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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到一組數據,初婚的幸福概率是60%,再婚的幸福概率卻只有20%。
這個數據或許不那麼準確,但也比較靠譜。
這些年,我見過很多再婚的婚姻,幸福的不是沒有,不過確實是不多。有的甚至過不到一年半載就分開了,能夠湊合著過下來的,就已經很不錯了。
我原來住的小區,有位離婚的女鄰居,據說前夫出軌把她拋棄了,還算有點良心,把房子給了她,有一個七八歲的女兒也跟著她。
女鄰居沒有工作,就在小區門口底商租了一間門市開了個小超市。
她每天一大早便去批發市場進貨,回來後自己卸貨上貨,非常辛苦,店裡的收入也不高,她捨不得僱人,所有的活都是一個人幹,除了春節那兩天,就沒見她休息過。
好在女兒的學校就在小區附近,不用接送,還能省點心。
我經常去那個超市買菜,有時人少就聊會天。女鄰居說,她天天搬運那些水果蔬菜,胳膊都累壞了,自己就是咬著牙幹,還賺不了多少錢,母女倆穿的衣服都是地攤貨,幾乎沒有超過一百的。
有熱心鄰居看她這麼辛苦,就給她介紹了一個喪偶的男人,比她大幾歲,有一個十四五歲的男孩,上寄宿學校。
男人的家在百裡之外的一個縣城,他在我們這上班,沒房子,平時住單位宿舍。
兩人見了一面,彼此覺得還湊合,反正是二婚,差不多就行,也就不講究那麼多了,很快就決定結婚,所謂的婚禮,就是一家四口在飯店吃了一頓飯,然後男的就搬到了女鄰居家。
從那以後,經常看到男人進貨卸貨啥的,有時下了班還在超市裡幫忙,大家都覺得倆人這婚結對了,女的有了幫手,男的也有了噓寒問暖的人,算是皆大歡喜。
可事實是,結婚剛半年,兩人就吵了好幾次,鬧著要離婚。
女人說,男人從結婚就吃住在她家,從來沒給她花過一塊錢,本來以為結婚後負擔會輕一些,想不到更重了,自己要養女兒,還要養男人,結這樣的婚還不如不結。
男人也委屈著呢,說自己每天當免費的勞動力,起早貪黑幫著打理超市,這要是僱人得多少錢啊?自己工資不高,兒子都這麼大了,不得攢點錢上學結婚嗎,都給這個家花了,以後孩子需要錢怎麼辦?
總之一句話,兩人都覺得虧,誰都不划算。
介紹人給調解了幾次也不行,兩人都堅持散。此時大家才知道,她倆儘管住到一起,當時並未領證,也沒財產分割,男人搬回宿舍,一段「婚姻」就算結束了。
原來,他們當初在一起時就存了小心思,行就過,不行就分,心照不宣地都沒提領證這事,所以說分很容易。
其實,很多二婚都這麼草率,匆匆結婚,匆匆離婚,就像過家家一樣。可是,經過這麼一折騰,便對婚姻甚至人生都失去了信心,以過一天算一天的心態度過餘生。
有位讀者就和我說過,她活到快五十歲了,結了四次婚,離了四次婚。
她說,自己的女兒已經結婚了,她一個人覺得孤獨寂寞冷,連飯都懶得做,吃著沒意思,就想著找個伴搭夥過日子,可是,找個能搭夥的人也不容易,不是性格不合,就是經濟欠缺,所以,離了又離。
一、包容。
我剛上班時,有一對同事結婚不到半年,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大家都很奇怪,這兩個人是自由戀愛,感情那麼好,怎麼在一起還吵呢?
其實,他們之間根本沒有什麼原則性問題,就是為了誰做飯誰洗碗這樣的小事爭吵。
雙方父母很明事理,把他倆叫到一起,專門開了個家庭會議,說,如果夫妻間不能相互包容,整天這樣吵,再好的感情也吵沒了。
兩人從此還真的不吵了,說再吵就得離婚了。
他們家住的小區離我們家不遠,有時遛彎遇到,夫妻倆結婚這麼多年了,還挽著胳膊。
記得有人說過:婚姻很偉大,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早就形成的固定價值觀,卻會因為愛為對方退讓。
是的,無論是初婚還是再婚,不是一場婚禮就能讓兩個人心靈契合,要相互包容、體諒,婚姻這條路,才能長長久久。
二、信任。
我看過很多感情調解的電視欄目,有幾對再婚的給我印象很深,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幾乎都是因為經濟問題,尤其是兩人都有孩子的,幾乎都是各懷心腹事,彼此之間很難有信任。
夫妻間,一旦沒有了信任,日子會越過越難熬,很多再婚的家庭不幸福,就是因為缺乏信任。
我朋友小敏的姐姐,數年前嫁到了離家一百多公裡的小城,雖然算不上遠嫁,但她老公一家對她都很欺負,在孩子四歲那年,男人出軌,她提出離婚,男人說離婚可以,必須淨身出戶,孩子房子車子存款,什麼都不能帶走,她一賭氣答應了。
後來,她遇到了現在的老公,對方也是離異,兩人三觀很相似,談了一段時間就結婚了。
剛一結婚,男人就把工資卡給了妻子,說錢就得女人管著,不然自己會亂花。更讓人感動的是,男人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小敏說,她見過很多再婚夫妻相互提防,而姐姐和姐夫從來都是一心一意過日子,兩個人很珍惜第二次婚姻,這是她見過為數不多的一對幸福夫妻。
三、寧缺毋濫。
我經常聽到這樣的說法:二婚就那麼回事,找個人湊合過日子吧,哪有什麼情啊愛的。
真的,如果抱著這種想法,就不要再婚了,因為就算結了婚,也一定不會幸福,或許還會受到傷害,真不如一個人自由自在。
所以,再婚一定是要因為感情,而不是為為了結婚而結婚。一加一,一定要大於二,不然結婚幹嗎?
不隨便結婚,才是對自己最好的負責。
記住:結婚是為了幸福,再婚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