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導致車輛安全隱患所造成的召回也在持續上升,因此關於汽車召回現在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而在近期的一則國內汽車召回事件,卻有些別樣,那就是奔馳又又又召回了。
近期,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再次備案了召回計劃。
召回範圍:
將自2020年3月31日起,召回部分國產C級四驅(4MATIC車型)、E級四驅(4MATIC車型)、GLC車輛,共計77607輛。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範圍內的部分車輛,在執行2019年3月12日發布的「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召回部分C級、E級、GLC SUV汽車」召回維修工作過程中,或未能完全依照操作指導更換轉向齒條止推件,可能造成轉向波紋管密封不當。水可能進入轉向波紋管,導致轉向系統腐蝕,造成電子轉向助力系統故障;如果大量的水進入轉向系統,則不能排除電子轉向助力系統停用的可能性,會增加車輛發生碰撞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解決辦法:
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將對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檢查轉向波紋管狀態以及波紋管中是否有水跡,如果波紋管損壞或有水跡,則更換轉向機;如果波紋管完好且無水跡,則重新正確塗抹潤滑脂及安裝新的卡箍,以消除安全隱患。
汽車召回並不罕見,但關於上次召回留下的隱患再召回,放眼整個行業召回後回爐再召回卻非常罕見。
頻現問題的奔馳,還能贏得消費者的認可麼?
2020年第一季度還沒結束,奔馳在中國市場召回次數已達6次。而且3月20日,奔馳剛剛備案了召回4884輛車的計劃。時隔一周,3月27日,奔馳再次發布召回77607輛車的計劃。
在以往,對於汽車召回,消費者會認為汽車廠家是負責任的表現,畢竟廠家並沒有坐視不管。然而,奔馳汽車本次召回的車型可謂是頻繁召回,這在我看來就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在國內眾多汽車品牌中出現頻繁召回的並不多,然而這樣的事情偏偏就發生在擁有百年歷史的奔馳汽車上,這是對其車界「大哥大」形象的極大「諷刺」。
頻現問題的奔馳,還能贏得消費者的認可麼?在2019年,已經有多起奔馳維權事件登上了頭條,對於這樣糟糕的服務體驗,直接導致了奔馳品牌的口碑急劇下滑。根據統計,2019年奔馳在中國市場共計召回24次,累計召回數量達145萬輛,位居2019各大品牌召回數量排行榜首位,而召回原因主要有減震器斷裂、前驅動軸、爆胎、方向機甚至錯裝等問題。同時在服務方面,奔馳品牌也遠遠沒有達到豪華品牌應有的水平,最出名的「西安女車主」事件更是徹底讓整個奔馳品牌「顏面掃地」。
奔馳大G「小傷遭大修」,4S店一審被判欺詐,賠三倍修理費!
2019年底,北京董先生駕駛其奔馳車剮蹭到馬路隔離樁,整體受傷還不算大,但在送去4S店維修時,卻對其車輛進行了「大修」,來來回回更換前橋和車架總成總共花費40餘萬。最讓人驚訝的是,由於修車時,4S店在維修時私自更改了車架號,導致董先生的車無法年檢。
隨後,董先生將該奔馳4S店所屬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認為,該公司對無需更換前橋和車架的車輛進行更換,且私自打刻車架號,構成欺詐,遂判決該4S店將原車架裝回董先生車輛,並按維修費用三倍賠償董先生86萬餘元。最終在2019年12月10日,通州法院判決:該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賠償董先生損失86萬元,並將原車架裝回至董先生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該事件4S店與「西安奔馳車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事件」所涉的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也是同一老闆。同時,網上搜索該事件後,可以看到,類似的案例非常之多,並且也均為奔馳旗下車型!
上市不到兩個月的奔馳GLB也逃不了被召回的命運
奔馳GLB於2019年11月份上市,然而僅僅過了兩個月的時間,奔馳官方就下達早會通知。2020年1月10日,北京奔馳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召回部分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11月21日生產的GLB SUV汽車,共計545輛。
召回原因則是,車內第二排座椅下方的線束布置可能不夠規範,在座椅前後移動時可能受到損傷,線束損壞後會導致車輛的側氣囊、安全帶提醒以及「方便進出」等功能無法正常使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作為一款全新車型,車輛的製造工藝、裝配品質上是否還有提升的空間呢?除了座椅底下的線束,其他位置的線束又是否規範布置了呢?
再不說本次的召回事件,奔馳GLB在上市之初本就受到了爭議,一款緊湊型SUV被設為7座,動力全系僅搭載1.3T渦輪增壓發動機,另外起售價更是高達31.4萬元。總總因素加在一起,我想除了對於奔馳品牌沒有執念的消費者,沒有人會對這款車動心吧?
最後
在以往,當我們說到德系高端豪華品牌,它常常給我們的印象就是「做工嚴謹、工匠精神」,這也是消費者們對其的最高評價。但如今奔馳卻一次次用如此低級的錯誤打臉良好口碑,這不僅是對奔馳品牌的打臉,更是對德系工匠精神的打臉。那麼質量問題頻頻出現,召回一次不行再來一次,消費者對奔馳的信心又將堅持多久呢?你又還敢相信奔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