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耐克的廣告語您一定聽過吧,也就是「JUST DO IT.」,但其背後的故事您可能真的就不是那麼了解了。那麼,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那「JUST DO IT.」背後的故事吧。
吉爾莫的臨終遺言
有人將「Just do it.」翻譯為「想做就做」、「放手去幹」等。這句話給我們的第一印象有一種體育精神,或者說是一種生活上的哲學,但實際上,它的起源並不是什麼勵志故事,而是跟犯罪與死亡有關。
1976年,美國發生了一起轟動全國的謀殺案。35歲的加裡·吉爾莫先是在一個加油站隨意槍殺了一名服務員,第二天接著搶劫了一家汽車旅館,打死了其公司經理。吉爾莫被捕後就被判了死刑。碰巧的是,據此之前的幾年,美國曾短暫地叫停過死刑,然而這一年卻剛好恢復了,於是吉爾莫就成了恢復死刑後被執行死刑的第一人。當時美國國內對死刑分歧很大,有人表示十分同意,也有人強烈反對。吉爾莫作為一個符號每天都出現在全國的各大報刊和電視上,甚至有很多人穿上了印有他頭像的T恤。甚至,《時代周刊》把他選為年度人物。
1977年1月17號,槍決的當天,吉爾莫坐在行刑室的死刑座椅上,執行人員問吉爾莫有什麼遺言,然而他就只說了三個詞:「Let’t do it.」。也就是在給行刑者說動手吧。
丹·維登的獨特構思
第二天,廣告人丹·維登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句話,他既震驚又喜歡,尤其是「do it」這兩個詞非常的酷,十分符合體育精神。於是,這句話也就深深地埋在了他的心底,直到11年後被重新翻出來。
1988年,維登接到了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幫耐克公司設計一條創意廣告語。尤其是要吸引到那些剛剛開始運動的消費者,威登就想起了這句「do it」,他又在其前面加了一個「just」,最終變成了「Just do it.」。僅僅只有8個字母,3個單詞。不久之後,耐克花重金向市場投放了一支廣告片,片子裡面沒有任何明星,只是一位平凡的80歲的跑者,在金門大橋上慢跑,片尾是「Just do it.」的廣告語。這是它第一次正式亮相,僅僅是第一次就吸引了廣大消費者的注意力,從此它也成了耐克的標誌性符號。
一份小雞湯
毫不誇張地說,「Just do it.」是一句影響億萬人的勵志雞湯口號,遇到想做的事就勇敢的去做。誰又能想到這創意居然來自於一名死刑犯的臨終遺言呢?
有人厭惡雞湯,有人喜愛雞湯,其實,雞湯可不可口無關出處,更無關指引,關鍵是你當下的心境和你自己想追求的未來究竟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