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註冊名單出來後,人們驚奇地發現:周琦的合同類型居然是B類,尚在合同期內,年限還剩1年。但是周琦不是一直傳2000萬/年嗎?按規定B類不是只有最多750萬/年嗎?周琦的合同遠遠超過B類上限,為什麼不算D類頂薪合同,又不算老合同呢?
別急,我們先來看看B類、D類和老合同都是什麼,然後就好理解了。
上個賽季開始CBA實行了影響深遠的重大改革:
首先,引入工資帽,新賽季每支球隊總工資下限2000萬-上限4400萬,新疆地區再上浮20%,任何一支球隊低於下限或高於上限都要繳納調節費。
其次,給球員合同分類,上賽季起新籤合同都要按對應類別註冊上報,每類合同有嚴格的年限和年薪規定。簡單來說就是A\B\C\D\E和老合同:
A類合同:用於第一次跟CBA球隊籤訂合約的球員,A1類是自家青訓,A2類是選秀球員,最低工資標準15萬/年,理論上限是750萬(低於頂薪800萬至少50萬元);
B類合同:用於A類合同結束前後續約,最低標準30萬/年(要求最低按原A類工資x2),理論上限同樣是750萬/年;
C類合同:給不適合籤A\B\D\E類合同的球員籤,最低標準30萬/年,理論上限同樣750萬/年;
D類合同:代表頂薪,今年設定頂薪是800萬。每個隊內可以有最多3個D類頂薪合同,但不代表頂薪都是800萬元,而是要求必須是隊內除了老合同外前三高,且必須比其他各類合同至少高50萬。例子1:隊內有C類合同750萬/年,則D類合同必須是800萬/年;例子2,隊內其他類別合同最高才400萬/年,則3個D類可以是800萬/年、700萬/年、500萬/年或類似三個隊內最高薪。
E類合同:代表老將合同,不計入工資帽。最高薪水可以跟D類持平。
老合同:在2019-2020賽季前籤訂的合同,即工資帽開始實行前籤訂的合同,統稱為老合同。這部分合同不受頂薪規定約束,但計入工資帽,合同結束後必須重籤ABCDE中符合條件的合同。
(以上合同內容及理解來自CBA發布的238頁《2020-2021賽季CBA聯賽球員註冊、報名管理規定》,如有錯漏敬請指正。)
(1)新疆跟周琦籤B類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鎖定了他的D類合同獨家籤約權。因為B類合同中有一條:B類合同到期30日前,俱樂部可以行使D類獨家籤約權。這等於新疆未來已經鎖定了周琦,網上傳的什麼「明年周琦合同到期就回遼寧「都是扯淡。到時新疆提出頂薪續約,周琦只有2個選擇:一同意續約;二拒絕續約,5年不為任何俱樂部打球。
(2)當然周琦的合同也是有據可依的——238頁的《規定》裡的附件六就寫明白了從NBA回來需要籤訂對應的合同:據說周琦原來的合同是4+2,去NBA之前4已經結束,進入了「2」的階段,也即和新疆的第二份合同,按規定是要以B類執行的(見附件六第四條)。而去NBA實際效力頂級聯賽時間不足2年,也符合原B類合同續籤B類的規定(見附件六表1)。
(3)如果嚴格按照B類合同的規定,周琦的年薪最多只有750/年;但顯然不是,周琦是用B類合同性質,領老合同2000萬/年的工資。
所以說周琦的合同其實是個特例。CBA也是用他做先例才制定了後續的規則。可以說《規定》裡的很多條款都是因人而設,比如這套效力頂級聯賽回來合同怎麼算就是為周琦而設,而老將合同更像是為了易建聯而設。
周琦的B類合同雖然不受頂薪約束,但仍然算在工資帽裡。2000萬一下就把新疆的工資帽佔了接近一半,所以新疆新賽季才要請走要拿高工資大合同的俞長棟、西熱和可蘭,特別是西熱和可蘭會離開新疆,這在沒有工資帽之前是怎麼也想像不到的。
新賽季新疆隊的註冊人員除了曾令旭外好像全部是25歲以下的;除了曾令旭和新引進的於德豪和王政博是C類合同,唐才育、孫鳴陽是老合同,剩下基本都是A1和B類合同,新疆隊重建意味相當明顯。
值得注意的有三個人:齊麟A1類還剩1年,周琦B類還剩1年,阿不都沙拉木B類還剩1年。1年之後,周琦B類轉D類,2000萬/年變800萬/年,省下1200萬;阿不都也大概率B類變D類,800萬/年;齊麟A1變B類,估計在400萬/年左右。周琦省下來的錢剛好可以覆蓋阿不都和齊麟的工資。
明年後新疆隊鎖定了建隊核心周琦+阿不都+齊麟,還有大把薪資空間可以運作,未來的前景光明。當然,周琦如果還繼續衝擊NBA的話,則還要另外打算。
(本文由頭條號:粉皮at王 原創發布,歡迎關注,轉載請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