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說的羅馬建城時期(公元前753年)到西羅馬帝國滅亡,中間相隔一千多年,這一漫長的時期處在古羅馬文明影響之下。研究這個歷史時期包括三個相繼接連的方面。
首先是在希臘文明光輝閃耀的時候,艱難創業,變故頻仍,建立起包括大部分歐洲的世界上第一個大帝國--羅馬帝國。拉丁姆的一小批村落,如何能在以地中海為中心,從蘇格蘭到美索不達米亞,從撒哈拉沙漠到喀爾巴阡山脈的世界中,產生一個泱泱大國?
接著,在公元2世紀初,在圖拉真和哈德良統治下,帝國達到鼎盛時期。這時要有一個停頓,以便將羅馬文明內容做一概述。羅馬文明是統一的因素,它給整個歐洲打上標記,雖然在各地區深淺程度不同,但往往都是不可磨滅的。
最後是帝國潛在、緩慢的解體和日耳曼諸王國的興起。日耳曼各王國的形成與羅馬的活力持續削弱有密切聯繫,尤其是羅馬對定居在邊界內外的外來居民同化的能力減弱。羅馬與這些流動的民族通常能和平往來,但是在許多地區也發生暴力行動,流傳著「大入侵」的說法。但是關於帝國莊嚴偉大的記憶卻長久留存,這部分地應歸功於東羅馬帝國的持久存在。隨著查理曼和奧託大帝的出現,也醞釀著帝國在西方的復興。
一片沼澤地,周圍有幾座山丘--傳說有七個山丘,其實還可列舉好些--近處有一條河,臺伯河,那時流量大概比現在大得多,要監視過河的也很容易。這就是羅馬的位置,其戰略位置尤其重要,不過這並不能說明這座永恆之城的特殊命運。
關於羅馬的起源眾說紛紜,這是由許多因素造成的。從城市的誕生到記載轉述城市的情況,中間相隔了許多世紀。公元前1世紀以前的歷史著作,都是奧古斯都建立帝國時期的作者寫的;帝國是新的政體,但是奧古斯都卻希望帝國像是羅馬光榮歷史的復興。因此維吉爾(公元前70~19年)的史詩《埃涅阿斯紀》把拉丁人是特洛伊人後代的神話加以發展,而這段神話已賦予羅馬的創建者羅慕路斯以英雄、神聖的親子關係。提圖·李維(公元前54~公元19年)的《羅馬史》也依照這種精神,讚揚羅馬早期的優異特點,因而難免有些沙文主義的色彩。
這種歷史加傳說的說法,長時期為人們所接受,到19世紀晚期,被史學家的系統批判全盤否定。現在的歷史學家採取一種更具細微差別的批判方法。差不多一個世紀以來,對最古老的羅馬所進行的考古研究--在羅馬廣場或在帕拉丁山丘,或是在更遠的遺址上--表明,這些多少帶有神話色彩的敘述,就是歷史現實的反映,在缺乏歷史事件細節的情況下,這些敘述使我們能理解歷史事實的深刻意義。
例如,考古學家認為,在帕拉丁山丘發現的最早的人類居址遺蹟,不會超過公元前8世紀中葉,這樣便肯定了公元前753年建立羅馬的傳統說法。但這絕不是什麼城市,而不過是有些簡陋小屋的若干村落,人們發現在地上挖出的小屋的淺淺地基。
我們都熟悉提圖·李維的一段敘述(《羅馬史》,Ⅰ,9~13),其中提到希望傳宗接代的羅馬男子劫掠來薩賓婦女,羅馬人和薩賓人的戰爭和隨後雙方和解--這些薩賓婦女居間為他們的父兄和丈夫調解--以及兩個民族的結合。敘述還指出羅馬婦女的地位,當然在法律上她們的地位是低微的,但是使雙方和睦,結束戰爭,她們卻是完全的保證。敘述也證實不同的居民在羅馬的匯合,其中有來自沿海平原的拉丁人,有從附近山上下來的薩賓人。
另外還有些段落指出伊特魯立亞人更加重視的事情,在他們看來,在與被徵服的坎帕尼亞的交流往來中,控制羅馬的戰略陣地至關重要。實際上,在公元前7世紀末或前6世紀時,肯定羅馬已在伊特魯立亞諸王控制之下。伊特魯立亞人把村落聯盟變成一個城市,構築圍牆將城市圍繞起來,並且稱之為「塞維·圖裡烏斯城牆」。他們還開挖水道(Cloaca maxima大排水渠),排乾城內的沼澤地,在那裡建起一片廣場,這個廣場就成為城市的政治和經濟中心,後來變成古代世界的中心。
羅馬宗教中的伊特魯立亞痕跡尤為明顯。信徒應努力理解無所不在的諸神遞送給他的信號,得到諸神的庇護,如觀察鳥的飛翔或獻祭的動物的肝。
伊特魯立亞人還有一項具有決定意義的貢獻,那就是文字,因為拉丁語字母表就出自伊特魯立亞字母。如果考慮到拉丁字母從此便在歐洲和世界大部分地區傳播開來,就可以估量這項遺產的重要意義。
伊特魯立亞在南部被希臘人的抵抗所阻擋,在北方,受到凱爾特人入侵波河平原--這時被稱為內高盧--的威脅,因而趨於衰落,羅馬乘此時機擺脫了以塔克文王室為代表的伊特魯立亞人的統治,公元前509年建立共和國,這是羅馬歷史上的決定時刻:王權觀念從此被排除在羅馬政治思想之外。不過不能因此便對共和國這個詞產生幻想。如同當時希臘城邦的僭主一樣,王政還得到民眾的支持。共和國的建立是貴族的勝利。
與羅馬的編年史作家散布的看法不同,貴族與平民的社會對立並不是始於羅馬建立之時。實際上,在公元前6世紀末,最知名的家族即世族便自稱是源自最顯赫的真實或神話式的祖先,他們在自己周圍聚集許多被保護者,最後與出身卑微的人區別開來。出身卑微者除了人數眾多外一無所有,這就是平民。而貴族就是世族中的傑出人物,他們手中壟斷著權力。
平民不顧貴族等級的奢望,奮起反抗,甚至發展到在阿芬丁山鬧分裂,要建立與貴族邦並行的平民邦。
不過逐漸出現的一些變化,促使貴族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向平民做些讓步,當然這種讓步也是審慎的。在公元前5世紀中葉,「十二銅表法」--這大概是刻在12塊青銅牌上的法規,豎立在廣場上--就表現出一種新的精神。雖然從傳流下來的內容看來,仍然大大有利於貴族,但從此有了一套成文法,成為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源泉(提圖·李維:《羅馬史》,Ⅲ,34,6),這一事實就是一大進步。如果考慮到羅馬法後來產生的影響,現在在歐洲和世界上仍然受到重視,那麼就可以理解制定成文法的重要意義。
共和主義政治制度建立在各種權力分立的基礎上,政府各機構實行互相監督。
公民大會即公民群眾的會議,大會選舉行政長官,表決法律和決定,表面看來公民大會是民主的,實際上是由富人控制的。
行政長官掌握行政權;為了避免恢復到變相的王政,他們集體行使權力,任期一年,不得連任。逐漸又建立了行政官員任期秩序,即逐級升遷的歷程:凡是想獲得顯要職位的,必須先後擔任過財務官(管理財政)、市政管(市政管理)、大法官(司法)、執政官(總政策和指揮軍隊)。
在這些職務之外,還有平民的保民官,於公元前494年設立,任職者必須為平民,他們對其他行政官員所做的決定有否決權。這是不可侵犯的權利。
元老院由原來的行政官員組成,仍帶有貴族政治的性質,因為它是羅馬統治的核心。
先天的貴族,金錢力量的上升,「被排除在外」的人要得到應有的地位,這是歐洲歷史上的三股動力,這時已在羅馬的共和國內出現。這三股力量的平衡承受不起羅馬徵服造成的後果。