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宋勤華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受賄罪一案,由鎮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8月27日下午,江蘇省檢察院官方微信號發布消息稱,日前,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宋勤華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受賄罪一案,由鎮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控,1997年至2013年,宋勤華利用擔任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將本應由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的相關採購、銷售業務,交給其弟宋某某實際控制的公司經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1997年至2015年,宋勤華利用擔任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