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被視為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據悉,今年1至11月,河南全省法院共發布限制高消費名單47.16萬人次,限制乘坐飛機、高鐵72.1萬人次。如何讓執行工作質量更優效率更高?近日,河南出臺的《關於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給出了答案。
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
《決定》都解決了什麼問題?
為更好發揮執行工作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增強社會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11月28日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重點規定了執行聯動協作責任,全面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議1號文件《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
《決定》明確要求各聯動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加強與全省法院協作聯動和信息共享;負有信用懲戒職能的相關部門要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接,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
◇各級人民政府保證執行必需經費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有效保障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必需的經費,推進將涉執行政府債務、司法救助資金等依照有關規定納入預算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機關作為被執行人的債務償付機制,推動以政府機關為被執行人案件有效化解執行,並將各部門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支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
◇各部門應依法提供執行工作所需的信息數據
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稅務、金融監管、通信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與人民法院的執行聯動與信息共享,依法提供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所需的信息數據,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蓋本地區被執行人財產和身份信息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在人民法院辦理查詢、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手續以及查詢相關檔案時,及時履行法定協助執行義務。
◇綜治部門協助送達、查找當事人、協查財產線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部門應當探索並推動將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等協助執行工作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建立網格員協助送達、查找當事人、協查財產線索、督促履行義務、化解涉執信訪等工作機制。
◇各級公檢法應協作配合常態化
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完善打擊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等犯罪的常態化工作機制。
◇公安機關與法院建立控制被執行人等協作機制
完善公安機關與人民法院建立網絡化查找及臨時控制被執行人、查扣車輛、限制出境等協作機制,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以及其他妨礙執行構成犯罪的行為,應當依法及時立案偵查、逮捕和審查起訴,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的,應當依法及時出具法律文書。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應納入有懲戒職能的單位管理體系
負有信用懲戒職能的相關部門應當完善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對接,將人民法院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本單位的管理系統,並在職能範圍內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督促其履行法律義務。
◇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
支持人民法院與有關單位建立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機制,推動完善社會誠信體系,營造鼓勵自動履行、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依法規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建立健全糾錯、救濟機制,依法及時保護失信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18年9月13日,河南首家聯合查控中心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掛牌
《決定》出臺,背後經歷了哪些過程?
「這一《決定》,體現了河南省人大對法院工作的高度支持,也凝聚了河南全省各執行聯動單位的心血和付出。」河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19年12月,河南省切實解決執行難部門協作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就專門召開會議,就加強全省執行聯動機制建設作出部署安排。
2020年6月至8月,河南省委政法委與河南高院成立調研組,就全省執行聯動機制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用數據分析、座談了解、走訪談話等多種方法,梳理全省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取得的進展、存在的問題,針對當前解決執行難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健全完善執行聯動機制的對策建議。
2020年9月以來,經河南省人大和河南高院共同研究、論證,先後徵求了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各省轄市人大常委會、省委政法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等相關單位及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決定》正式出臺。
據了解,在2014年年底,最高法院開通了「總對總」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逐步實現對銀行存款、車輛、理財產品等在全國範圍內的網絡查控。而作為「總對總」查控系統的必要補充,河南省級層面的「點對點」查控系統建設也一直在積極推進。
2020年6月15日,河南高院與省自然資源廳聯合下發《關於推進不動產網絡執行查控工作的實施意見》,進行了不動產信息查控專線對接;與省公安廳聯合起草了關於建立查控被執行人及車輛機制的文件;工商、稅務等信息的網絡查控系統建設正在協調對接中。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史銀升表示:「《決定》結合執行工作實踐,對加強執行協作聯動機制建設,形成全社會各方面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的良好局面,尤其是信用修復、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與披露制度、完善律師調查令制度等方面,均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關於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與披露制度,引導市場主體防範交易風險,從源頭上減少商業違約和矛盾糾紛發生等方面的規定,與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精神高度契合,也為全省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的最終實現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決定》以立法形式固化了『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河南全省法院探索實行了信用懲戒、聯動協作、協同執行等不少好經驗、好做法。《決定》將這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都吸納了進去,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必將大大推動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開展。」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石文靈說。
數據連接
據悉,今年1—11月,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68.52萬件,已結57.0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860.55億元,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8.74萬人次,發布限制高消費名單47.16萬人次,限制乘坐飛機、高鐵72.1萬人次。(宋向樂、趙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