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在沒有任何先兆的情況下,美國當局突然通知中方,要求關閉中國駐休斯頓總領事館,並要求所有人員72小時後離開。
現在是北京時間7月24日15:30,休斯頓時間7月24日凌晨2:30,等到天亮後,按照美方要求的時限,中國工作人員就應該撤離領事館了。
可是,美國媒體《Politico》發了一篇報導《Despite US demand,China refuses to commit to closing Houston consulate》,文中稱:
中國駐休斯頓總領事蔡偉在接受該媒體採訪時表示"今天我們仍然在正常運行,讓我們看明天會發生什麼"。
蔡偉在採訪中還表示,中國正在抗議關閉總領館的命令,總領館將一直保持開放,直到收到進一步的通知。
蔡偉在採訪中還說:"我們正在準備最壞的情形.."
美媒《Politico》的這篇報導是否屬實呢?
當我們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休斯頓總領事館的官方網站,發現沒有任何關於閉館的正式通知。
相反,網站的頭條是蔡偉總領事接受美國廣播公司和《國際聚焦》雜誌的聯合採訪,其中蔡偉表示"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有關錯誤決定。否則,中方必將作出正當和必要反應"。
看來是真的,休斯頓總領館沒有撤的意思,打算更槓到底,並且準備面對"最壞的情形"。
"最壞的情形"是個啥呢?
是不是再過幾個小時,或者最多到美國時間24日下午,就會有一群警察開著警車呼嘯而至,然後破門而入,把蔡總領事和其他工作人員全部掃地出門?
很難!幾乎不可能。
在《Politico》的報導中,某位這方面的專家表示,拒絕關閉使館是史無前例的事情,就連俄羅斯政府,當2017年美方通知其關閉兩個領事館時,也沒有做過任何反抗。
換句話說,大姑娘上轎,頭一遭!
一般說來,本國政府通知外國關閉領館,都是乖乖的,沒聽說過拒絕的。
畢竟這是在人家的地盤上呀!
可是仔細想來,美國在這一點上還真有點與眾不同。中方如果真的這麼做,就給美國國務院的官員們出了一個大大的難題!
估計官員們此時此刻正在查找法律,苦思對策呢.
首先,休斯頓當地警方不會管這事,他們職責是維護當地治安。這事屬於外交,而外交權按照憲法,只屬於聯邦政府。
其次,休斯頓總領館的房屋,產權歸中國政府所有,裡面的人都有合法護照,護照上有有效籤證,呆在美國是合法的。
那麼,聯邦政府的工作人員應該以什麼樣的理由,未經允許進入這個房子,然後強行帶走所有人呢?
比如,聯邦政府可以說,72小時後,這裡就不再是領事館了,繼續在其中工作,就是非法從事領事業務,因此美方可以採取行動。
可是,到底應該由哪個部門採取行動呢?是美國國務院,也就是外交部嗎?還是需要先申請聯邦法院的命令,然後才可以進入抓人?具體又是哪個法律規定了這一強制執行權呢?
正因為是"史無前例",所以不知道具體該怎麼辦。美國政府,不論哪個部門,一旦違規,人家可是要告上法庭索賠的.
在《Politico》的報導中,專家能想到的一個最穩妥的辦法是:
先吊銷總領館工作人員的籤證,這樣他們就失去了在美國合法居留的身份,然後就可以讓移民局,隸屬於國土安全部,的工作人員合法地進入領事館,把人員強行帶離,最後驅逐出境。
但是這麼做,可能要花不少時間。
有美國籤證經驗的朋友都知道,比如現在我的籤證即將到期,但是我還有事情沒做完,需要在美國多呆一段時間,怎麼辦呢?
一般解決的辦法是,申請延期,從發出申請到收到最後決定這段時間,儘管可能籤證已經過期,但是呆在美國是合法的。等到收到了移民局拒絕延期的通知,這個通知裡還會給你一段時間,保證你能在這段時間裡可以從容離開美國,一般是60天,就算你住在美國最偏僻的犄角旮旯,離開美國時間也足夠了。
如果這60天過了,人還沒離境,移民局才能採取行動。
道理是一樣的,假使休斯頓總領館的工作人員收到了籤證已被吊銷的通知,他們還是有一段時間,一般來說是60天,可以合法居留,可以安心地呆在總領事館的這座房子裡。
而且別忘了,有可能收到籤證被吊銷的通知後,還可以再申訴一次,而從申訴開始,到收到最後決定,又是一段時間。
這麼多天過去後,誰知道那時的形勢又有怎樣的變化呢?
這不,中國已經宣布了反制措施——關閉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
考慮到中方的執行效率比較高,那麼可能將出現一個比較尷尬的場面:
美國決定關閉休斯頓總領館在先,中方宣布關閉成都總領館在後,結果可能過了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美國成都總領館早就捲鋪蓋走人了,中國休斯頓總領館卻"敵軍圍困萬千重,我自巋然不動"
如果想避免這個尷尬,那就還是來談談吧..
再過十幾個小時,如果休斯頓總領館人員仍未撤離,其底氣大概就源自上面所說的這些。
按照目前的中美關係,想讓美方撤回原來的決定,是不可能的,但是逾越法律的界限,同樣是不可能的。
下一步,美方是會想出一個什麼特殊的法律措施,儘快關閉休斯頓總領館,還是會暫時吃下這個啞巴虧,而選擇在其他方面展開更激烈的行動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