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網訊(記者 張璐璇)2020年12月14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上期能源)發布了低硫燃料油期貨集團交割、境外提貨配套規則,包括修訂後的《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集團交割業務管理細則》以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境外提貨業務指引》,並公布了首家提供「境內交割+境外提貨」服務的交割集團—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上期能源相關負責人就上述集團交割、境外提貨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問:什麼是集團交割業務?什麼是境外提貨?
答:集團交割業務是指一個或者多個指定交割倉庫或廠庫及其聯合方,通過集團化管理、運營和合作,經上期能源批准,可以為某期貨商品提供標準倉單、異地提貨等集團交割業務。為實現中國期貨交割首次「走出去」,推動提升中國價格國際影響力,上期能源基於貿易商廠庫交割制度,研究制定了集團交割業務制度,並嘗試推進境外提貨(跨境交割)。
不同於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相關品種的傳統境外設庫概念,集團交割模式下的境外提貨,期貨市場依託我國石油行業「四梁八柱」企業的雄厚力量,引入企業在境內境外的儲運貿易布點成為交割廠庫和交收庫,投資者通過交易獲得由廠庫生成的標準倉單後,履行一定程序即可實現境外提貨。
問:為什麼要推出集團交割和境外提貨業務?
答:目前我國船供油行業發展持續向好,保稅船供油年消費量超1000萬噸。伴隨浙江舟山等地供油業務佔國內國際船燃市場份額的上升,我國油品和船供油行業在助力全球船運發展、促進貿易融合方面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上期所、上期能源根據行業需求,圍繞「增強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價格影響力」的目標,推出集團交割業務,推動「境內交割+境外提貨」服務落地,形成了中國期貨交割國際化的具體路徑,是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對外開放的實際舉措。
「境內交割+境外提貨」作為一項制度型創新,將有助於促進國際市場運用中國期貨價格進行定價,相關服務也將惠及全球實體經濟。上期能源將以此次推出集團交割業務和「境內交割+境外提貨」服務為起點,著力積累、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期貨交割國際化工作經驗,未來擇機應用於20號膠、國際銅等對外開放的特定品種。同時,上期所將繼續遴選符合要求的實體企業,並適時引入成為相關品種的交割集團。
問:相較於標準倉單交割,集團交割與廠庫交割有何異同?
答:集團交割制度是基於貿易商廠庫制度發展而來,兩者均通過引入具備較強現貨供應、貿易、儲運能力的實體企業,為相關期貨品種的市場參與者提供廠庫期貨標準倉單以及對應貨物的提貨等服務。一般廠庫和集團交割模式下的廠庫期貨標準倉單,其生成、流轉以及後續註銷出庫等管理流程,與標準倉單交割存在一定差異,市場有關各方應按照相應規則制度辦理。
此次推出的集團交割業務,作為實現「境內交割+境外提貨」服務的制度基礎,對比一般廠庫交割和標準倉單交割,除上述異同外,還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一是參與相關業務的主體需要實施集團化管理,由一個集團交割中心統籌部署、指導集團內的倉庫或廠庫及交收庫開展交割工作。二是集團交割倉庫或廠庫生成的期貨標準倉單,既可用於境內交割,也可用於面向國際投資者的境外提貨。三是集團交割業務模式下,異地提貨升貼水以市場化方式協定。集團交割中心將通過上期能源官方網站發布異地提貨的升貼水指導價,持有相應廠庫標準倉單的市場參與者與境外交收庫代表進一步協商、確定最終提貨升貼水。
問:集團交割模式下的境外提貨的業務流程是什麼?需要重點關注哪些業務環節?
答:根據已經公布的業務規則,低硫燃料油期貨境外提貨的業務流程可以歸納為:議定境外提貨升貼水—提交境外提貨申請—支付境外提貨履約保證金—確認境外提貨申請—廠庫標準倉單轉讓—籤訂境外買賣合同—境外提貨—貨物驗收—單證審核及剩餘貨款支付。
其中需要關注的重點業務環節有,一是根據集團交割中心通過上期能源官方網站發布的境外提貨升貼水指導價,結合業務規劃與境外交收庫協商議定提貨升貼水、妥善安排提貨日期,並按照相關規則確定的時間節點提交提貨申請。二是做好境外買賣合同相關法律條款的磋商和確認,釐清境外提貨的權、責、利。三是理解有關貨物風險轉移界定的安排。低硫燃料油境外提貨所涉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轉移,以裝貨港岸上輸油臂與船舶管道連接點(法蘭)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境外交收庫轉移給買方。但境外買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為什麼選擇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作為首家交割集團?
答: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集團交割業務管理細則》等有關規定,經全面細緻研究、審核,上期能源同意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成為低硫燃料油期貨集團交割中心,同意浙江自貿區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成為低硫燃料油期貨集團交割廠庫(境內交割庫)、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中國石油國際事業(中東)有限公司成為集團交割境外交收庫。
自2020年11月26日於舟山籤署低硫燃料油期貨集團交割合作意向協議後,上期能源與中石油方面共同努力推進集團交割業務相關工作。中石油作為我國石油行業「龍頭」企業之一,集團內部管理有序,油品業務條線完備,國內國際貿易手段豐富、覆蓋面廣。長期以來,中石油體系相關單位在上期所、上期能源的原油、低硫燃料油以及保稅380燃料油合約參與度較高。從資產資信、管理水平、硬體設施以及相關人員專業能力等多個方面來看,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均滿足上期能源相關規則要求。
此次引入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成為低硫燃料油期貨首家交割集團,一方面體現了期貨市場能夠為實體企業進一步拓展國內國際產業鏈提供助力,另一方面也彰顯出實體企業在境外的成熟貿易經驗和較為完備的儲運能力,將有力地推動我國期貨交割拓展服務廣度,助力提升中國價格影響力。此次合作是金融市場與實體產業深度融合的成果,雙方將共同努力確保集團交割業務的正常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