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網
智通財經APP訊,中信建投證券(06066)發布公告,公司作為被申請人之一涉及上海美期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就證券合同糾紛向無錫五洲國際裝飾城有限公司等提起仲裁的案件((2018)滬仲案字第2490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10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近期,上海仲裁委出具《裁決書》,裁定被申請人無錫五洲國際裝飾城有限公司向申請人上海美期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償還其持有的「16錫洲01」債券的本金2.885億元及相關利息、違約金及仲裁費用等。因上述仲裁事項裁定結果未涉及公司,故對公司無影響。
公司作為申請人因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違約事項以融資人北京首航波紋管制造有限公司、擔保人黃卿樂、黃惠婷、黃志鴻為被申請人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2019)京仲案字第0681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12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在本次仲裁程序中,融資人與申請人就債務履行達成和解,並已將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申請人向北京仲裁委申請撤回仲裁,並於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的撤案決定((2020)京仲撤字第0235號),本案結案。
公司作為申請人因融資融券交易糾紛以融資人張克政、保證人高楊為被申請人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被申請人償還融資本金、相關利息及罰息等。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出具的勝訴裁決((2020)京仲裁字第0807號),裁決被申請人張克政、高楊向申請人償還融資本金、相關利息及罰息等約5787萬元,本案結案。
公司作為管理人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被告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2017年公司債(第一期),被告未按約定支付債券利息及回售上述資產管理計劃所持債券,構成違約。為此,公司代表資產管理計劃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申請。目前,相關申請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0)京03民初248號),案件正在審理程序中。
公司作為管理人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被告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因被告作為該債券發行人存在違反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的信息披露義務、未按照募集說明書披露的信息審慎經營等情形,構成違約,導致投資前述債券並獲取投資收益的合同目的已經無法實現。為此,公司代表資產管理計劃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申請。目前,相關申請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0)京03民初234號),案件正在審理程序中。
2018年8月,原告嘉興市遠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吳聲資產、被告中信建投籤訂相關基金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原告作為基金投資者出資5000萬元申購被告吳聲資產擔任基金管理人、被告中信建投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相關基金份額。2019年7月,原告向被告吳聲資產提出贖回全部基金份額的申請,並於8月22日提交基金贖回申請表,但被告未按約定將相應款項返還原告。因此,原告就上述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糾紛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目前相關申請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0)京03民初257號),案件正在審理程序中。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健,所有債務均按時還本付息,上述事項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