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華盛頓特區升格為州」的提案在美國眾議院獲得通過,讓「美國第51個州」的話題重獲關注。自從1959年夏威夷成為美國第50個州後,雖然美國國內、海外領地乃至不少其他國家和地區提出申請成為「美國第51個州」,但都因為各種因素而美夢破滅,以至於「美國第51個州」已經成為流行文化中的一個梗。
黨爭讓華盛頓特區「立州夢」破滅
眾所周知,初生的美利堅合眾國首都在費城,但在隨後的獨立戰爭中,費城、紐約等適合成為首都的大城市相繼陷落,各州代表一直為「哪裡才適合做美國首都」爭吵不休。最終作為折中方案,維吉尼亞州和馬裡蘭州各「讓地5英裡」作為新首都的所在地,定名為「哥倫比亞特區」。
1878年,哥倫比亞特區下轄的三個行政單位(華盛頓市、華盛頓縣、喬治敦鎮)合併為華盛頓市後,華盛頓市已覆蓋面積本來就不大的特區全境,因此特區政府、議會都被取消,由華盛頓市政府取而代之——這個市政府本身也非常畸形:自1800年建市直到1974年,長達174年歷史都沒有專職市長,而是由美國總統兼任。美國首都也從這時開始被稱為「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特區)。
華盛頓特區民眾對這種不倫不類的狀況十分不滿,「我們交稅、參軍服役並為美國經濟做貢獻,卻無法享有全部公民權」。他們自南北戰爭後一直試圖將特區升格為州。要知道,美國各州享有非常優厚的政治待遇:擁有選舉總統的關鍵要素——選舉人票名額,可以直接選舉州長,擁有聯邦參議院的議席(每州兩個)和眾議院的全權議席(華盛頓特區在1964年之前沒有眾議院議席),擁有獨立的地方財政權等。
自19世紀末至二戰後,華盛頓特區民眾發起「爭取特區合法權益」的運動。1959年,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相繼成為美國第49個和第50個州後,華盛頓特區大受鼓舞。田納西州參議員柯佛維爾率先發起並通過了賦予特區選舉總統、副總統權力的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華盛頓特區獲得3個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名額——這與佛蒙特、北達科他、阿拉斯加等人數較少州的選舉人名額相同。1973年,美國國會又以恢復華盛頓市政府、市議會的形式,將地方行政權力交還給地方。
眼看升格為州的第一步已經成功邁出,1978年加州民主黨籍眾議員愛德華茲首次提出「華盛頓特區應被視作一個州」。同年3月23日和8月22日,他提出的修正案分別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獲得通過。但在隨後7年裡,該修正案僅在新澤西、密西根、俄亥俄等16個州議會獲得批准,未達到38個州批准的「3/4門檻」,華盛頓特區成為「第51個州」的第一次正面努力,就此失敗。
1993年,華盛頓特區第二次「立州嘗試」在眾院訴諸表決,結果以153票對277票被否決。在歷次「立州」投票中,總體上是共和黨反對、民主黨贊成。因為華盛頓特區的非洲裔美國人比例在1970年就已高達71%,他們幾乎都投票給民主黨。照此趨勢,未來民主黨將穩獲「新州」的兩個參院議席。難怪外界普遍不看好這次「立州」提案闖關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人麥康奈爾公開表示,「只要我還在這裡,這事就沒得商量」。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