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前文介紹了中國政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初的態度與應對措施,以及以段祺瑞為首的北洋政府逐步參與一戰的過程,本文將繼續介紹中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發揮的作用。
1. 中國參與一戰的方式
中國在對德、奧兩國宣戰之後,並沒有像其他歐洲國家或美國一樣派軍隊參戰,而是派出了勞工,主要服務於協約國的後方。協約國在中國宣布對德奧宣戰以後,於9月8日正式答覆中國政府,保證中國在世界上享有大國的地位和優待,並承諾:第一,庚子賠款暫緩5年還清,不另加利息,俄國暫緩一部分,德奧兩國的賠款永遠被撤銷;第二,增加5%的進口關稅原則,具體辦法設一委員會專門研究;第三,天津周圍20裡內中國軍隊可以暫時駐紮,以防範德奧兩國僑民的具體行動。

中國政府在對德奧宣戰之後,立即取消了德、奧兩國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收回了奧匈帝國在天津的租界,沒收了德華銀行,解除了奧匈帝國在華士兵的武裝。同時為了支援協約國作戰,向協約國運送了大批糧食,並向法國派了一個軍事調查團。除此之外,中國繼續向歐洲和中東派遣勞工,累計人數達到17萬多人。段祺瑞則利用中國參戰的機會,向日本大舉借款,並與日本交換了有關山東問題的換文,向日本借款達到3.8億日元。段祺瑞在參戰之初便抱著擴充個人軍事實力的私心,因此段祺瑞借參戰的名義編練擴充自己的軍隊,希望由他來實現統一中國,結束軍閥割據的局面。

1917年11月,俄國爆發十月革命,俄國蘇維埃政府宣布退出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單獨與德國、奧匈帝國訂立和約,這就引起了以英、法、美等國為首的協約國集團的不滿,他們一方面對新生的蘇維埃紅色政權極度恐懼,一方面又對俄國退出戰爭不滿,因此協約國集團決定武裝幹涉蘇俄革命。作為協約國成員之一的日本也制定了進軍西伯利亞,援助白俄,實現控制中國北滿、外蒙和俄國西伯利亞的大陸政策。1918年5月16日,在日本的威逼利誘下,段祺瑞政府與日本籤訂《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議》,5月19日,雙方又籤訂了《中日海軍共同防敵軍事協議》。其內容主要是:中國支持日本,並與日本一同與蘇俄作戰,撲滅俄國革命。段祺瑞政府按照協議的要求,先後派海軍和陸軍從上海、北京出發赴俄國東海濱省鎮壓俄國革命。參戰的海軍是北洋海軍第一艦隊「海容」號巡洋艦,參戰的陸軍主要是北洋陸軍第九師第三十三年團,下轄兩個營,騎兵、炮兵、工兵、輜重兵、機關槍兵各一個連,共計2000餘人,後來又增派該團第三營、第三十五團第一營加入,人數增至3000餘人。協約國幹涉俄國革命失敗後,中國政府也將軍隊從俄國撤回國內。

2.中國在一戰後的處境
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協約國取得了最終的勝利。1919年1月18日,各協約國在法國巴黎召開了解決戰後和平問題的國際會議。中國作為協約國成員,當然也是戰勝國之一,理所應當參與這次會議,但是日本方面卻阻撓中國參加會議,他們認為中國在戰爭中出力甚少,不應參加此次會議,但是中國政府據理力爭,衝破了日本的阻撓,參加了巴黎和會。中國政府派出了50多人的代表團,以陸徵祥、王正廷、顧維鈞、施肇基、魏宸祖5人為代表,外長陸徵祥為首席代表,還有外籍顧問5人。當時北洋政府給代表團的任務是:一是收回戰前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這些權益不得由日本繼承;二是取消「民四條約」的全部或部分;三是取消外國人在中國的特殊權益,如領事裁判權、協議關稅等;四是結束德奧等戰敗國在中國的政治與經濟利益。

1919年2月15日,中國代表向大會提出《關於山東問題的議案》,要求將膠濟租借地、膠濟鐵路以及德國在山東的其他權益一併全部交還中國。後來代表又向大會提出《廢除「民四條約」的議案》,代表們認為這個條約是日本脅迫中國與它籤訂的,這個條約破壞中國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屬於不平等條約。日本則在巴黎和會上頻繁開展一系列活動,相繼與美、英、法等國達成關於山東問題的一致看法,美、英、法等國支持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以此換取日本在國際問題上與西方保持一致。4月30日,日本在口頭上同意將山東半島的完全主權交還給中國,但是又保留原來給予德國的經濟利益,並在山東的青島建立一個居留地,這實質上將青島變成了日本的殖民地,緊接著美、英、法等國通過了對德和約中關於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權益的條款。5月1日,英國外交大臣將條約中有關山東問題的條款轉告給中國代表,中國代表團要求查看草約文本和會議記錄,均遭到西方列強的拒絕。
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的消息很快傳回國內,國內民眾強烈不滿。一戰結束後,中國成為戰勝國,這個消息在起初使中國人欣喜若狂,人們紛紛認為中國現在已成戰勝國,必定能夠收回在一戰前丟失的合法權益,取得與西方列強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的失敗給人們潑了一桶冷水,作為戰勝國居然得到與戰敗國一樣的待遇。5月4日,著名的「五四」愛國運動爆發,人們要求拒絕在對德和約上簽字,並提出「外爭國權,內除國賊」的口號,出席巴黎和會的代表團也收到了大量的國內來電,要求拒絕在和約上簽字。6月10日,總統徐世昌請求辭職,6月13日,內閣總辭職,龔心湛代理總理,6月23日,北京政府向代表團提出先力爭保留,迫不得已情況下只能籤字,隨後外交部電令代表團,人民要求拒絕籤字,籤不籤字由陸總長決定。中國代表團在國內強大的民意壓力下,最終拒絕在和約上簽字,認為西方列強沒有給予中國公道正義,中國不能犧牲公道正義而籤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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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李志學:《「一戰」對德外交與中國加入國際體系》
2.黎耕:《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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