且2019年彙算申報前未報告專項附加扣除數據的人。
為啥?看下計算過程就明白了。
1、某人2019年每月工資預繳稅款計算表匯總:
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2、假設此人在深圳租房,他在2019年彙算時申報了「住房租金專項扣除」,並經過了審核,則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18000元/年(深圳住房租金扣除標準為每個月1500元)。
3、2019年彙算時,
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96000-累計費用60000-累計專項3600-累計專項附加18000=14400元
應交稅款=14400x3%=432元
可申請退稅額=972-432=540元
親,如果你符合此類情形,趕緊拿起手機操作一下,操作幾分鐘就有錢退,何樂不為呢?
如何操作?
一、手機掃碼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打開APP註冊個人帳戶。
二、添加銀行卡信息
三、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四、進行年度綜合彙算
如果你在彙算前,想確認之前申報的數據是否準確,可以點擊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查詢」:
申報成功後,會有提示的:
到了這一步,記得點擊「申請退稅」喲。
如果不小心點到了「放棄退稅」,也莫慌。放棄退稅後,如果還可以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
退稅成功後,會提示狀態為「*年*月*日國庫處理完成,請關注退稅到帳情況」。
現在坐等銀行到帳了。
長按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